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的局限性,并不是倒退回传统志愿的理由,而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招生制度的逻辑起点。而平行志愿的完善,显然有赖于投档模式的改革。针对现行传统投档模式,建议:
(1)实行“一档多投”或“平行投档”。即根据考生志愿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将其同时投档至所填报的各所学校,在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考生进行确认,完成录取程序。这是针对传统的“点对点”投档模式而进行的改革。这一模式与美国高校招生实行考生自行向多所学校申请入学的制度相类似。
实行平行投档,招生录取的最终决定主体将从学校转变为考生,使其可以在充分的信息条件下做出最真实的选择。同时学校扩大了选才范围,并可按学科专业要求进行自主招生,而不必承载太大的社会压力。但实行平行投档必然导致部分考生被多所学校录取,这部分考生进行确认后将使学校预录取人数出现缺额。因此,如果实行学校按计划预录取,确认后产生的缺额进行征求志愿,将会导致征求志愿所招收生源成绩大幅下降;而如果实行学校超计划录取,则部分高校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超出原计划,打乱学校教学安排。因此,这一投档模式的可行性瓶颈在于招生计划的管理。2010年,福建省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进行了这一模式的试点,但由于参与学校均为不定分省计划的独立设置艺术类学校,且其他省份未实行同样的制度,因此试点尚未能有代表性地解决这一问题。这一模式的可行性,将有赖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特别是招生计划管理体制的改革。
(2)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即考生可事先填报若干个具体到各学校各专业的志愿(理论上可以是无数个),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变以学校为投档单位为以专业为投档单位,依据各学校各专业的要求和专业招生计划的1∶1比例,按一定规则直接投档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www.daowen.com)
这种模式兼顾了几方的需要。从学校角度考虑,学校可以根据各学科专业的特点,事先提出并设定各专业对包括单科成绩、会考各科目成绩、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在内的各方面的具体要求,相较于传统的以学校为单位的投档模式,其要求更有针对性,进而可以招收到更符合专业要求且专业意向坚定的考生。这实际上是提高了高校行使招生自主权的有效性。尤其对于那些学科特色突出而整体知名度居于相对弱势的学校而言,其特色学科可招收到更优质生源。对考生而言,考生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专业,其专业选择空间得以扩展,进而提高录取结果与考生专业意愿的契合度。同时,由于学校事先明确具体专业招生条件,且实行1∶1投档,因此进档考生就不会有退档或被专业调剂录取的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模式要求学校事先明确各专业的要求,而考生又没有退档或被专业调剂录取的风险,因此,考生志愿决策前所掌握的信息将更加充分,其与学校之间的双向选择将更加平等。而对于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而言,由于实行1∶1投档,录取工作效率将因此提高。而且,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投档时即遵循学校提出的各专业要求,而不能单纯以高考成绩为投档排序依据,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可淡化过分看重成绩作用的倾向,进而切实引导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在可操作性方面,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在技术上只需对现行远程录取进行适当改造即可进行,在管理体制上也不存在计划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改革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上述两种方案的核心都是通过程序的变革落实招生关系两方主体——学校与考生的选择权和平等权,使制度设计更加趋向于科学。从长远看,随着教育管理体制其他方面改革的推进,“一档多投”——其本质是由考生自主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教育——将是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但从近期看,考虑到现有条件和可操作性,“专业平行志愿”是更为务实的选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