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准则

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准则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有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挖掘机下的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需要铺设的材料,发生时,其人工和材料均按实另行计算。

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准则

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有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

(11)有柱的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1.5m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

2.不计算面积的范围

(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7)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例7-1】 如图7-1所示,求该建筑建筑面积。

图7-1 某建筑物平面图

解:根据“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ab+a′b′

二、土石方工程

(一)定额说明

(1)本章包括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

(2)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适用于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且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大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本章其他定额项目,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工程,以及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小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借用其他土石方定额项目,但应乘以系数0.9。

(3)本章土壤及岩石按普通土、坚土、松石、坚石分类,其具体分类见表7-1。

表7-1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续表

续表

(4)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界,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取降水措施后,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挖土,套用挖干土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

(5)挡土板下挖槽坑土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

(6)桩间挖土,系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的挖土及设计标高以上0.5m范围内的挖土。挖土时不扣除桩体体积,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7)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系指岩石爆破后人工对底面和边坡(厚度在0.30m以内)的清检和修整。人工凿石开挖石方,不适用本项目。人工装车定额适用于已经开挖出的土石方的装车。

(8)机械土方定额项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开挖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方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的挖土不再乘该系数)。

(9)机械挖土方,应满足设计砌筑基础的要求,其挖土总量的95%,执行机械土方相应定额;其余按人工挖土。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时乘以系数2。

(10)人力车汽车的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中,不另行计算。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的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需要铺设的材料,发生时,其人工和材料均按实另行计算。

(11)石方爆破定额项目按下列因素考虑,设计或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下列办法调整:

1)定额按炮眼法松动爆破(不分明炮、闷炮)编制,并已综合了开挖深度、改炮等因素:如设计要求爆破粒径时,其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

2)定额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如采用火雷管点火起爆,雷管可以换算,数量不变;换算时扣除定额中的全部胶质导线,增加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3)定额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编制。如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处理渗水的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

4)定额按无覆盖爆破(控制爆破岩石除外)编制。如爆破时需要覆盖炮被、草袋,及架设安全屏障等,其人工、材料按实另行计算。

(12)场地平整,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在0.3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

(13)竣工清理,指建筑物内、外以及施工现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场内运输和指定地点的集中堆放。

(14)本章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实际发生时,另按相应章节的规定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的开挖、运输

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以m3计算。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表7-2换算。

表7-2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例7-2】 某工程外购黄土用于室内回填,已知室内回填土工程量500m3,试求买土的数量。

解:室内回填土,工程量为500m3

买土体积按虚方计算,买土数量=500×1.50=750m3

2.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的土石方计算

依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以m3计算。

【例7-3】 某工程设计室外地坪以上有石方(松石)7500m3需要开挖,因周围有建筑物,采用液压锤破碎岩石,计算液压锤破碎岩石工程量。

解:单独土石方项目不能满足要求,借用其他土石方定额项目,乘系数0.9

工程量=7500×0.9=6750m3

3.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的划分

(1)沟槽。槽底宽度(设计图示的基础或垫层的宽度,下同)3m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的为沟槽。

(2)地坑。底面积20m2以内,且底长边小于3倍短边的为地坑。

(3)土石方。不属沟槽、地坑、或场地平整的为土石方。

4.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确定

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如遇爆破岩石,其深度应包括岩石的允许超挖深度)。

5.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

按表7-3计算,几种材料取最大值。

表7-3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

6.土方开挖的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

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表7-4计算。

(1)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1.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允许放坡。

(2)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5m,允许放坡。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

(3)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4)放坡与支挡土板,相互不得重复计算。

(5)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6)若施工中实际未放坡,或放坡系数小于表7-4的规定,仍应按规定的放坡系数计算土方工程量。

表7-4 放 坡 系 数

注 从设计室外地坪起,至基础底,机械一直在室外地坪上作业(不下坑),为坑上作业;反之,机械一直在坑内作业,并设有机械上下坡道(或采用其他措施运送机械),为坑内作业。

(7)综合放坡系数计算公式。当沟槽或基坑中土质类别不同,且深度大于1.5m时,应根据不同土质类别的放坡系数、土质厚度求得综合放坡系数,然后再求土方工程量。

7.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

分别为:松石0.20m,坚石0.15m。

8.挖沟槽

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7-2所示基础(含垫层)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外、内墙突出部分的沟槽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不扣除外墙壁基础(含垫层)的工作面宽度,也不扣除爆破岩石时的允许超挖量宽度,外、内墙突出部分的槽沟体积,按突出部分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外、内墙沟槽工程量内计算。

图7-2 内墙沟槽

(a)内墙沟槽长度;(b)剖面图

(1)挖沟槽工程量计算公式:

1)外墙沟槽: V=SL外中

2)内墙沟槽: V=SL基底净长

3)管道沟槽: V=SL

(2)挖地坑工程量计算公式:

1)无垫层放坡地坑(见图7-3):

图7-3 无垫层放坡地坑

2)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7-4所示的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井池所占长度)计算。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其宽度按表7-5确定。

表7-5 管道沟槽底宽度 单位:m

图7-4 管道沟槽

管道沟槽挖土工程量=bhL

式中 b——管道沟槽宽,m;

h——管道沟槽深,m;

L——管道沟槽中心线长,m。

3)各种检查井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除外)。

4)铸铁给水管道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9.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

按岩石爆破的有效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m2计算。

10.人工挖桩孔

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不另加工作面)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m3计算。

11.人工开挖冻土、爆破开挖冻土的工程量

按冻结部分的土方工程量以m3计算。在冬季施工时,只能计算一次挖冻土工程量。

12.机械土石方的运距

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重车上坡时,其运距按坡道斜长乘表7-6中的系数计算。

表7-6 重车上坡运距系数表

13.机械行驶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计算。

14.运输钻孔桩泥浆

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m3计算。

15.场地平整计算

场地平整是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在0.3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若挖填土方厚度超过0.3m时,挖填土工程量应按相应规定计算,但仍应计算场地平整。

(1)筑物(构筑物)按首层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2)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篷等,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封闭或半封闭的曲折型平面,其场地平整的区域,不得重复计算。

(4)道路、停车场、绿化地、围墙、地下管线等不能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不得计算。

16.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尺寸

以m2计算。填土碾压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

17.回填计算

(1)槽坑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槽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垫层、基础体积

(2)管道沟槽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表7-7所含管道回填体积计算。

表7-7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 单位:m3/m

管道沟槽回填体积=挖土体积-下表管道回填体积

(3)房心回填体积,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房心回填体积=房心面积×回填土设计厚度

18.运土计算

运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为取土内运。

【例7-4】 某厂区铺设混凝土排水管道2000m,管道公称直径600mm,用挖掘机挖沟槽深度1.3m,土质为普通土,自卸汽车全部运至0.8km处,管道铺设后全部用石屑回填。求挖土及回填工程量余土运土。

解:混凝土管道为Ⅱ类管道,查表7-5得沟槽底宽1.5m,土质为坚土,挖土深1.3m,小于1.5m,故不用放坡。

挖土工程量:V=1.5×1.3×2000=3900m3

石屑回填工程量:V=V-V管道折合=3900-0.33×2000=3240m3

19.竣工清理包括建筑物及四周2m以内的建筑垃圾清理

竣工清理按下列规定以m3计算:

(1)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檐口高度。有山墙者以山尖1/2高度计算:

竣工清理工程量=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

×室外地坪到檐口(山尖1/2)的高度

(2)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的建筑体积,按地下室上口外围水平面积(不包括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乘以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第一层地坪间的高度。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

(3)消耗量定额中的竣工清理项目构成中的场内清理费是有区分的,消耗量定额竣工清理的范围是指建筑物内、外及施工现场范围内(建筑物四周2m以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场内运输和指定地点的集中堆放;费用项目构成中的场内清理费的范围是指定额竣工清理范围以外的场内清理。如现场内临时设施拆除后的清理、临时道路的清理等。

【例7-5】 某单身宿舍楼,平面和基础剖面如图7-5所示,墙厚240mm,室外地坪标高为-0.15m。试计算:(1)场地平整工程量;(2)人工挖地槽工程量。

解:(1)场地平整工程量=(2.1+4.8+2.1+0.24)×(4.5+3.3+3.3+0.24)

+2×2×(2.1+4.8+2.1+0.24

+4.5+3.3+3.3+0.24)+16

=104.78+82.32+16

=203.10m2

(2)人工挖地槽工程量:

槽底深度为1.5-0.15=1.35m>1.2m,故应计算放坡。地槽长度外墙按中心线计算,内墙按基底之间的净长线计算,则

图7-5 某单身宿舍楼平面和基础剖面图

【例7-6】 某工程如图7-6所示,计算竣工清理工程量。

图7-6 某工程结构图

解:工程量=10.14×5.24×(3.2+1.5÷2)

=53.13×3.95

=209.86m3

三、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

(一)定额说明

(1)本章包括垫层、填料加固、桩基础、强夯、防护与降水等内容。

(2)垫层定额按地面垫层编制。若为基础垫层,人工、机械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条形基础1.05;独立基础1.10;满堂基础1.00。

(3)填料加固定额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

加固的换填材料与垫层,均处于建筑物基础与地基之间,同样起传递荷载的作用。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

1)垫层平面尺寸比基础略大(一般不大于200mm),总体厚度较填料加固小(一般不大于500mm),垫层与槽(坑)边有一定的间距(不呈满填状态)。

2)填料加固用于软弱地基整体或局部大开挖后的换填,其平面尺寸由建筑物地基的整体或局部尺寸以及地基的承载能力决定,总体厚度较大(一般大于500mm),一般呈满填状态。

(4)单位工程的桩基础工程量在表7-8数量以内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表7-8 桩基础工程量

(5)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小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6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斜度是指在竖直方向上,每单位长度所偏离竖直方向的水平距离。

(6)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7)打试验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定额不包括静测、动测的测桩项目,测桩只能计列一次,实际发生时,按合同约定价格列入。

(8)打送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表7-9的系数。

表7-9 送桩深度系数

截桩按所截桩的根数计算,套用本章定额。截桩、凿桩头、钢筋整理应分项计算,凿桩头按桩体高40d(d为桩主筋直径)乘桩断面以m3计算,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根数计算。截桩长度不大于1m时,不扣减打桩工程量;长度大于1m时,其超过1m部分按实扣减打桩工程量,但不应扣减桩体及其场内运输工程量。成品桩体费用按双方认可的价格列入。距桩位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和就位,已包括在打桩项目内;超过15m的场内运输,执行第十章构件运输1km项目。

(9)灌注桩已考虑了桩体充盈部分的消耗量,其中灌注砂、石桩还包括级配密实的消耗量。但不包括混凝土搅拌、钢筋制作、钻孔桩和挖孔桩的土或回旋钻机泥浆的运输、预制桩尖、凿桩头及钢筋整理等项目,活瓣桩尖和截桩不加计算。

(10)强夯定额中每100m2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

(11)挡土板定额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小于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小于30cm的情况。

(12)抽水机集水井排水定额,以每台抽水机工作24h为一台日。

(13)井点降水分为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水平井点、电渗井点和射流泵井点。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0.8~1.6m、喷射井点管距2~3m确定。井点设备使用套的组成如下:

轻型井点 50根/套

喷射井点 30根/套

大口径井点 45根/套

水平井点 10根/套

电渗井点 30根/套

井点设备使用的天,以每昼夜24h为一天。

井点降水区分不同的井管深度,其井管安拆,按是攻组织设计规定的井管数量,以根计算;设备使用,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时间,以每套使用的天数计算。

