招投标制度在我国建设市场中已经占据主导地位,竞争已成为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尤其是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金占主体的建设工程,为了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国有资金的有效使用,很多地方也都出台了相应的法规要求必须实行招标。在招投标工程中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正是目前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之一,同时也是我国招投标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因此,在刚刚出台的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强调:“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在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在建设工程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是指“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企业可以将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在市场中的地位充分考虑到工程报价上去,因而可以做到科学、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同时,由于大家拿到的是同一份清单,各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有利于通过公平竞争形成工程造价。另外,工程量清单计价从技术上便于规范招投标过程中有关各方的计价行为,避免“暗箱操作”,增加透明度。
(二)在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1.增加透明度,使公平、公正、公开性得到更充分体现
传统的招投标,评标多采用百分法,总报价分值占至60%以上。无论是用一次标底,还是二次标底作为评标的基准来评定报价得分,标底的作用始终显得至关重要。尽管采用了种种封闭做标底的方法,其保密性始终令未中标单位心存疑虑,同时确因个别投标单位煞费苦心打探标底,给投标单位和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造成一定影响。在对其他指标评定打分时也容易渗入人为因素,其公平、公正、公开性在某种程度上难以令人信服。而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标底只作为招标人对投标的上限控制线,评标时不作为评分的基准值,其作用也不再突出。通过资格预审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管理水平高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无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如果其技术标经专家评审合格,经济标的评审原则上选取报价最低(不低于成本)的单位为中标单位。一切操作均公开、透明,无人为操作的环节和余地,彻底杜绝了暗箱操作。传统的招标工作中,由于没有统一的工程量提供给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由于工程量计算失误而造成价格太高或太低而造成废标的情况比比皆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后,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都由招标人负责统一提供,从而有效保证了投标单位竞争基础的一致性,减少了由于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出现的偶然性错误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可能,充分体现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原则。
2.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发挥企业的综合实力
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工期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要提高工程质量,就很可能提高工程造价和延长施工周期,如何在不增加投资和延长工期的情况下提高工程质量,是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反映一个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准。现行的标底编制方法、依据、原则是一致的,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的差价文件也一致,投标单位不能按照自己的具体施工条件、施工设备和技术特长来确定报价,不能按照自己的采购优势来确定材料预算价格,不能按照企业的管理水平来确定工程的费用开支。采用清单模式招标,投标单位可以结合本身的特点,充分考虑自身的优势,考虑可竞争的现场费用,技术措施费用及所承担的风险,最终确定综合单价和总价进行投标,真正体现企业自主报价。体现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目标“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实现通过市场机制决定工程造价。投标企业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不仅要考虑工程本身的实际情况,还要求企业将进度、质量、工艺及管理技术等方案落实到清单。投标报价时,能在竞争中真正体现出企业的综合实力。
3.工程量清单计价使风险的分担更加合理
由于建筑工程本身持续时间长,工程的不确定和变更因素众多,现场复杂,工程建设的风险也比较大。在传统的计价模式下,不论采用总价合同还是采用单价合同,风险的承担往往存在着不合理性。比如在工期比较短、图纸设计比较完整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一般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几乎所有的风险都由施工单位承担,这显然是不够公平的。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内容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因此由这部分因素引起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因而更加合理。
4.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的提高
企业中标以后,可以根据中标价以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采用切实可行的先进技术,逐步建立企业自己的定额库,通过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地调整、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从而不断地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和进步。同时,由于工程量清单的统一提供,简化了投标报价的计算过程,节省了报价时间,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也节省了投标企业的成本。作为施工单位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必须具备先进的设备、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加强管理、鼓励创新,从技术中要效率、从管理中要利润,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发展、不断壮大,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5.有利于业主以最合理的造价发包工程,降低工程造价
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确定的中标价格,在没有设计变更的情况下,中标价与最终结算价是一致的,就是说中标单位所报的综合单价是不变的,而且工程量清单计价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分开,实体项目费可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措施项目费不随工程量变化。国际承包工程中,一般工程量变动超过15%时才允许调整单价。因此,有利于建设单位控制造价。
6.工程量清单招标有利于控制工程索赔
在传统的招标方式中,“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费用及价格是索赔的主要内容,变更是否合理、签证是否规范,一直影响着工程的正常结算,有的因此走上法律程序。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中,由于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数量变化、施工难易程度、施工技术措施差异、取费等变化而调整,大大减少了施工单位不合理索赔的可能。监理单位在签订变更工程数量和单价时,也更加有据可依,减少了不必要的扯皮和推诿,有利于工程的结算工作。
二、招标文件的编制
