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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列项不全时,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列项并确定本项目的工程数量及计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计价规范》。

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个最基本的功能是作为信息的载体,为潜在的投标者提供必要的信息。除此之外,还具有以下作用:

(1)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统一提供,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进行报价,这就避免了由于计算不准确和项目不一致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给投标人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2)为计价和询标、评标的基础。招标工程标底的编制和企业的投标报价,都必须在清单的基础上进行,不能脱离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同样工程量清单也为今后的询标、评标奠定了基础。

(3)为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依据。

(4)为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提供依据。

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调整的闭口清单,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逐一计价,对清单所列内容不允许作任何更改变动。投标人如果认为清单内容有不妥或遗漏,只能通过质疑的方式由清单编制人作统一的修改更正,并将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发往所有投标人。

(2)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作适当的变更增减。投标人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作通盘考虑。清单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

(3)其他项目清单由招标人部分和投标人部分等两部分组成。招标人填写的内容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其项目、数量、金额等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不得随意改动。由投标人填写部分的零星工作项目表中,招标人填写的项目与数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进行报价。如果不报价,招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就未报价内容无偿为自己服务。当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列项不全时,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列项并确定本项目的工程数量及计价。

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人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专业性强、内容复杂,对编制人的业务技术水平要求比较高,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工程量清单,直接影响着招标的质量,也是招标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因此,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具有相应资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并按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咨询单位。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则。《计价规范》有以下强制性规定:

1)规范3.2.2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2)规范3.2.3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3)规范3.2.4条规定:“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4)规范3.2.5条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5)规范3.2.6条规定:“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计价规范》。

2)招标文件。

3)设计文件。

4)有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

5)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如下:

1)确定工程内容。根据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参照规范所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确定该清单项目主体工程内容及相关的工程内容。

2)计算工程数量。按照规范所给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

3)按规范统一编码规则进行编码并列项。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时,当出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表缺项时,编制人可以补充。补充项目应填写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相应分部工程项目之后,并在“项目编码”栏中以“补”字示之。

4.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1)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规则:

1)《计价规范》第3.3.1条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措施项目一览表列项。

2)第3.3.2条规定: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措施项目一览表未列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依据:

1)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拟建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

3)与拟建工程相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

4)招标文件。

5)设计文件。

(3)措施项目清单的设置:

措施项目清单的设置,首先,要参考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文明安全施工、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其次,参阅施工技术方案,以确定夜间施工、大型机具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模板与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组装平台、大型机具使用等项目。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可以确定施工技术方案没有表述的,但是为了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某些必须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设计文件中一些不足以写进技术方案的,但是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措施清单项目及其列项条件。

1)《计价规范》第4页列出了“措施项目一览表”,因情况不同,出现表中未列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可作补充,补充项目应列在清单项目最后,并在“序号”栏中以“补”字示之。

2)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的措施项目均以“一项”提出,所以计价时,首先应详细分析其所含工程内容,然后确定其综合单价。

3)计价表定额措施项目种类及计算标准:一部分措施项目费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百分比计算的,一部分是按计价表定额子目套用计算的。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表8-1列项,包括通用项目清单和专业项目清单。通用项目所列内容是指各专业工程均可列出的措施项目,专业项目所列内容是指各专业工程根据各自专业的要求,按相应专业列出的措施项目。

表8-1 措施项目一览表

续表

5.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规则如下:

(1)《计价规范》第3.4.1条规定:“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

(2)第3.4.2条规定:“零星工作项目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并随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

(3)第3.4.3条规定:“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出现3.4.1条未列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6.工程量清单格式的组成内容

(1)封面。封面由招标人填写、签字、盖章。

(2)填表须知。填表须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明确金额的表示币种。

(3)总说明。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如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www.daowen.com)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6)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的金额数量。

7)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四个部分内容。

(5)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6)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

1)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其中,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2)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其中,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费是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不能以实物计量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费用。

(7)零星工作项目表。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并随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零星工作项目中的工、料、机计量,要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设计质量的优劣,以及工程项目设计的成熟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其数量。一般工程以人工计量为基础,按人工消耗总量的1%取值即可。材料消耗主要是辅助材料消耗,按不同专业人工消耗材料类别列项,按人工日消耗量计入。机械列项和计量,除了考虑人工因素外,还要参考各单位工程机械消耗的种类,可按机械消耗总量的1%取值。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为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所需的实体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是指分部分项工程费以外,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所需的费用。其他项目费是指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以外,该工程项目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

《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法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就直接得到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再将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与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加以汇总,就得到整个工程的总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

应按规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2.总说明

主要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招标人提出的包括清单在内有关问题的说明,即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所包括的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依据,工程质量和工期;二是有利于自身中标等问题的说明,即有关优惠条件的说明,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方案的说明,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问题有异议时的说明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投标总价

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签字和盖章。

4.工程项目总价表

表中单项工程名称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金额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表中单位工程名称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表中金额应分别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和税金填写。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必须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允许增加或减少,也不允许修改;二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核心是综合单价的确定。下面以《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为例加以说明。

确定综合单价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确定工程内容。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项目主体工程内容及相关的工程内容。

(2)计算工程数量。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清单项目所包含的每一项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

(3)计算含量。计算清单项目的每计量单位的工程数量应包含的工程内容的实际工程数量。

含量=定额工程数量/相应清单项目工程数量

(4)选择定额。根据(1)所确定的工程内容,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表中的定额名称及其编号,分别选定定额、确定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

(5)选择单价。参照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信息价格,确定相应单价。

(6)“工程内容”中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款:

(6)=∑[(4)×(5)]×(3)

(7)清单项目人、材、机价款:

(7)=∑(6)

(8)选定费率。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或参照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费率,结合本企业和市场情况,确定管理费费率和利润率。

(9)计算综合单价。对于建筑工程,综合单价计算式为

(9)=(7)×(1+管理费率+利润率)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名称,应根据措施项目清单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减少或修改,但根据工程的实际可增加措施项目并报价。措施项目报价的方法如下:

(1)根据措施项目清单和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措施项目。

(2)确定项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3)计算措施项目所含每项工程内容的工程量。

(4)根据项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确定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

(5)参照价格信息或市场行情,确定相应单价。

(6)计算措施项目所含某项工程内容的人、材、机价款。

(7)计算措施项目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款。

(7)=∑(6)

(8)按照《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规定的费率或参照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费率,结合本企业和市场情况,确定管理费费率和利润费率。

(9)计算措施项目费。对于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费计算式为

(9)=(7)×(1+管理费率+利润率)

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应按其他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其中“招标人部分”的金额应按招标人在“总说明”中提出的金额填写(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投标人部分”的总承包服务费,由投标人根据提供的服务所需的费用填写,零星工作项目费按照“零星工作项目计划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的序号、名称、计量单位和数量应按零星工作项目表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增减或修改。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由招标人根据需要提出要求后填写。

12.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应由招标人根据需要提出要求后填写。

13.主要材料价格表

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本书所述各表格详见附表8-1和附表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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