(14)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防护工程的钢筋锚杆制安,均按相应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15)深层搅拌水泥桩定额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2喷2搅、4喷4搅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高压旋喷(摆喷)水泥桩的水泥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16)本章所有混凝土项目,均未包括混凝土搅拌,实际发生时,按第四章的相应规定,另行计算。本章未包括锚喷使用的脚手架费用,实际发生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按第十章的相应规定,另行计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垫层

(1)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m3计算。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等所占体积;不扣除间壁墙、附墙烟囱、墙垛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门洞、空圈、暖气壁龛等开口部分也不增加。

地面垫层工程量=(S房心-0.3m2上孔洞、独立柱、构筑物)×垫层厚度

S房心=S建筑-∑外墙中心线长×外墙厚-∑内墙净长×内墙厚

(2)基础垫层按下列规定,以m3计算。

1)条形基础垫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其设计净长度乘以垫层平均断面面积计算。

条形基础垫层工程量=(∑外墙中心线长+∑垫层净长)×垫层断面

2)独立基础垫层和满堂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平均厚度计算:

独立满堂基础垫层工程量=设计长度×设计宽度×平均厚度

3)垫层项目按地面垫层编制,若为基础垫层,人工、机械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条形基础1.05;独立基础1.10;满堂基础1.00。

【例7-7】 如图7-7所示为某工程地下室有梁式满堂基础,若该工程设计室外地坪之垫层底的深度为4.2m。试求:(1)平整场地工程量;(2)垫层工程量。

图7-7 某工程地下室

解:(1)场地平整工程量=建筑底层外墙每边各加2m后所包面积

=(7.2×5+0.24+2)×(6.6×3+0.24+2)

=842.81m2

(2)满堂基础垫层工程量=设计长度×设计宽度×平均厚度

=(7.2×5+3.2)×(6.6×3+3.2)×0.1

=90.16m3

【例7-8】 某建筑基础平面布置如图7-8所示,计算该工程垫层的工程量。

图7-8 某工程建筑平面布置图

(a)基础平面布置图;(b)基础剖面图

解:1.条形基础垫层

工程量=设计轴线长(内墙为净长)×垫层断面面积

1-1=[(27+12.9)×2+(27-1.1)×2-(9-1.4)

×2-(3-1.4)]×1.1×0.3

=[79.8+51.8-15.2-1.6]×1.1×0.3

=37.884m3

2-2=(5.4-1.1)×14×1.4×0.3=25.28m3

合计=37.884+25.28=63.164m3

2.独立基础垫层

工程量=(1.9+0.2)2×0.1×4=1.764m3

2.填料加固按设计尺寸

以m3计算。

3.桩基础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m3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按设计要求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工程量=设计桩总长度×桩断面面积

(2)打孔灌注混凝土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设计要求入岩时,包括入岩深度)另加0.5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m3计算。

灌注桩混凝土工程量=(L+0.5)πD2÷4

式中 L——桩长(含桩尖);

D——桩外直径。

【例7-9】 打孔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桩长15m,钢管外径0.5m,桩根数为50根。求现场灌注桩工程量。

解:工程量=3.14÷4×0.52×(15+0.5)×50=316.36m3

(3)夯扩成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增加0.3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另加设计夯扩混凝土体积,以m3计算。

夯扩成孔灌注桩工程量=(L+0.3)πD2÷4+夯扩混凝土体积

(4)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桩壁和桩芯,分别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桩壁混凝土工程量=L桩壁×πD2÷4-L桩芯×πd2÷4

桩芯混凝土工程量=L桩芯×πD2÷4

(5)灰土桩、砂石桩、水泥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m3计算。

(6)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的根数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面积,以m2计算。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根数计算。

4.地基强夯的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

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以m2计算。

夯点密度(夯点/100m2)=设计夯击范围内的夯点个数÷夯击范围(m2)×100

地基强夯工程量=设计图示面积

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基础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以m2计算。

地基强夯工程量=S轴包+L外轴×4+4×16=S轴包+L外轴×4+64(m2

夯击击数是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夯击的次数(落锤高度应满足设计夯击能量的要求,否则按低锤满拍计算)。

低锤满拍工程量=设计夯击范围

5.防护

(1)挡土板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m2计算。

(2)钢工具桩按桩体重量,以t计算。未包括桩体制作、除锈和刷油。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3)砂浆土钉防护、锚杆机钻孔防护(不包括锚杆),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钻孔入土(岩)深度,以m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防护范围,以m2计算。

6.排水与降水(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1)抽水机基底排水分不同排水深度,按设计基底面积,以m2计算。

(2)集水井按不同成井方式,分别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以座或m计算。抽水机集水井排水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抽水机台数和工作天数,以台日计算。

1台日=1台抽水机×24h

(3)井点降水区分不同的井管深度,其井管安拆,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井管数量,以根计算;设备使用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时间,以每套使用的天数计算。

【例7-10】 某工程设计采用轻型井点降水,施工方案为环形井点布置,井点间距1.5m,降水30天,已知降水范围闭合区间长为60m,宽为30m。试求轻型井点降水工程量。

解:闭合周长: (60+30)×2=180m

①井管数量: 180÷1.5=120根

②井管套数: 120÷50=3套

四、砌筑工程

(一)定额说明

1.内容

本章包括砌砖、石、砌块及轻质墙板等内容。

2.砌砖、砌石、砌块

(1)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砂浆的种类,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消耗量不变。

(2)定额中砖规格是按240mm×115mm×53mm标准砖编制的,空心砖、多孔砖、砌块规格按常用规格编制,轻质墙板选用常用材质和板型编制。

设计采用非标准砖、非常用规格砌筑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每定额单位消耗量不变。轻质墙板的材质、板型设计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定额消耗量不变。

砖的净用量(块/m3)=2×墙厚(砖数)÷[墙厚(m)×(砖长+灰缝)

×(墙厚+灰厚)]×(1+损耗率

由于上式中砖长、砖厚和灰缝是常数,故可简化为

砖的净用量(块/m3)=127×墙厚(砖数)÷墙厚(m)×(1+损耗率)

式中 墙厚(砖数)——以砖数表示的墙厚,如1/4砖、1/2砖、3/4砖、1砖等;

墙厚(m)——以米数表示的墙厚,如:0.053m、0.115m、0.18m、0.24m等;

砖长——0.24m;

砖厚——0.053m;

灰缝——0.01m。

砖浆净用量=[1-砖单块体积(m3/块)×砖净用量(块/m3)]×(1+损耗率)

实砌砖墙损耗率为2%;多孔砖墙损耗率为2%;实砌砖墙砂浆损耗率为1%;多孔砖墙砂浆损耗率为10%。

不同厚度的每/m3砖墙中砖的用量见表7-10。

表7-10 每/m3砖墙用砖量 单位:块

轻质砖包括以下种类的砖:

1)实心轻质砖。包括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煤渣砖、煤矸石砖、页岩烧结砖、黄河淤泥烧结砖等。

2)多孔砖。包括粉煤灰多孔砖、烧结黄河淤泥多孔砖等。

3)空心砖。包括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空心砖、页岩空心砖、混凝土空心砖等。

常见砌筑材料的定额损耗率,见表7-11。

表7-11 常见砌砖材料定额损耗率

(3)砌砖:

1)砖砌体均包括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黏土砖砌体计算厚度,按表7-12计算。

表7-12 黏土砖计算厚度

3)女儿墙按外墙计算,砖垛、附墙烟囱、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按其外形尺寸并入墙身体积计算。不扣除每个横截面积在0.1m2以下的孔洞所占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4)零星项目系指小便池槽、蹲台、花台、隔热板下砖墩、石墙砖立边和虎头砖等。

5)2砖以上砖挡土墙执行砖基础项目,2砖以内执行砖墙相应项。

6)设计砖砌体中的拉结钢筋,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

7)多孔砖包括黏土多孔砖和粉煤灰、煤矸石等轻质多孔砖。定额中列出KP型砖(240mm×115mm×90mm和178mm×115mm×90mm)和模数砖(190mm×90mm×90mm、190mm×140mm×90mm和190mm×l90mm×90mm)两种系列规格,并考虑了不够模数部分由其他材料填充。

8)黏土空心砖按其空隙率大小分承重型空心砖和非承重型空心砖,规格分别是240mm×115mm×115mm、240mm×l80mm×115mm和115mm×240mm×115mm、240mm×240mm×115mm。

9)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墙中的混凝土芯柱、混凝土压顶及圈梁等,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

10)多孔砖、空心砖和砌块,砌筑弧形墙时,人工乘以1.1、材料乘以1.03系数。

(4)砌石:

1)定额中石材按其材料加工程度,分为毛石、整毛石和方整石。使用时应根据石料名称、规格分别套用。

2)方整石柱、墙中石材按400mm(长)×220mm(照面高)×200mm(厚)规格考虑,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块料和砂浆的总体积不变。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1.15的系数。

4)砌筑弧形基础、墙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5)整砌毛石墙(有背里的)项目中,毛石整砌厚度为200mm;方整石墙(有背里的)项目中,方整石整砌厚度为220mm。定额均已考虑了拉结石和错缝搭砌。

(5)砌块:

1)小型空心砌块墙定额选用190系列(砌块宽b=190mm),若设计选用其他系列时,可以换算。

2)砌块墙中用于固定门窗或吊柜窗帘盒暖气片等配件所需的灌注混凝土或预埋构件,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

3.轻质墙板

(1)轻质墙板,适用于框架、框剪结构中的内外墙或隔墙,定额按不同材质和墙体厚度分别列项。

(2)轻质条板墙,不论空心条板或实心条板,均按厂家提供墙板半成品(包括板内预埋件,配套吊挂件、U形卡等),现场安装编制。

(3)轻质条板墙中与门窗连接的钢筋和钢板(预埋件),定额已综合考虑,但钢柱门框、铝门框、木门框及其固定件(或连接件)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4)钢丝网架水泥夹心板厚是指钢丝网架厚度,不包括抹灰厚度。括号内尺寸为保温芯材厚度。

(5)各种轻质墙板综合内容如下:

1)GRC轻质多孔板适用于圆孔板、方孔板,其材质适用于水泥多孔板、珍珠岩多孔板、陶粒多孔板等。

2)挤压成型混凝土多孔板即AC板,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多孔板和粉煤灰混凝土多孔条板、陶粒混凝土多孔条板、炉渣与膨胀珍珠岩多孔条板等。

3)石膏空心条板适用于石膏珍珠岩空心条板、石膏硅酸盐空心条板等。

4)GRC复合夹心板适用于水泥珍珠岩夹心板、岩棉夹心板等。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如图7-9所示。

图7-9 墙身与基础形式(一)

(2)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室外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如图7-10所示。

图7-10 墙身与基础形式(二)

(3)室内柱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室外柱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如图7-11、图7-12所示。

图7-11 墙身与基础形式(三)

图7-12 墙身与基础形式(四)

(4)挡土墙与基础的划分以挡土墙设计地坪标高低的一侧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如图7-13所示。

图7-13 墙身与基础形式(五)

(5)墙体高度、长度:

1)外墙高度:

斜(坡)屋面无檐口顶棚者算至屋面板底;

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顶棚者,其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如图7-14所示;

图7-14 外墙高度计算形式(一)

无顶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如图7-15所示;

图7-15 外墙高度计算形式(二)

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如图7-16所示;

图7-16 外墙高度计算形式(三)

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顶,如图7-17所示;

图7-17 外墙高度计算形式(四)

山墙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如图7-18所示。

图7-18 外墙高度计算形式(五)