所谓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指由招标单位提供统一含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数量和要求,考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施工组织设计,按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以及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或自己掌握的市场价格信息进行投标报价,招标单位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过程。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以后,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文件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在招标准备阶段,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若该工程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计价规范》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给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可对现场进行察看,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果没有大的出入,即可考虑各种因素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工程报价;如果投标单位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与按有关图纸计算的工程量差异比较大,可要求招标单位进行澄清,招标单位若变更工程量,必须将变更后的工程量同时递交所有投标人。投标单位不得擅自变动工程量,否则视为不响应标书实质性内容而废标。投标报价完成后,投标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定标。由于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所有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因而使竞争更为公平合理。
从以上招标工作的程序也可看出,招标文件的编制是一项关键工作。
1.招标文件的编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可由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其中,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一般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2.编制依据(www.daowen.com)
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不论是招标人自己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都应严格按照《计价规范》进行编制。
3.编制内容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包含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即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且必须严格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标准格式进行。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根据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计量单位,对照设计图纸及其他有关要求对清单项目进行准确详细的描述,以保证投标企业正确理解各清单项目的内容,合理报价,不应出现模棱两可、容易造成分歧的情况。
三、利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拿到招标文件以后,根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计价办法,并且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计算出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研究投标策略,提出更有竞争力的报价。投标报价对投标单位竞标的成败和将来实施工程的盈利水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编制合理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企业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1.编制的原则和方法
按照传统的招投标管理模式,企业得到招标文件以后,按照图纸和相关定额编制投标文件,如果工程量计算都是准确的,又按规定套用相同的定额,则有可能造成相同的价格,企业缺乏报价的自主权。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后,投标单位才真正有了报价的自主权,但企业在充分合理地发挥自身的优势自主定价时,还应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投标报价:①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②应当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参考价格信息,并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
《计价规范》规定: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2.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了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和规费、税金以及风险因素。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工程造价的计价程序、项目的划分和具体的计量规则上与传统的计价方式有较大的区别,因此,施工单位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以适应工程量清单方式的投标工作。
(1)应注意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在格式、内容、描述等各方面须保持一致,避免由此而造成投标的失败。
(2)应注意阅读工程量清单的描述,避免由于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报价时的失误,注意使投标文件的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
(3)仔细区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和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的组成,避免重复计算和遗漏。
(4)在投标报价书中,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因此投标企业应仔细填写每一单项的单价和合价,做到报价时不漏项不缺项,并且使单价与合价对应起来,避免造成废标的发生。
(5)注意技术标报价与商务标报价不得重复,尤其是在技术标中已经包括的措施项目报价,在列措施项目清单时应避免重复报价。
(6)掌握一定的投标报价策略和技巧,根据各种影响因素和工程具体情况灵活机动地调整报价,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后的评标问题
目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方法有很多。有的采用有标底的评标方法,根据标底,对投标报价进行报价分数的计算,另外对每一家企业的施工组织等内容进行专家评述,最后总额打分,选出中标人;有的事先不计算标底,采用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标底进行评标;还有的采用无标底的办法进行评标,采用低价中标的办法。无论采用哪一种评标办法,都有其长处和不足,实际应用时,应根据招标人的需求进行选择。比如某些较复杂的项目,或者招标人招标主要考虑的不是价格而是投标人的个人技术和专门知识及能力,那么,最低投标价中标的原则就难以适用,而必须采用综合评价方法,这样招标人的目的才能实现。因此,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需要有关部门对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1)制定更多的适应不同要求的、法律法规允许的评标方法,供招标人灵活选择,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不同特点的工程招标需要。国家计委等七部委2001年7月颁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在关于低于成本价的认定标准、中标人的确定条件以及评标委员会的具体操作等方面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为我们制定新的评定标方法提供了依据。广东省在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试点后,针对新的竞争环境和不同的需求,制定了具体的“合理低价评标法”、“平均报价评标法”、“两阶段低价评标法”以及“A+B评标法”等多种评定标试行办法,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择一种或其中的几种方法综合修改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使用。这些方法和指导思想都值得各地或有关部门参考。
(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将行业协会制定出的行业标准引入具体的评审标准和评标方法中,以定量代替定性评标办法,提高评审的合理性。
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试点地区中,有的地区在评定标中将造价工程师协会制定的“市场报价低于成本”的评定原则切实引入评定标办法中,借助专业的电脑软件,按照设定的量化指标标准,对投标企业报价的消耗量材料报价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对比,为专家评审提供公正、全面的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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