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校自主招生内部招考分离工作机制,就是要形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宏观管理下的教务或考务部门组织考试,招生部门依法依规招生,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具体机制如下:
教务部门独立行使考试权。考试是自主招生的核心环节,保证考试权公平、公正地行使,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的重要保障。从高校机构设置的职能来看,考试权应该由教务部门来行使或者成立专门的考试中心。所谓独立行使考试权,就是与考试有关的环节完全由相关部门独立完成,保证考试环节的独立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确定考试形式;二是研究制定考试内容范围和大纲;三是组织命题,包括试题印制、运送、管理等;四是组织考务工作,包括制定考试流程、安排考场、聘用培训监考教师、考试违纪处理等;五是评卷评分,按照评分标准组织教师评分,实行面试的落实评委和组织现场评分;六是记分,按科目进行分数登记,记分结束后将结果分别交纪委监察部门和招生办。每个环节都必须执行保密、纪检等规定,按规范化标准和流程操作。
招生部门独立行使招生权。这里所说的“招生权”是狭隘的招生工作权限,主要是招生部门根据招生政策,按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独立行使招生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负责与考生有关的所有招生信息的独立发布,包括招生简章、向考生公开的考试组织方案、考试大纲等;二是负责招生宣传工作,做好考生咨询、服务工作;三是负责考生报名,并根据报考条件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汇总结束后交教务处;四是根据教务或考试部门提供的考生各科成绩,按章程规定折算考生成绩,并负责向考生公布,发放成绩单;五是根据招生章程和学校实际,提出分数线划定初步方案,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六是按照招生录取原则录取学生,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拥有对考试招生的监督权。在自主招生过程中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是监督检查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配合检查考试、招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不符合程序和规定的做法,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其及时改正;三是管理有关涉及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在自主招生过程中应全程参与以下工作:第一,参与学校自主招生章程的制定与修改,同时参与对选派招生工作人员的审查;第二,负责对考务部门的命题、试题保管、考试、评分工作全过程进行监察;第三,根据规定负责保管考试现场录像,评分原始稿等重要资料;第四,参与商议分数线划定;第五,督促检查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按照招生程序、时间要求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退档各环节的工作情况;第六,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及对考试招生工作的投诉、举报等。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全面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在推进构建招考分离机制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积极动员学校相关部门参与招考工作,共同维护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为做到对考生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招考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高、涉及面广的工作,容不得出任何差错和失误。工作过程中必须以制度形式明确各部门在招考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细化工作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三是要加强协调,实施招考分离制度后各相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尽力降低办学成本、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增强内部的联系与沟通,减少摩擦和扯皮,使效益最大化;四是要及时总结和完善,作为一项新的工作机制,要根据实践及时地进行总结,发现运行过程中不足和问题,不断地进行优化。
探索构建自主招生高校内部招考分离制度,是推进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大学管理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具体实践,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也有利于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对高校招生自主权的监督和管理,必将对新时期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www.daowen.com)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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