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算至混凝土压顶底,如图7-19所示。

图7-19 内墙高度计算形式(一)

2)外墙长度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3)内墙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如图7-20所示;无屋架者算至顶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如图7-21所示。

图7-20 内墙高度计算形式(二)

4)内墙长度按设计墙间净长线计算。

5)框架间墙高度。内外墙自框架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面;有地下室者,自基础底板(或基础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如图7-21所示。

图7-21 框架间墙高度计算

6)框架间墙长度按设计框架柱间净长线计算。

五、砌筑工程量计算

(1)基础。各种基础均以m3计算。

1)条形基础:

①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净长度乘以设计断面计算。

②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条形基础=L×基础断面积

式中 L——外墙长为中心线长,内墙为内墙净长,m。

砖基础=(基础深+大放脚折加高度)×基础宽×基础长

-嵌入基础的构件体积

大放脚折加高度=大放脚折加面积÷墙厚

垛基体积=垛基正身体积+放脚部分体积

垛厚×基础断面积

2)独立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2)墙:

1)外墙、内墙、框架间墙(轻质墙板、漏空花格及隔断板除外)按其高度乘以长度乘以设计厚度,以m3计算。框架外表贴砖部分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墙体工程量=(LH-门窗洞口面积)h-∑构件体积

式中 L——外墙长为中心线长,内墙为内墙净长;框架间墙为柱间净长,m;

h——墙厚,m。

2)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3)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碹、砖过梁、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墙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4)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混凝土烟风道除外),按其外形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计算。计算时不扣除每一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内所占的体积,但孔洞内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混凝土烟、风道按设计混凝土砌块体积,以m3计算。

5)砖平碹、平砌砖过梁按图7-22示尺寸以m3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碹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按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按365mm)乘以设计厚度计算。平砌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图7-22 砖平碹

砖平碹计算公式:

V=(L+0.1m)×0.24b (L≤1.5m)

V=(L+0.1m)×0.365b (L>1.5m)

平砌砖过梁计算公式:

V=(L+0.5m)×0.44b

式中 b——墙体厚度。

6)漏空花格墙按设计空花部分外形面积(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以m2计算。混凝土漏空花格按半成品考虑。

(3)其他砌筑:

1)砖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砖砌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混凝土压顶、柱所占的面积,以m2计算。

3)预制水磨石隔断板、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4)砖砌地沟不分沟底、沟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5)石砌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6)乱毛石表面处理,按所处理的乱石表面积或延长米,以m2或延长米计算。

7)变压式排气道按其断面尺寸套用相应项目,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楼层交接处的混凝土垫块及垫块安装灌缝已综合在子目中,不单独计算)。

8)厕所蹲台、小便池槽、水槽腿、花台、砖墩、毛石墙的门窗砖立边和窗台虎头砖、锅台等定额未列的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9)砖砌挡土墙,厚2砖以内,执行砖墙相应项目;厚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相应项目。

挡土墙与基础的划分,以较低一侧的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10)石砌弧形基础、墙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11)多孔砖墙、空心砖墙和空心砌块砖墙,按相应规定计算墙体外形体积,不扣除砌体材料中的孔洞和空心部分的体积。

12)多孔砖、空心砖和空心砌块,砌筑弧形墙时,人工乘以系数1.1,材料乘以系数1.03。13)混凝土烟风道,按设计混凝土砌块体积,以m3计算。

14)变压式排烟气道,区分不同断面,以m计算。自设计室内地坪或安装起点,计算至上一层楼板的上表面。顶端遇坡屋面时,按其高点计算至屋面板上坪。

15)漏空花格,按设计空花部分的外形面积(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以m2计算。

16)预制水磨石隔板、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例7-11】 某建筑尺寸如图7-23所示,楼板厚0.13m,计算其墙体工程量。

图7-23 某建筑尺寸

注 M11200×2700;M2900×2700;C11800×1800;楼板厚130

解:(1)

外墙轴线长=10.8×2+8×2=37.6m

门窗洞口面积=1.8×1.8×12+1.2×2.7×2=43.56m2

外墙工程量=37.6×6-43.56=180.24m2

(2)

内墙轴线长=8×2=16m

门窗洞口面积=0.9×2.7×2+1.2×2.7×2=11.34m2

内墙工程量=16×(6-0.13×2)-11.34=80.5m2

六、钢筋及混凝土工程

(一)定额说明

1.钢筋

(1)定额按钢筋的不同品种、规格,并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及箍筋分别列项。

(2)预应力构件中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3)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搭接及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单独计算。

(4)绑扎低碳钢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5)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6)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另行计算。

(7)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可另行计算。

(8)表7-13所列构件,其钢筋可按表7-13内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表7-13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

2.混凝土

(1)定额内混凝土搅拌项目包括筛砂子、筛洗石子、搅拌、前台运输上料等内容;混凝土浇筑项目包括运输、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等内容。

(2)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总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3)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定额未列项目。

(4)预制构件定额内仅考虑现场预制的情况。

(5)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后浇带定额项目,定额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

(6)定额中已列出常用混凝土强度等级,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筋工程量

按以下规定计算:

(1)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计算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单位理论重量,以t计算。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等接头,以个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规定钢筋搭接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现浇混凝土构件钢筋图示用量=(构件长度-两端保护层+弯钩长度+弯起增加长度

+钢筋搭接长度)×线密度(每米钢筋理论重量)

1)混凝土保护层。受力钢筋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不能小于受力钢筋直径和下列规定:墙、板、壳保护层为15mm;柱、梁、桩保护层为25mm;基础有垫层保护层为35mm,无垫层保护层为70mm。

2)弯钩增加长度如图7-24所示。

图7-24 弯钩增加长度

3)弯起钢筋增加长度如图7-25所示。

图7-25 弯起钢筋增加长度

4)钢筋搭接长度。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按表7-14计算;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按受拉钢筋的0.7倍计算。

表7-14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注 1.当Ⅱ、Ⅲ级钢筋直径d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采用。
2.当螺纹钢筋直径d不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值减少5d采用。
3.当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其搭接长度宜适当增加。
4.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
5.轻骨料混凝土的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应按普通混凝土搭接长度增加5d,对冷拔低碳钢丝增加50mm。
6.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20时,I、Ⅱ级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C20的数值相应增加10d,Ⅱ级钢筋不宜采用。
7.对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搭接长度,对一、二级抗震等级应增加5d。
8.两根直径不同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钢筋的直径计算。

5)钢筋每米重量。钢筋每米重量=0.006165d2(d为钢筋直径)或按表7-15计算。

表7-15 钢筋重量表

6)箍筋长度: 梁柱箍筋长度=构件截面周长-0.05

箍筋长度=构件截面周长-8×保护层厚+4×箍筋直径+2×钩长

如图7-26所示。

图7-26 箍筋长度

7)箍筋根数。箍筋根数=配置范围÷间距+1,如图7-27所示。

图7-27 箍筋根数

(3)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为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共增加0.3m。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0.35m。

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在20m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m;孔道长在20m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1.8m。

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0.35m。

(4)下列钢筋按以下规定计算:

1)马凳,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马凳的材料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个规格,长度按底板厚度加200mm计算,每平方米1个,计入钢筋总量。

设计有规定时的计算公式为

马凳钢筋重量=(板厚+0.2)×板面积×受撑钢筋次规格的线密度

2)墙体拉结S钩,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按φ8钢筋,长度按墙厚加150mm计算,每平方米3个,计入钢筋总量。

设计有规定时的计算公式为

墙体拉结S钩重量=(墙厚+0.15)×(墙面积×3)×0.395

3)锚喷护壁钢筋、钢筋网按设计用量以t计算。

4)砌体加固钢筋按设计用量以t计算。

5)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构件钢筋的相应项目执行。

6)表7-16所列构件中的钢筋,其人工、机械应乘以表内系数。

表7-16 钢筋调节系数

7)预制混凝土构件中,如果不同直径的钢筋点焊成一体时,应按各自的直径计算钢筋工程量,并应按不同直径钢筋的总工程量,执行最小直径钢筋的点焊项目;如果最大与最小钢筋的直径比大于2时,其人工还应乘以系数1.25。

8)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t计算。

2.现浇混凝土工程量

按以下规定计算: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基础:

1)带形基础。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基础图示长度乘设计断面计算:

带形基础工程量=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设计断面

+设计内墙基础图示长度×设计断面

2)有肋(梁)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梁式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起肋部分按墙计算,肋以下按无梁式带形基础计算。如图7-28所示。

图7-28 有肋带形混凝土基础

3)箱式满堂基础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的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有梁式满堂基础,肋高大于0.4m时,套用有梁式满堂基础定额项目;肋高小于0.4m或设有暗梁、下翻梁时,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项目。

4)独立基础,包括各种形式的独立基础及柱墩,其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柱与柱基的划分以柱基的扩大顶面为分界线。

5)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的计算规则计算,独立桩承台按独立基础的计算规则计算。如图7-29所示。

图7-29 桩承台

6)设备基础:

①设备基础,除块体基础外,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②楼层上的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按有梁板项目计算。

(3)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m3计算:

柱混凝土工程量=图示断面面积×柱高

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设计高度计算,与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4)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m3计算:

梁混凝土工程量=图示断面面积×梁长

梁长及梁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如图7-30所示。

图7-30 梁柱连接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体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如图7-31所示。

图7-31 主梁与次梁连接

3)过梁连接时,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过梁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各加250mm计算。如图7-32所示。

图7-32 过梁连接

4)圈梁与梁连接时,圈梁体积应扣除伸入圈梁内的梁体积,如图7-33所示。

图7-33 圈梁与梁连接

5)在圈梁部位挑出外墙的混凝土梁,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挑出部分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套用单梁、连续梁项目。

6)梁(单梁、框架梁、圈梁、过梁)与板整体现浇时,梁高计算至板底。

(5)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m3计算:

混凝土板工程量=图示长度×图示宽度×板厚+附梁及柱帽体积

各种板按以下规定计算: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及板,工程量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如图7-34所示。

图7-34 现浇有梁板

现浇有梁板混凝土工程量=图示长度×图示宽度×板厚+主梁及次梁体积

主梁及次梁体积=主梁长度×主梁宽度×肋高+次梁净长度×次梁宽度×肋高

2)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如图7-35所示。

图7-35 现浇无梁板

现浇无梁板混凝土工程量=图示长度×图示宽度×板厚+柱帽体积

3)平板按板图示体积计算,如图7-36所示。

图7-36 现浇平板

现浇平板混凝土工程量=图示长度×图示宽度×板厚

4)斜屋面按板断面积乘以斜长,有梁时,梁板合并计算。屋脊处加厚混凝土已包括在混凝土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如图7-37所示。

图7-37 现浇斜屋面板板

斜屋面板混凝土工程量=图示板长度×板厚×斜坡长度+板下梁体积

5)圆弧形老虎窗顶板套用拱板子目。

6)现浇挑檐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如图7-38所示。

图7-38 现浇挑檐与板连接

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界限。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如图7-39所示。

图7-39 现浇挑檐与圈梁连接

(6)混凝土墙:

1)按图示中心线长度尺寸乘以设计高度及墙体厚度,以m3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孔洞的体积,墙垛、附墙柱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墙混凝土工程量=(中心线长度×设计宽度-门窗洞口面积)×墙厚

2)混凝土墙中的暗柱(由配筋体现),并入相应墙体积内,不单独计算。

(7)其他现浇混凝土构件:

1)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底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楼梯段,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2)踏步旋转楼梯,按其楼梯(不包括中心柱)部分的设计图示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周数,以m2计算。

