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高中学生学习与过程性评价的密切联系

高中学生学习与过程性评价的密切联系

时间:2023-10-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过程性评价以极高程度自源性地融入到新课程背景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它构成了综合素质评价遵循的发展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导向性原则,差异性原则,操作性原则可以实际贯彻操作的客观化、客体化基础,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作为实验普通高中新课程的首批省份之一,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主体、评价结果的呈现及应用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初步构想。

高中学生学习与过程性评价的密切联系

过程性评价以极高程度自源性地融入到新课程背景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它构成了综合素质评价遵循的发展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导向性原则,差异性原则,操作性原则可以实际贯彻操作的客观化、客体化基础,以广东省为例。

广东省作为实验普通高中新课程的首批省份之一,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主体、评价结果的呈现及应用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初步构想。评价内容包括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践操作考察、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价小组,采用质性评价和量化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以写实性文字记录在普通高中学生电子档案中,作为学生是否毕业的依据和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广东省的这一举措是基于早在2002年12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了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全新理念,其中提到要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评价内容要多元,学生的思想品德、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要与学生的学习成绩受到同等重视。2003年3月,教育部出台《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始以整体化实施向纵深推进。“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教育行政部门要对高中教育质量进行监测”。

在执行和实践这一任务时,广东省采用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概念”,并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界定为:“通过描述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行为和表现状况、社会公益活动、综合实践活动情况和日常表现,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对学生的素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真实反映普通高中学生的素质发展状况,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并为高等学校择优录取学生提供重要参考”。从功能上看,它兼具鉴定性评价、管理性评价、发展性评价的功能,以发展性评价为主;从评价内容的范围来看,它属于综合评价,但在综合评价中又包含着相对独立的单项评价;从评价的主体来说,属于外部评价,但其中又要参考学生自己描述与管理的成长记录等材料,所以又含有自我评价的成分。

广东省对上述问题作了深入探讨和对策研究,为后来者提供了一种示范和借鉴,主要体现在评价基本原则的取向上。

一是发展性原则。这源于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层次发展需要”理论。即综合素质评价不采取统一标准来评价每个学生,只期望学生在原有基础上能够得到发展,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体现差异、特长,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个性特长,因此在评价标准上并不强求划一。

二是主体性原则。它可以表述为:学生的发展需要是出发点,学生主体性(自主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展是教育的目标,教师是为学生的学习发展服务的。在评价上,学生的主体性的发展与学生对各种知识技能的把握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两者应融合为一体。(www.daowen.com)

三是导向性原则。评价应具有方向性和导向性,提出的标准是一种对于学生发展的期望。即希望在学生发展时强化哪些行为,期望并引导学生不断向这些方向努力。通过确立学生发展指标,强化学生的学习愿望,使学生整体发展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在循环中提升学生的学习力、社会适应力和创新能力。

四是差异性原则。它的理论来源于美国哈佛大学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即人的智力构成成分之间存在差异,每个人不可能在每种智力中都得到均衡发展,而只可能在某一方面显得较为突出。学生成长发展上存在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评价的多元指标建立是逻辑上的应然结果。

五是操作性原则。这已经是进入具体行为实现的阶段了。它主要表现为操作简便、直观;指标体系合理明了,具有较强可评性;评价主体参与具有多元化特征;评价操作实现信息化,评价结果有可比性。

当上述五种原则具备现实性地呈现出来时,它就将过程性评价自源性地融入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它使得评价带上了“质”性特征,即能够在某些方面能较为逼真地反映教育现象,能够将学生处于什么样的状态能够更具体、直观、真实地反映出来。

广东省的做法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意义,目前全国许多省区的做法也与广东相类似。根据我国对于高考制度研究的深入,现在,渐趋于集中的一个方向即是“高考应坚持统一考试多元评价”(见《中国教育报》记者对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的专访),“统一考试”是结果,“多元评价”是过程,这二而一,一而二的东西究竟怎样融合,这个制度设计,行为跟进的一个原则,似乎可以表述为“考试改革的总体趋势是多元评价”。这样一种“评价范型”的转移或某种程度上的改变,已经使我们认识到应该积极构建多元评价体系,逐步剥离不该由高考承担的功能;传统的单一分数报告和“一考定终身”已经不符合时代和教育发展的要求,需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育形式的差异性,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考试评价模式。就目前我国高考评价制度改革的前瞻性而言,将“过程性评价”的思路逐步纳入高考评价新范式的一个实际举措可以是:在评价内容方面,要求学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并举,并逐步从对课程学业的单一评价向多种评价形式,如口试、面试、表现性评价,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等具备专业化内涵和形式的考试评价手段过渡,以达到学生学习过程性内涵可以较为真实而有效地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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