混凝土楼梯(含直形和旋转)与楼板的分界,以楼梯定不予楼板的连接梁为界线,连接梁以外为楼板。

混凝土楼梯项目是按照踏步底板(不含踏步和踏步底板下的梁)和休息平台板平均厚100mm编制。若踏步底板、休息平台的板厚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板厚每增减1cm调整。

3)阳台、雨篷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外墙的牛腿不另计算,其嵌入墙内的梁另按梁有关规定单独计算;雨篷的翻檐按展开面积,并入雨篷内计算。井字梁雨篷,按有梁板计算规则计算。

混凝土阳台(含板式和挑梁式)项目,按照阳台板平均厚度100mm编制。若阳台板厚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予以调整。

混凝土雨篷项目,按照板式雨篷厚80mm编制。若雨篷板厚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予以调整。

4)栏板以m3计算,伸入墙内的栏板,合并计算。

5)预制板补现浇板缝,板底缝宽大于10cm时,按平板计算。

6)预制混凝土框架柱的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m3计算。

7)单件体积在0.05m3内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8)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墙和基础底板的后浇带(定额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按各自相应规则和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尺寸,以m3计算。

3.预制混凝土工程量

按以下规定计算:

(1)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预应力钢筋预留孔洞及小于300mm×300mm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

预制混凝土工程量=图示断面面积×构件长度

(2)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m3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预制桩工程量=图示断面面积×桩总长度

(3)混凝土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m3计算,钢构件部分按t计算,分别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例7-12】 如图7-40所示,某建筑工程,基础形式为条形砖基础和钢筋混凝土独立柱基础,垫层均为混凝土垫层,计算该工程基础及垫层的工程量。

图7-40 某工程基础

解:(1)砖基础:

砖基础长度L1=8.1×2=16.2m

L2=10.8×2+(8.1-0.24)=29.46m

L1大放脚折加高度=大放脚折加面积÷墙厚=0.394

L2大放脚折加高度=大放脚折加面积÷墙厚=0.656

嵌入基础的构件(圈梁)体积=[2×(10.8+8.1)+8.1-0.24]×0.18×0.24

=1.973m3

砖基础=(基础深+大放脚折加高度)×基础宽×基础长-嵌入基础的构件体积

=(1.4+0.394)×0.24×16.2+(1.4+0.656)×0.24×29.46-1.973

=6.975+14.536-1.973

=19.54m3

(2)独立混凝土基础=a2h+h/3(a2+aa1+a12

=2×2×0.3+0.4/3[2×2+2×0.5+(0.5+0.5)2]=1.90m3

(3)砖基础混凝土垫层=1.2×0.45×[8.1×2+(10.8×2+8.1-1.2)]

=24.13m3

独立基础垫层=2.2×2.2×0.1=0.48m3

【例7-13】 某毛石基础工程如图7-41所示,用M5.0水泥砂浆砌筑,计算该基础工程的工程量。

图7-41 某毛石基基础工程

解:L=(11.1+9)×2+2.1×2=44.4m

L=(4.8+4.5-0.24)+(4.8+3.3-0.24)=9.06+7.86=16.92m

毛石条基工程量=(44.4+16.92)×(0.9+0.7+0.5)×0.35

=61.32×2.1×0.35

=45.07m3

【例7-14】 如图7-42所示,计算有梁板的工程量。

图7-42 某板梁

【例7-15】 某四层钢筋混凝土现浇框架办公楼,图7-43为其平面结构示意图和独立柱基础断面图,轴线即为梁柱中心线,已知楼层高均为3.60m,柱断面为400×400;L1宽300m,高600m;L2宽300m,高400m。求主体结构柱梁的混凝土工程量。

图7-43 某现浇框架图

解:(1)钢筋混凝土柱工程量=柱断面面积×每根柱长×根数

=(0.4×0.4)×(14.4+2.0-0.3-0.3)×9

=0.16×15.8×9

=22.75m3

(2)梁的混凝土工程量=(L1梁长×L1断面×L1根数

+L2梁长×L2断面×L3根数)×层数

=[(9-0.2×2)×(0.3×0.6)×(2×3)+(6-0.2×2)

×(0.3×0.4)×(2×3)]×4

=[9.288+4.032]×4

=53.28m3

【例7-16】 计算如图7-44所示钢筋混凝土梁的钢筋用量,已知墙厚240mm。

图7-44 某钢筋混凝土梁

①号钢筋单筋长=4000-2×25+2×6.25×20=4200mm)

总长=4200×2=8400mm=8.4m

总重量=8.4×2.466=20.714kg

②号钢筋单筋长=4000-2×25+2×6.25×12=4100mm

总长=4100×2=8200mm=8.2m

总重量=8.2×0.888=7.282kg

③号钢筋总长=4000-2×25+2×0.414×(400-2×25)

+2×(400-2×25)+2×6.25×20

=5189.8mm

=5.1898m

总重量=5.1898×2.466=12.798kg

④号钢筋单筋长=(200-2×25+400-2×25)×2+2×6.25=1075mm

总根数=(4000-2×240-2×50)÷150+1=24根

总长=1075×24=25800mm=25.8m

总重量=25.8×0.222=5.728kg

七、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一)定额说明

(1)本章包括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结构等内容。

(2)本章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定额执行。

(3)木材木种均以一类、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类、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此条是指现场制作的情况,不适用于按商品价购进的门窗。木结构项目不论采用何种木材,均按定额执行,不另调整。

(4)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枥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www.daowen.com)

(5)定额中木材是按自然干燥条件下的含水率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另行计算。即定额中不包括木材的人工干燥费用,需要人工干燥时,其费用另计。干燥费用包括干燥时发生的人工费、燃料费、设备费及干燥损耗。其费用可列入木材价格内。

(6)定额木结构中的木材消耗量均包括后备长度及刨光损耗,使用时不再调整。

(7)定额木门框、扇制作、安装项目中的木材消耗量,均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木门》(L92J601)所示木料断面计算,使用时不再调整。定额中木门窗框、扇的木料耗用量是按标准图集所示尺寸加上各种损耗后综合取定的,凡设计采用标准图集的,均按定额相应项目套用,不另调整。各种损耗包括木材后备长度、刨光损耗、制作及安装损耗。但镶板门安装小百页时,扣除相应定额子目制作部分木薄板0.0191m3,门窗材0.0071m3;胶合板(纤维板)门安装小百页时,扣除相应定额子目胶合板(纤维板)0.82m3,门窗材0.0117m3

(8)定额中木门扇制作、安装项目均不包括纱扇、纱亮内容,纱扇、纱亮按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9)定额木门窗框、扇制作项目中包括刷一遍底油。如框扇不刷底油者,扣除相应项目内清油和油漆溶剂油用量。根据《木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门窗及细木作构件制作,制作完成即应刷防护油一道。定额中木门窗制作均包括刷一道防护底油。若实际施工中不刷底油,扣除定额中清油及油漆溶剂油用量,其他不变。

(10)成品门扇安装子目工作内容未包括刷油漆,油漆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

(11)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以外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另行计算。木门窗定额内已综合考虑了场内运输,无论远近不另计算场内运输费用。场外运输无论框、扇,均按第十章第三节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相应项目套用。

(12)玻璃厚度、颜色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13)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本章门窗配件选用。

成品门窗安装定额中包括普通成品门扇安装、钢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成品)安装、铝合金卷闸门安装、塑料门窗及彩板门窗安装。五金配件按包括在其成品预算价中考虑。铝合金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含五金配件,是指配套的五金配件未包括在定额项目内,应另套五金配件项目,但安装用工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

(14)铝合金门窗制作型材按国标92SJ编制,其中地弹门采用100系列;平开门、平开窗采用70系列;推拉窗、固定窗采用90系列。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及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5%损耗调整。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除注明者外,均按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门窗工程量=洞口宽×洞口高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钢门制作兼安装项目均按门洞口面积计算。

(2)木门扇设计有纱扇者,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纱门扇工程量=纱扇宽×纱扇高

(3)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者,工程量按半圆窗和普通窗分别计算(半圆窗的工程量

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面的裁口线为分界线)。如图7-45所示。

图7-45 普通窗上带有半圆窗

半圆窗工程量=0.3927×窗洞宽×窗洞宽

半圆窗工程量=π/8×窗洞宽×窗洞宽

矩形窗工程量=窗洞宽×矩形高

(4)门连窗按门窗洞口面积之和计算。如图7-46所示。

图7-46 门连窗

门连窗工程量=门洞宽×门洞高+窗洞宽×窗洞高

(5)普通木窗设计有纱扇时,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纱窗扇定额。

(6)门窗框包镀锌铁皮、钉橡皮条、钉毛毡,按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门窗扇包镀锌铁皮,按图示门窗洞口面积计算;门扇包铝合金、铜踢脚板,按图示设计面积计算。

(7)密闭钢门、厂库房钢大门、钢折叠门、射线防护门、钢制防火门、变压器室门、钢防盗门等安装项目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8)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包括成品安装)设计有纱扇时,纱扇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9)铝合金卷闸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m2计算(卷闸门宽按设计宽度计入)。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卷闸门安装工程量=卷闸门宽×(洞口高度+0.6)

(10)型钢附框安装按图示构件钢材重量以t计算。

【例7-17】 某住宅楼采用门连窗设计尺寸如图7-47所示,共15樘,计算门连窗工程量。

图7-47 某门连窗尺寸

解:门连窗工程量=[0.9×2.1+1.2×1.2]×15

=49.95m2

八、屋面、防水、保温工程

(一)定额说明

1.内容

本章包括屋面、防水、保温、排水、变形缝与止水带、耐酸防腐等内容。

2.屋面

屋面包括粘土瓦、水泥瓦、石棉瓦、英红瓦、三曲瓦、玻璃瓦、波形瓦五面、镀锌铁皮屋面、彩钢压型板屋面等。

(1)设计屋面材料规格与定额规格(定额未注明具体规格的除外)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彩钢压型板屋面檩条,定额按间距1~1.2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檩条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防水

防水包括刚性防水、卷采防水、高分子卷才防水、涂膜防水。

(1)定额防水项目不分室内、室外及防水部位,使用时按设计做法套用相应定额。

(2)卷材防水的接缝、收头、附加层及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3)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使用钢筋网时,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

4.保温

(1)本节定额适用于中温、低温及其恒温的工业厂(库)房保温工程,以及一般保温工程。

(2)保温层种类和保温材料配合比,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混凝土板上保温和架空隔热,适用于楼板、屋面板、地面的保温和架空隔热。

(4)立面保温,适用于墙面和柱面的保温。

(5)本节定额不包括保护层或衬墙等内容,发生时按相应章节套用。

(6)隔热层铺贴,除松散保温材料外,其他均以石油沥青作胶结材料。构散材料的包装材料及包装用工已包括在定额中。

(7)墙面保温铺贴块体材料,包括基层涂沥青一遍。

5.变形缝断面定额

取定如下:

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30mm×20mm;油浸木丝板150mm×25mm;木板盖板200mm×25mm;紫铜板展开宽450mm;氯丁橡胶片300m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纤维布止水片宽350mm;其他均为150mm×30mm。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变形缝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6.耐酸防腐

(1)整体面层定额项目,适用于平面、立面、沟槽的护腐工程。

(2)块料面层定额项目按平面铺砌编制。铺砌立面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0,块料乘系数1.02,其他不变。

(3)花岗石板以六面剁斧的板材为准。如底面为毛石者,每10m2定额单位耐酸沥青砂浆增加0.04m3

(4)各种砂浆、混凝土、胶泥的种类、配合比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块料面层的结合层砂浆、胶泥用量不变。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屋面

(1)各种瓦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m2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和脊瓦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

对于坡屋面,无论是两坡还是四坡屋面,均按下式计算工程量:

坡屋面工程量=屋面水平投影面积×延尺系数

=屋面檐口长×檐口宽×延尺系数

延尺系数是1996年定额中的屋面坡度系数,见表7-17。

表7-17 屋面坡度系数表

注 1.A=A′,且S=0时,为等两坡屋面;A=A′=S时,为等四坡屋面。
2.屋面斜铺面积=屋面水平投影面积×C。
3.等两坡屋面山墙泛水斜长=AC。
4.等四坡屋面斜脊长度=AD。

(2)琉璃瓦屋面的琉璃瓦脊、檐口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

(3)屋面中瓦材规格已列于相应的定额项目中或参考前面有关数据的取定,如果设计使用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应调整如下:

调整用量=[设计实铺面积/(单页有效瓦长×单页有效瓦宽)]×(1+损耗率)

单页有效瓦长、单页有效瓦宽=瓦的规格—规范规定的搭接尺寸

(4)彩钢压型板屋面檩条,定额按间距1~1.2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檩条数量可以换算,应调整如下:

调整用量=设计每平方米檩条用量×10m2×(1+损耗率)

其中,损耗率按3%计算。

2.防水

(1)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坡度系数,以m2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和屋面小气窗等所占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内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按500mm计算。

坡屋面工程量按斜铺面积加弯起部分计算。

平屋面按水平投影加弯起部分计算,坡度小于1/20的屋面按平屋面计算。

卷材铺设时的搭接、防水薄弱处的附加层,均包括在定额内,其工程量不单独计算。

(2)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以m2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上卷高度在500mm以内时,按展开面积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计算,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3)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墙体净长度乘以宽度,以m2计算。

(4)涂膜防水的油膏嵌缝、屋面分格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3.保温

(1)保温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另有规定的除外)。

(2)屋面保温层按设计图示面积乘以平均厚度,以m3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和屋面小气窗等所占体积。

(3)地面保温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m3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等所占体积。

(4)天棚保温层按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m3计算。不扣除保温层内各种龙骨等所占体积,柱帽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相应天棚保温工程量内。

(5)墙体保温层,外墙按保温层中心线长度、内墙按保温层净长度乘以设计高度及厚度,以m3计算。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体积,门洞口侧壁周围的保温,按设计图示尺寸并入相应墙面保温工程量内。

(6)柱保温层按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设计高度及厚度,以m3计算。

(7)池槽保温层按设计图示长、宽净尺寸乘以设计厚度,以m3计算。池壁按立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例7-18】 如图7-48所示的保温层面,做法如下:现浇板上水泥砂浆找平,刷冷底子油结合层和沥青隔气层,上铺8mm厚水泥蛭石块保温层,1∶10现浇水泥蛭石保温找坡,1∶3水泥砂浆找平层,上铺防水层和保护层。试计算保温层工程量。

图7-48 某屋面

解:水泥蛭石块保温层工程量=(18+18+18-0.24)×(9-0.24)×0.08

=470.9376×0.08

=37.68m3

找坡工程量=(18+18+18-0.24)×(9-0.24)×[(9-0.24)÷2×0.015÷2]

=470.9376×0.03285

=15.47m3

4.排水

(1)水落管、镀锌铁皮天沟、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2)水斗、下水口、雨水口、弯头、短管等,均以个计算。

5.变形缝

包括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及抗震缝,适用于屋面、墙面、地基等部位。变形缝与止水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若设计断面尺寸余定额取定不同时,主材用量可以调整,人工及辅材不变。调整量可如下计算:

调整用量=(设计缝口断面积/定额缝口断面积)×定额用量

6.耐酸防腐

(1)耐酸防腐工程区分不同材料及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m2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门窗洞口等所占面积,墙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内。

(2)平面铺砌双层防腐块料时,按单层工程量乘以系数2计算。

(3)若整体面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厚度调整用量。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用量=10m2×铺筑厚度×(1+损耗率),损耗率如下:

耐酸沥青砂浆 1%;耐酸沥青胶泥 1%;

耐酸沥青混凝土 1%;环氧砂浆 2%;

环氧稀胶泥 5%;钢屑砂浆 1%。

(4)块料面层

结合层是按规范取定的,不另行调整。但块料面层中耐酸瓷砖和耐酸瓷板,若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用量可以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用量=[10m2/(块料长+灰缝)×(块料宽+灰缝)]

×一块块料的面积×(1+损耗率)

其中,耐酸瓷砖为2%,耐酸瓷板为4%。

九、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一)定额说明

(1)本章包括金属构件的制作、探伤、除锈等内容;金属构件的安装按第十章有关项目执行。本章适用于现场、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的构件。

(2)定额内包括整段制作、分段制作和整体预装配所需的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用量。整体预装配用的螺栓及锚固杆件用的螺栓,已包括在定额内。

(3)本章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组装及成品堆放、装车出厂等全部工序。

(4)本章未包括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构件运输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

(5)本章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6)钢筋混凝土组合屋架钢拉杆,按屋架钢支撑计算。

(7)轻钢屋架是指每榀重量小于1t的钢屋架。

(8)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销子目中的单位t是指钢屋架、钢托架的重量。

(9)钢零星构件实质定额中无项目的、重量在0.2t以内的钢构件。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对角线乘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

多边形钢板重量=最大对角线长度×最大宽度×面密度(kg/m2

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按矩形计算,如图7-49所示,即S=AB。

图7-49 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

(2)实腹柱、吊车梁、H形钢等均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mm计算。

(3)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重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和柱脚连接板的重量。即与主构件连接的钢件工作量,计算后均计入主构件工程量内。

(4)铁栏杆制作,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民用建筑中铁栏杆按定额第九章第五节有关项目计算。

(5)钢漏斗的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以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

(6)计算钢屋架、钢托架、天窗架工程量时,依附其上的悬臂梁、檩托、横档、支爪、檩条爪等分别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

(7)X射线焊缝无损探伤,按不同板厚,以“10张”(胶片)为单位。拍片张数按设计规定计算的探伤焊缝总长度除以定额取定的胶片有效长度(250mm)计算。

(8)金属板材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以焊缝长度为计量单位。

【例7-19】 某工程钢屋架如图7-50所示,计算钢屋架工程量。

图7-50 某屋架结构

解:上弦重量=3.40×2×2×7.398=100.61kg

下弦重量=5.60×2×1.58=17.70kg

立杆重量=1.70×3.77=6.41kg

斜撑重量=1.50×2×2×3.77=22.62kg

①号连接板重量=0.7×0.5×2×62.80=43.96kg

②号连接板重量=0.5×0.45×62.80=14.13kg

③号连接板重量=0.4×0.3×62.80=7.54kg

檩托重量=0.14×12×3.77=6.33kg

屋架工程量=100.61+17.70+6.41+22.62

+43.96+14.13+7.54+6.33=219.30kg

十、构筑物及其他工程

(一)定额说明

(1)本章包括单项及综合项目定额。综合项目是按国标、省标的标准做法编制,使用时对应标准图号直接套用,不再调整。设计文件与标准图做法不同时,套用单项定额。

(2)本章定额不包括土方内容,发生时按定额第一章相应定额执行。

(3)散水、坡道综合项定额是按省标L96J002编制的。

(4)室外排水管道的试水所需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5)室外排水管道定额,其沟深是按2m以内(平均自然地坪至垫层上表面)考虑的,当沟深在2~3m时,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11;3m以外者,综合工日乘系数1.18。

(6)室外排水管道无论人工或机械铺设,均执行定额,不得调整。

(7)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8)排水管道砂石基础中砂:石比例按1∶2考虑。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1.烟囱

(1)烟囱基础:

基础与筒身的划分以基础大放脚为分界,大放脚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m3计算。

(2)烟囱筒身:

1)圆形、方形筒身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以m3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πD

式中 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砖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勾缝定额,原浆勾缝所含工料不予扣除。

3)烟囱的混凝土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梁、柱)、轻质混凝土填充砌块及混凝土地面,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4)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其数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加工标准半砖和楔形半砖时,按楔形整砖定额的1/2计算。

5)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时,其钢筋用量按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3)烟囱内衬及内表面涂刷隔绝层:

1)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2)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

3)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4)为防止酸性凝液渗入内衬及筒身间,而在内衬上抹水泥砂浆排水坡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单独计算。

5)烟囱内表面涂刷隔绝层,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积以m2计算。

(4)烟道砌砖:

1)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2)烟道中的混凝土构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混凝土烟道以m3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套用地沟定额(架空烟道除外)。

2.水塔

(1)砖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水塔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套用烟囱基础的相应项目。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碹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的内外砖墙定额。

4)定额内已包括原浆勾缝,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时,套用勾缝定额,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2)混凝土水塔:

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并入筒身体积内计算;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

4)混凝土水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工程量。

3.贮水(油)池、贮仓

(1)贮水(油)池、贮仓以m3计算。

(2)贮水(油)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

(3)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按相应定额子目计算。

(4)贮仓不分矩形仓壁、圆形仓壁均套用混凝土立壁定额,混凝土斜壁(漏斗)套用混凝土漏斗定额。立壁和斜壁以相互交点的水平线为界,壁上圈梁并入斜壁工程量内,仓顶板及其顶板梁合并计算,套用仓顶板定额。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之间的连系梁按有关章节规定计算,套相应定额。

4.检查井、化粪池及其他

(1)砖砌井(池)壁不分厚度均以m3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碹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与井壁相连接的管道及其内径在20c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2)渗井系指上部浆砌、下部干砌的渗水井。干砌部分不分方形、圆形,均以m3计算。计算时不扣除渗水孔所占体积。浆砌部分套用砖砌井(池)壁定额。

(3)混凝土井(池)按实体积以m3计算,与井壁相连接的管道及内径在20c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4)铸铁盖板(带座)安装以套计算。

5.室外排水管道

(1)室外排水管道与室内排水管道的分界,以室内至室外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检查井至室内一侧为室内排水管道,另一侧为室外排水管道。

(2)排水管道铺设以延长米计算,扣除其检查井所占的长度。

(3)排水管道基础按不同管径及基础材料分别以延长米计算。

6.场区道路

(1)道路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路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定额内已包括伸缩缝及嵌缝的工料。

【例7-20】 某场区道路宽5m、长80m,路基灌浆地瓜石垫层厚200mm,路面为C25混凝土面层,厚200mm,道路两边为花岗石路沿。试计算:(1)地瓜石垫层工程量;

(2)混凝土整体面层工程量;(3)路沿石工程量。

解:(1)地瓜石垫层工程量=80×5×0.2=80m3

(2)混凝土整体面层工程量=80×5=400m2

(3)路沿石工程量=80×2=160m

十一、装饰工程

(一)楼地面工程

1.定额说明

(1)本节包括楼地面找平层、整体面层、块料面层、木质楼地面及其他饰面等内容。

(2)本节中的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配合比,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项目、楼梯项目,均不包括踢脚板、楼梯梁侧面、牵边;台阶不包括侧面、牵边;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4)踢脚板(除缸砖、彩釉砖外)定额均按成品考虑编制的,其中异形踢脚板指非矩形的形式。

(5)定额中的“零星项目”指适用于楼梯和台阶的牵边、侧面、池槽、蹲台等项目。

(6)块料面层拼图案项目,其图案材料定额按成品考虑。图案按最大几何尺寸算至图案外边线。图案外边线以内周边异形块料的铺贴,套用相应块料面层铺贴项目及图案周边异形块料铺贴另加工料项目。周边异形铺贴材料的损耗率,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入相应块料面层铺贴项目内。

(7)设计块料面层中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8)硬木地板,定额按不带油漆考虑;若实际使用成品木地板(带油漆地板),按其做法套用相应子目,扣除子目中刨光机械,其他不变。

2.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找平层和整体面层均按主墙间净面积以m2计算。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室内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2)楼、地面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以m2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

(3)楼梯面层(包括踏步及最后一级踏步宽、休息平台、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一个踏步宽)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踢脚板(线)根据设计做法,以定额单位的m2或m计算工程量。

(6)防滑条、地面分格嵌条按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7)地面点缀按点缀的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计算地面铺贴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主体块料加工用工亦不增加。

(8)螺旋形楼梯的装饰,踏步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项目定额,人工乘系数1.20;侧面装饰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零星项目定额。

(9)大理石、花岗岩楼梯定额项目中,大理石、花岗岩是按设计定尺加工的规格材考虑的。施工时,若不能采用设计定尺加工的规格材,需现场加工,其加工费和加工损耗应单独计算。

(10)楼地面层铺地毯,若遇异形房间时,按一下规定执行:

1)异形房间铺地毯,设计允许接缝者,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2)异形房间铺地毯,设计不允许接缝者,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地毯损耗按实计算(可套裁者除外)。

(二)墙、柱面工程

1.定额说明

(1)本节包括墙、柱面的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及饰面、隔断、幕墙等内容。

(2)本节中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数量不变。

(3)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关系见表7-18。

表7-18 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关系

(4)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调整项目的可以换算外,其他不作调整。抹灰厚度,定额按不同的砂浆种类分别列在项目中,调整时按相应项目分别调整。

定额中厚度为××mm者,抹灰种类为一种一层;

厚度为××mm+××mm者,抹灰种类为两种两层,前者数据为打底抹灰厚度,后者数据为罩面抹灰厚度;

厚度为××mm+××mm+××mm者,抹灰种类为三种三层,前者数据为打底抹灰厚度,中者数据为中层抹灰厚度;后者数据为罩面抹灰厚度。

(5)圆弧形墙面的抹灰,圆弧形、锯齿形墙面镶贴块料、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计算。

(6)外墙贴面砖项目,灰缝宽按5mm以内、10mm以内和20mm以内列项,其人工、材料已综合考虑。如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7)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8)墙、柱饰面中的面层、基层、龙骨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设计有要求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9)幕墙、隔墙(间壁)、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人工用量不变(轻钢龙骨损耗率6%,铝合金龙骨损耗率7%)。

(10)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等。一般抹灰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1m2以内的抹灰;“装饰线条”子目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展开宽度小于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展开宽度超过300mm时按“零星项目”执行。

(11)墙面镶贴块料高度大于300mm时,按墙面、墙裙项目套用;小于300mm按踢脚线项目套用。

(12)木龙骨基层项目中龙骨是按双向计算的,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55。

(13)基层板上钉铺造型层,定额按不满铺考虑,若在基层板上满铺板时,可套用造型层相应项目,人工消耗量乘系数0.85。

(14)玻璃幕墙、隔墙中设计有平开窗、推拉窗者,木隔断(间壁)、铝合金隔断(间壁)设计有门者,扣除门窗面积;门窗按相应章节规定计算。

2.工程量计算规则

(1)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内墙抹灰以m2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2)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①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顶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②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顶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③有顶棚的,其高度至顶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

3)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扣除或不扣除内容同内墙抹灰)。

4)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设计柱抹灰高度以m2计算。

(2)外墙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外墙抹灰面积,按设计外墙抹灰的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单个面积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工程量内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高度计算(扣除或不扣除内容同外墙抹灰)。

3)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项等)设计抹灰做法相同时,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设计抹灰做法不同时,按其他抹灰规定计算。

4)墙面勾缝按设计勾缝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3)外墙装饰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设计外墙抹灰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计算时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及单个面积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其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挑檐、天沟、腰线、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3)柱装饰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设计柱抹灰高度,以m2计算。

(4)其他抹灰。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延长米计算,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计算。

(5)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的实贴面积计算,执行相应的墙面块料面层子目。

2)柱面贴块料面层按块料外围周长乘装饰高度以m2计算,执行相应的零星项目子目。

(6)墙、柱饰面、隔断、幕墙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墙、柱饰面龙骨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以m2计算。定额龙骨按附墙、附柱考虑,若遇其他情况,按下列规定乘以系数处理:

①设计龙骨外挑时,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15。

②设计木龙骨包圆柱,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18。

③设计金属龙骨包圆柱,其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20。

2)墙、柱饰面基层板、造型层按图示尺寸面积,以m2计算。面层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3)木间壁、隔断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以m2计算。

4)玻璃间壁、隔断按上横档顶面至下横档底面之间的图示尺寸,以m2计算。

5)铝合金(轻钢)间壁、隔断、各种幕墙,按设计四周外边线的框外围面积计算。

6)墙面保温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例7-21】 图7-51所示为5层砖混结构办公楼一层平面图,已知二层以上平面图除M2的位置为C2外,其他均与一层平面图相同,层高均为3.00m,女儿墙顶标高为15.60m,室外地坪为-0.5m,门窗框外围尺寸及材料如下:

图7-51 某砖混结构一层平面图

门窗代号 尺寸 备注

C1 1800×1800 铝合金

C2 1750×1800 铝合金

C3 1500×1800 铝合金

M1 1000×1960 纤维板

M2 2000×2400 铝合金

求:(1)建筑面积;(2)门窗工程量;(3)水泥沙浆外墙抹灰工程量。

解: (1)建筑面积=[(8+0.24)×(3.5+0.24)+(3+3+2.8)

×(4.5+0.24)×5

=(30.82+41.71)×5

=72.53×5

=362.66m3

(2)门窗工程:

C1工程量=(1.8×1.8)×5=16.20m2

C2工程量=(1.75×1.8)×(3+4×4)=3.15×19=59.85m2

C3工程量=(1.5×1.8)×2×5=27m2

铝合金窗工程量=C1+C2+C3=16.2+59.85+27=103.05m2

纤维板门M1工程量=(1.0×l.96)×4×5=39.2m2

铝合金门M2工程量=2.0×2.4=4.8m2

(3)水泥沙浆外墙抹灰:

外墙外边线长=(12.3+0.24+8+0.24)×2=41.56m

外墙抹灰高度=15.60+0.5=16.1m

外墙门窗面积=103.05+4.8=107.85m2

外墙抹灰工程量=外墙外边线长×外墙抹灰高度-外墙门窗面积

=41.56×16.1-107.85

=561.27m2

(三)顶棚工程

1.定额说明

(1)本节包括顶棚抹灰、顶棚龙骨、顶棚饰面等内容。

(2)本节中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其他不变。

(3)本节中龙骨是按常用材料组合及规格编制,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材料的损耗率分别为:木龙骨6%,轻钢龙骨6%,铝合金龙骨7%。

(4)定额中顶棚等级划分:

1)顶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一级”顶棚。

2)顶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且龙骨有跌级高差者为“二~三级”顶棚。

(5)定额中顶棚龙骨、顶棚面层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对于二级以上顶棚的面层,人工乘以系数1.1。

(6)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按双层结构编制(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采用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扣除定额内小龙骨及相应配件数量,人工乘以系数0.85。

2.工程量计算规则

(1)顶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顶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顶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顶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这里主墙是指建筑物结构设计已有的承重墙和功能性隔断墙,应区别于装饰设计的间壁墙(或功能性轻质墙)。

2)密肋梁和井字梁顶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

3)顶棚抹灰带有装饰线时,装饰线按延长米计算。装饰线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4)檐口顶棚及阳台、雨棚底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应的顶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5)顶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顶棚抹灰工程量内。

【例7-22】 计算如图7-52所示天棚抹灰工程量。

图7-52 某天棚尺寸

解:天棚抹灰工程量=(4.4-0.24)×(6.6-0.24)=26.46m2

主梁侧面抹灰工程量=(6.6-0.24-0.16×2)×2×(0.4-0.12)=3.38m2

次梁侧面抹灰工程量=(4.4-0.24-0.3)×2×2×(0.25-0.12)=2.01m2

主次梁交接处抹灰工程量=0.16×(0.4-0.25)×2×2=0.10m2

抹灰工程量合计=26.46+3.38+2.01+0.10=31.95m2

(2)各种吊顶顶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灯孔、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1)“二~三级”顶棚龙骨的工程量,按龙骨跌级高差外边线所含最大矩形面积以m2计算,套用“二~三级”顶棚龙骨定额项目。若顶棚龙骨有几级跌级高差者,按最外层龙骨跌级高差外边线的最大矩形面积计算(最大矩形面积内仍有几级跌级部分不再单独计算),套用“二~三级”顶棚龙骨定额项目。

2)计算顶棚龙骨时,顶棚中的折线、跌落、高低吊顶槽等面积不展开计算。

(3)顶棚饰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1)顶棚装饰面积,按主墙间设计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独立柱、灯带、大于0.3m2的灯孔及与顶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2)顶棚中的折线,跌落、拱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顶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四)油漆涂料

1.定额说明

(1)本节包括木材面、金属面、抹灰面油漆及裱糊等内容。

(2)本节项目中刷涂料、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喷油采用机械操作,实际操作方法不同时,不做调整。

(3)定额已综合考虑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的因素,如需做美术图案的另行计算。

(4)硝基清漆需增刷硝基亚光漆者,套用硝基清漆每增一遍子目,换算油漆种类,油漆用量不变。

(5)喷塑(一塑三油)大压花、中压花、喷中点的规格划分如下:

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以内;

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内。

(6)墙面、墙裙、顶棚及其他饰面上的装饰线油漆与附着面的油漆种类相同时,装饰线油漆不单独计算;单独的装饰线油漆执行不带托板的木扶手油漆,套用定额时,宽度50mm以内的线条乘系数0.2,宽度100mm以内的线条乘系数0.35,宽度200mm内的线条乘系数0.45。

(7)木踢脚线油漆按踢脚线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套用其他木材面油漆项目。

(8)抹灰面油漆、涂料项目中均未包括刮腻子内容,刮腻子按基层处理有关项目单独计算。木夹板、石膏板面刮腻子,套用相应定额,其人工乘系数1.10,材料乘系数1.20。

2.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顶棚面、墙、柱面的喷(刷)涂料、油漆工程,工程量按本章各自抹灰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涂料系数表中有规定的,按规定计算工程量并乘系数表中的系数。裱糊项目工程量,按设计裱糊面积,以m2计算。

(2)木材面、金属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按油漆、涂料系数表的规定,并乘以系数表内的系数,以m2计算。

(3)明式窗帘盒按延长米计算工程量,套用木扶手(不带托板)项目,暗式窗帘盒按展开面积计算工程量,套用其他木材面油漆项目。

(4)基层处理的工程量按其面层的工程量套用基层处理相应子目。

(5)木材面刷防火涂料,按所刷木材面的面积计算工程量;木方面刷防火涂料,按木方所附墙、板面的投影面积计算工程量。

油漆、涂料工程量系数见表7-19~表7-28。

表7-19 单层木门工程量系数表

(6)定额子目列有各种油漆的遍数及刮腻子的遍数,凡子目后带有每增一遍子目的,前面的施工遍数是根据规范要求或装饰质量要求确定的最少遍数,使用时施工遍数只能增加,不得减少。

(7)裱糊项目的工程量,按设计裱糊面积以实贴面积计算。

表7-20 单层木窗工程量系数表

表7-21 木扶手(不带托板)工程量系数表

表7-22 墙面墙裙工程量系数表

表7-23 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

表7-24 木地板工程量系数表

表7-25 单层钢门窗工程量系数表

表7-26 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

表7-27 平板屋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工程量系数表

表7-28 抹灰面工程量系数表

(8)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中的“零星木装饰”项目指油漆工程量系数表中未列项目,其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其他木材面油漆项目并乘1.1的系数。

(五)配套装饰

1.定额说明

(1)本节定额中的成品安装项目,实际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的消耗量不变。

(2)本节定额中除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外,均不包括油漆。油漆按第四节相应项目执行。

(3)本节定额项目中均未包括收口线、封边条、线条边框的工料,使用时另行计算线条用量,套用本节装饰线条相应子目。

(4)本节定额中除有注明外,龙骨均按木龙骨考虑,如实际采用细木工板、多层板等做龙骨,均执行定额不再调整。

(5)本节定额中玻璃均按成品加工玻璃考虑,并计入了安装时的损耗。

(6)零星木装饰:

1)门窗口套、窗台板、暖气罩及窗帘盒是按基层、造型层和面层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2)门窗贴脸按成品线条编制,使用时套用本节装饰线条相应子目。

(7)装饰线条:

1)装饰线条均按成品安装编制。

2)装饰线条按直线安装编制,如安装圆弧形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顶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4系数。

ⓑ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2系数。

ⓒ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人工乘以1.6系数。

(8)卫生间零星装饰:

1)大理石洗漱台的台面及裙边与挡水板分别列项,台面及裙边子目中综合取定了钢支架的消耗量。洗漱台面按成品考虑,如需现场开孔,执行相应台面加工子目。

2)卫生间配件按成品安装编制。

(9)工艺门扇。定额木门扇安装子目中每扇按3个合页编制,如与实际不同时,合页用量可以调整,每增减10个合页,增减0.25工日。

(10)橱柜:

1)橱柜定额按骨架制安、骨架围板、隔板制安、橱柜贴面层、抽屉、门扇龙骨及门扇安装、玻璃柜及五金件安装分别列项,使用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2)橱柜骨架中的木龙骨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11)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定额按成品字安装固定编制,美术字不分字体。

2)外文或拼音字,以中文意译的单字计算。

3)材质适用范围:泡沫塑料有机玻璃字,适用于泡沫塑料、硬塑料、有机玻璃、镜面玻璃等材料制作的字;木质字适用于软、硬质木、合成材等材料制作的字;金属字适用于铝铜材、不锈钢、金、银等材料制作的字。

(12)招牌、灯箱:

1)招牌、灯箱分一般及复杂形式。一般形式指矩形,表面平整无凹凸造型;复杂形式指异形或表面有凹凸造型的情况。

2)招牌内的灯饰不包括在定额内。

2.工程量计算规则

(1)基层、造型层及面层的工程量均按设计面积以m2计算。

(2)窗台板按设计长度乘以宽度以m2计算;设计未注明尺寸时,按窗宽两边共加100mm计算长度(有贴脸的按贴脸外边线间宽度),凸出墙面的宽度按50mm计算。

(3)暖气罩各层按设计面积计算,与壁柜相连时,暖气罩算至壁柜隔板外侧,壁柜套用橱柜相应子目,散热口按其框外围面积单独计算。

(4)百叶窗帘、网扣帘按设计尺寸面积计算,设计未注明尺寸时,按洞口面积计算;窗帘、遮光帘均按帘轨的长度以m计算(折叠部分已在定额内考虑)。

(5)明式窗帘盒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与天棚相连的暗式窗帘盒,基层板(龙骨)、面层板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6)装饰线条应区分材质及规格,按设计延长米计算。

(7)大理石洗漱台按台面及裙边的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开孔的面积;挡水板按设计面积计算。台面需现场开孔、磨孔边,按个计算。

(8)不锈钢、塑铝板包门框按框饰面面积以m2计算。

(9)夹板门门扇木龙骨不分扇的形式,按扇面积计算;基层、造型层及面层按设计面积计算。扇安装按扇个数计算。门扇上镶嵌按镶嵌的外围面积计算。

(10)橱柜木龙骨项目按橱柜正立面的投影面积计算。基层板、造型层板及饰面板按实铺面积计算。抽屉按抽屉正面面板面积计算。

(11)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面积,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栏杆、扶手按延长米计算;木柱、木梁按竣工体积以m3计算。

(12)栏板、栏杆、扶手,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

(13)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14)招牌、灯箱的龙骨按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基层及面层按设计面积计算。

(15)本节子目中做骨架使用的木龙骨、钢龙骨,其装修材及角钢用量与实际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他不变。木龙骨的制作损耗率和下料损耗率分别为8%和6%,角钢损耗率为6%。

十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一)脚手架工程

1.定额说明

(1)本节包括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悬空及挑脚手架、安全网等内容。脚手架按搭设材料分为木制、钢管式;按搭设形式及作用分为型钢平台挑钢管式脚手架、烟囱脚手架和电梯井字脚手架等。为了适应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情况,单列了主体工程外脚手架和外装饰工程脚手架。

(2)外脚手架综合了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在定额使用时不应再另行计算。

(3)斜道是按依附斜道编制的,独立斜道按依附斜道子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8。

实际工程施工中一般依附于外脚手架旁边搭设斜道,供人员上下和搬运较轻物料使用,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搭设独立斜道,则执行本系数规定。

(4)水平防护架和垂直防护架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行、人行通道、临街防护和施工与其他物体隔离等的防护。

是否搭设和搭设的部位、面积,均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计算。

(5)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内容。

(6)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人工乘以系数1.11,其他不变。倒锥壳水塔脚手架,按烟囱脚手架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3。

本节仅编制了烟囱脚手架项目,水塔脚手架套烟囱脚手架乘系数。

2.工程量计算规则

(1)一般规定:

1)计算内、外墙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的面积。

2)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3)总包施工单位承包工程范围不包括外墙装饰工程或外墙装饰不能利用主体施工脚手架施工的工程,可分别套用主体外脚手架或装饰外脚手架项目。

(2)外脚手架:

1)建筑物外墙脚手架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檐口(或女儿墙顶);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长度(凸出墙面宽度大于240mm的墙垛等,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墙长度内)乘以高度,以m2计算。

外墙脚手架工程量=(外墙外边线长度+墙垛侧面宽度×2×n)×设计室外地坪至墙顶高

①外墙有女儿墙的高度要算至女儿墙压顶上表面,无女儿墙的要算至檐口板顶面;檐口有天沟的要算至沟壁上口;有山尖的要算至山尖顶,但工程量应折算山尖面积。突出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高度内,但应计算脚手架面积。

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不同时,有错坪的应按不同标高分别计算;室外地坪为有坡度的按平均高度计算。

②脚手架长度按外墙外边线长度计算(凸出墙面宽度大于240mm的墙垛等,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墙长度内)。即:长度区按外墙结构面外边线长度计算,若有外突出超过240mm的墙垛时,应按突出墙尺寸的2倍乘以垛数并于墙长内计算。

③脚手架面积按外墙边线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的面积。

④外脚手架定额按计算的外墙脚手架高度,套用相应高度(××m以内)的项目。

⑤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高低层交界处的高层外脚手架,高度应从低层屋面结构上坪算至檐口(或女儿墙顶)。工程量并入高层部分的外脚手架内,套用高层部分高度的外脚手架定额项目。

⑥外脚手架定额项目综合了上料平台和护卫栏杆。但不包括安全网、斜道和建筑物垂直封闭等项目,应另行计算。

若建筑物有挑出的外墙,挑出宽度大于1.5m时,外脚手架工程量按上部挑出外墙宽度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表面高度计算,套用相应高度的外脚手架;下层缩入部分的外脚手架,工程量按缩入外墙长度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挑出层板底高度计算,不论实际需搭设单双排脚手架,均按单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执行。

若建筑物仅上部几层挑出或挑出宽度小于1.5m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搭设方法,另行补充。

2)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高度在15m以上或高度虽小于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或外墙为现浇混凝土墙、轻质砌块墙)时,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建筑物高度超过30m时,可根据工程情况按型钢挑平台双排脚手架计算。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确定是否使用。编制标底时,外脚手架高度在110m以内按钢管架定额项目编制,高度110m以上的按型钢平台外挑双排钢管架定额项目编制。

工程量计算及不同高度分别计算等规定同外脚手架规定。平台外挑宽度定额已综合取定,使用时按定额项目设置高度分别套用。

3)独立柱(现浇混凝土框架柱)按柱图示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设计柱高以m2计算,套用单排外脚手架项目。独立柱包括现浇混凝土独立柱、砖砌独立柱、石砌独立柱。混凝土构造柱不计算柱脚手架。设计柱高: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层楼板上表面或屋面板上表面的高度。

现浇混凝土梁、墙,按设计室外地坪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底之间的高度,乘以梁、墙净长,以m2计算,套用双排外脚手架项目。即:梁、墙净长度×(高度-上层板厚)。

独立柱脚手架工程量=(柱图示结构外围周长+3.6)×设计柱高

梁墙脚手架工程量=梁墙净长度×设计室外地坪(或板顶)至板底高度

4)型钢平台外挑钢管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设计高度以m2计算。平台外挑宽度定额已综合取定,使用时按定额项目的设置高度分别套用。

型钢平台外挑钢管架工程量=外墙外边线长度×设计高度

(3)里脚手架:

1)建筑物内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1/2处)的高度在3.6m以下(非轻质砌块墙)时,按单排里脚手架计算;高度超过3.6m、小于6m时,按双排里脚手架计算。

2)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里脚手架项目。不能在内墙上留脚手架洞的各种轻质砌块墙等套用双排里脚手架项目。

内墙里脚手架工程量=内墙净长度×设计净高度

里脚手架高度按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计算(有山尖或坡度的高度折算)。计算面积时不扣除门窗洞口、混凝土圈梁、过梁、构造柱及梁头等所占面积。

凡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1/2处)的高度在3.6m以下(非轻质砌块墙)时,按单排里脚手架计算;高度超过3.6m、小于6m时,按双排里脚手架计算。

若内墙砌体(非轻质砌块墙)高度超过6m时,按外墙单排脚手架执行;轻体砌块墙砌体高度超过6m时,按双排外脚手架执行。

(4)装饰脚手架:

1)高度超过3.6m的内墙面装饰不能利用原砌筑脚手架时,可按里脚手架计算规则计算装饰脚手架。装饰脚手架按双排里脚手架乘以0.3系数计算。

内墙面装饰双排里脚手架工程量=内墙净长度×设计净高度×0.3

内墙装饰脚手架按装饰的结构面垂直投影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计算。高度3.6m以下的内墙面装饰不计算装饰脚手架。

2)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m以上时,可计算满堂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1~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

满堂脚手架工程量=室内净长度×室内净宽度

室内净高超过3.6m时,方可计算满堂脚手架。室内净高超过5.2m时,方可计算增加层。增加层计算公式为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室内净高度-5.2m]÷1.2m

(计算结果0.5以内舍去。)

计算室内净面积时,不扣除柱、垛所占面积。已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室内墙壁面装饰不再计算墙面装饰脚手架。

3)外墙装饰不能利用主体脚手架施工时,可计算外墙装饰脚手架。外墙装饰脚手架按设计外墙装饰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外墙油漆、涂刷者不计算外墙装饰脚手架。

外墙装饰脚手架工程量=装饰面长度×装饰面高度

4)按规定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室内墙面装饰工程不再计算脚手架。

【例7-23】 某矩形餐厅长21m,宽12m,层高6m,楼板厚120mm。计算顶棚抹灰脚手架。

解:因为层高6m,超过3.6m,故需搭设满堂脚手架。

满堂架工程量=21×12=252m2

满堂架增加层=(6.00-0.12-5.2)÷1.2=0.57层,取1层。

(5)其他脚手架:

1)围墙脚手架,按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乘长度以m2计算。围墙脚手架套用单排里脚手架相应项目。

围墙脚手架工程量=围墙长度×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高度

2)石砌墙体脚手架,凡砌筑高度在1.0m以上时,按设计砌筑高度乘长度以m2计算,套用双排里脚手架项目。

石砌墙体双排里脚手架工程量=砌筑长度×砌筑高度

3)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和层数,以延长米计算。

挑脚手架工程量=实际搭设总长度

4)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悬空脚手架工程量=水平投影长度×水平投影宽度

5)烟囱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以座计算。滑升模板施工的混凝土烟囱、筒仓不另计算脚手架。

6)电梯井脚手架,按单孔以座计算。计算高度以电梯井底至顶板下坪的高度计算(不包括建筑物顶层电梯间的高度)。设备管道井不得套用。

7)斜道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使用时应根据斜道所爬垂直高度计算,从下至上连成一个整体的斜道为1座。

投标报价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确定数量。编制标底时,建筑物底面积小于1200m2的按1座计算,超过1200m2的按每500m2以内增加1座计算。

8)砌筑贮仓脚手架,不分单筒或贮仓组均按单筒外边线周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贮仓上口之间高度,以m2计算,套用双排外脚手架项目。

9)贮水(油)池脚手架,按外壁周长乘以室外地坪至池壁顶面之间高度,以m2计算。贮水(油)池凡距地坪高度超过1.2m以上时,套用双排外脚手架项目。

10)设备基础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地坪至外形顶面边线之间高度,以m2计算,套用双排里脚手架项目。

11)水平防护架,按实际铺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水平防护架工程量=水平投影长度×水平投影宽度

12)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m2计算。

垂直防护架工程量=实际搭设长度×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的高度

13)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按封闭面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建筑物垂直封闭工程量=封闭面的投影长度×垂直投影高度

若采用交替向上倒用时,工程量按倒用封闭过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套用定额项目中的封闭材料乘以以下系数:

竹席 0.5;竹笆和密目网 0.33。

14)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际长度乘以实际高度,以m2计算。

立挂式安全网工程量=实际长度×实际高度

15)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挑出式安全网工程量=挑出总长度×挑出的水平投影宽度

16)平挂式安全网(脚手架与建筑外墙之间的安全网)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

1.定额说明

(1)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

本节包括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内容。本节所称檐口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屋面板板底(坡屋面算至外墙与屋面板板底)的高度。突出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1)檐口高度在3.6m以内的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

2)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

3)20m以上垂直运输机械除混合结构及影剧院、体育馆外其余均以现浇框架外砌围护结构编制。若建筑物结构不同时按表7-29乘以相应系数。

表7-29 垂直运输机械系数表

表7-29中“预制框(排)架”结构,系数0.96系指采用塔式起重机安装的工程使用。若采用轮胎式起重机或汽车起重机时不乘此系数。

4)同一檐高建筑物有多种结构时,应按不同结构分别计算垂直运输机械。

5)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厂房按预制排架类型计算。

6)轻钢结构中有高度大于3.6m的砌体、钢筋混凝土、抹灰及门窗安装等内容时,其垂直运输机械按各自工程量,分别套用本节中轻钢结构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的相应项目。

7)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结构顶面高度为准。

(2)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

1)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即为“超高工程”。本节定额项目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上的工程。

2)本节各项降效系数包括完成建筑物20m以上(除垂直运输、脚手架外)全部工程内容的降效。

3)本节其他机械降效系数是指除垂直运输机械及其所含机械以外的,其他施工机械的降效。

4)建筑物内装修工程超高人工增加,是指无垂直运输机械,无施工电梯上下的情况。

(3)建筑物分部工程垂直运输机械:

1)建筑物主体垂直运输机械项目、建筑物外墙装修垂直运输机械项目、建筑物内装修垂直运输机械项目,适用于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情况。

2)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0.00以上的主体结构工程。定额按现浇框架外砌围护结构编制,若主体结构为其他形式,按垂直运输系数表乘相应系数。

3)建筑物外墙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由外墙装修施工单位自设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的情况。外墙装修是指各类幕墙、镶贴或干挂各类板材等内容。

4)建筑物内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建筑物主体工程完成后,由装修施工单位自设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的情况。

(4)其他:

1)建筑物结构施工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垂直运输项目中塔式起重机台班乘以系数0.80。

2)垂直运输机械定额项目中的其他机械包括:排污设施及清理、临时避雷设施、夜间高空安全信号等内容。

2.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

1)凡定额计量单位为m2的,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2)±0.00以上工程的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出建筑面积后,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3)±0.00以下工程垂直运输机械:

①钢筋混凝土地下建筑,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以m2计算。

②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按其工程量计算规则以m3计算。

4)20m以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檐高大于3.6m、小于20m的建筑物,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以m2计算。

5)20m以上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在20m以上的工程,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套用相应高度的定额项目。工程量按高低层相交处以高层外墙垂直分割线为界,分别计算。同一檐高建筑物有多种结构时,应按不同结构分别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套用定额项目的檐高,以建筑物的总檐高为准。

(2)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

1)人工、机械降效按20m以上的全部人工、机械(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外)数量乘以相应子目中的降效系数计算。

2)建筑物内装修工程的人工降效,按施工层数的全部人工数量乘定额内分层降效系数计算。

(3)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

1)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工程量以座为单位计算。构筑物高度超过定额设置高度时,按每增高1m项目计算。高度不足1m时,亦按1m计算。

2)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结构顶面高度为准。

(4)建筑物分部工程垂直运输机械:

1)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出面积后,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2)建筑物外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建筑物主体工程完成后,由装修施工单位自设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的情况。外墙装修是指各类幕墙、镶贴或干挂各类板材等做法。

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装饰的垂直投影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凸出外墙部分及侧壁也不增加)以m2计算。

3)建筑物内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出面积后,并按所装修建筑物的层数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三)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1.定额说明

(1)本节包括混凝土构件运输、金属构件运输、木门窗、铝合金、塑钢门窗运输、成型钢筋场外运输,以及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金属结构构件安装等内容。

(2)构件运输:

1)本节适用于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吊装点的运输,吊装点不能堆放构件时,可按构件1km运输项目计算场内运输。

2)本节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型尺寸划分类别。构件类型及分类见表7-30、表7-31。

表7-30 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表

表7-31 金属结构构件分类表

3)本节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及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

4)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有关费用,另行处理。

(3)构件安装:

1)混凝土构件安装项目中,凡注明现场预制的构件,其构件按定额第四章有关子目计算;凡注明成品的构件,按其商品价格计入安装项目内。

2)金属构件安装项目中,未包括金属构件的消耗量。金属构件制作按定额第七章有关子目计算,定额第七章未包括的构件,按其商品价格计入工程造价内。

3)本节定额的安装高度为20m以内。

4)本节定额中机械吊装是按单机作业编制的。若构件尺寸和重量确需采用多机作业时,双机作业轮胎式起重机台班数量乘以2,三机作业时乘以3。

5)本节定额是按机械起吊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编制的。

6)定额中包括每一项工作循环中机械必要的位移。

7)本节定额安装项目是以轮胎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台班消耗量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项目内)分别列项编制的。如使用汽车式起重机时,按轮胎式起重机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05。

8)本节定额中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垫铺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9)小型构件是指单体体积小于0.1m3。本节定额中未单独列项的构件。

10)升板预制柱加固是指柱安装后,至楼板提升完成期间所需要的加固搭设费用。工程量按提升混凝土板的体积计算。

11)钢屋架安装单榀重量在1t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子目计算。

12)本节定额中的金属构件拼装和安装是按焊接编制的。

13)钢柱、钢屋架、天窗架安装子目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按拼装子目计算。

14)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金属构件安装子目均不包括为安装工程所搭设的临时性脚手架及临时平台,发生时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15)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16)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就位时,按相应构件安装子目中的人工、机械台班乘系数1.18,使用塔式起重机安装时,不再乘以系数。

2.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钢构件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所需螺栓、电焊条等重量不另计算;

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成型钢筋按t计算。

(2)构件运输:

1)构件运输项目的定额运距为10km以内,超出时按每增加1km子目累加计算。

2)加气混凝土板(块)、硅酸盐块运输每1m3折合混凝土构件体积0.4m3,按Ⅰ类构件运输计算。

3)若预制混凝土成品构件的商品价是送至工地指定堆放点的价格,则不应计算构件运输。

(3)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焊接成型的预制混凝土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计算。

2)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形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

3)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的实体积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另计算。

4)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柱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柱接柱计算。

(4)钢构件安装:

1)钢构件安装按图示构件钢材重量以t计算。

2)依附于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等,并入柱身主材重量内计算。

3)金属构件中所用钢板,设计为多边形者,按矩形计算,矩形的边长以设计构件尺寸的最大矩形面积计算。

(四)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

1.定额说明

(1)现浇混凝土模板,定额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胶合板模板、钢支撑、木支撑,木模板、木支撑编制。

(2)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定额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并配制相应的混凝土地膜、砖地膜、砖胎膜编制。

(3)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支撑点至模底或支模顶)3.6m编制的,支模高度超过3.6m时,另行计算模板支撑超高部分的工程量。

(4)采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编制的,定额内综合了操作平台。使用时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5)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一次摊销编制的,贮仓是按两次摊销编制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6)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7)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8)钢筋混凝土直形墙、电梯井壁等项目,模板及支撑是按普通混凝土考虑的,若设计要求防水、防油、防射线时,按相应子目增加止水螺栓及端头处理内容。

(9)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项目,已包括回库维修费用。回库维修费的内容包括:模板的运输费,维修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等。

2.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现浇混凝土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区别模板的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面积

-0.3m2以外单孔面积+垛孔洞侧面积

3)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及框架剪力墙分别按梁、板、柱、墙的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4)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长边长度的,套用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5)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6)构造柱外露面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构造柱与墙的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构造柱模板工程量=图示外露部分模板面积

7)混凝土后浇带二次支模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套用后浇带项目。

后浇带二次支模工程量=后浇带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

8)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雨篷、阳台模板工程量=外挑部分水平投影面积

9)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混凝土楼梯模板工程量=钢筋混凝土楼梯工程量

10)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混凝土台阶模板工程量=台阶水平投影面积

11)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模板工程量=池槽外围体积

12)各种现浇混凝土斜板,其坡度大于15°时,人工乘1.30系数,其他不变。

13)轻体框架柱(壁式柱)子目已综合轻体框架中的梁、墙、柱内容,但不包括电梯井壁、单梁、挑梁。轻体框架工程量按框架外露面积以m2计算。

轻体框架模板工程量=框架外露面积

(2)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注明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m3计算。

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混凝土工程量

2)预制桩按桩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预制桩模板工程量=混凝土工程量

(3)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构筑物工程的水塔、贮水(油)池、贮仓的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3)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倒锥壳水塔支筒、水箱、筒仓等均按混凝土体积,以m3计算。

4)倒锥壳水塔的水箱提升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本书提供某别墅楼建筑图纸,见附件一,建筑面积264.46m2,读者可根据图纸试做出该建筑的消耗量定额预算。可参考附件二中的“消耗量定额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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