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后,教育部随即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拉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序幕。高中新课程改革(以下简称新课改)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于2004年在广东、海南、山东、宁夏四省率先举行。与之相配套,启动了新一轮高考改革,也即新课改高考制度。迄今全国已有20个省市实施新课改高考。详见下表:
说明:上海市是国务院批准的教育综合试点地区,从80年代就开始自主高考命题,考试科目设置与全国不同。2009年起也采用高中新课程标准命题考试。
高中新课改的基本内涵是:①学习的选择性,实施学分制,设置选修课,鼓励走班教学;②培养目标和评价标准的综合性,强调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念三维目标的统一;③评价的过程性,重视学生的成长过程。与之相呼应,各省新课改高考的共同要义是:①按照新课标、新教材命题,强调能力本位,以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念三维目标的实现为目标;②通过多种方式体现选择性;③在录取过程中重视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
但是不同的省市也有各自不同的特点,表现为:(www.daowen.com)
(1)在考试科目设置上,大多数省都采用“3(语、数、外)+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部分省调整了科目设置。浙江省分三类设置同中有异的考试科目,第一类为“3(语、数、外)+综合+自选模块”,第二类为“3(语、数、外)+综合”,第三类为“3(语、数、外)+技术”;山东为“语、数、外、综合、基本能力测试”,其中的“基本能力测试”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广东原为“3(语、数、外)+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文科基础/理科基础”为政、史、地、理、化、生,全部采用选择题;“X”为专业选考科目,文科考生从政、史、地中选一门;理科考生从理、化、生中选一门,2011年起又调整为“3(语、数、外)+综合”。海南为“3(语、数、外)+3(政、史、地/文科;理、化、生/理科)+基础会考(政、史、地/理科;理、化、生/文科)”。江苏高考科目为3(语、数、外),以此作为划分数线的依据,同时实行学业水平考试,招生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对政、史、地、理、化、生、技术的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第提出要求。上海本科和专科科目同中有异:本科为3(语、数、外)+综合+1;专科为3(语、数、外)+综合。“1”指相关课程科目,文科考生在政、史、地中任选1门;理科考生在理、化、生中任选1门。
(2)在选择性的体现方式上,浙江分三类〔对应一本、二本(含原三本)〕设置考试科目,由学生任选一类,同时第一类考试科目中包含自选模块,由考生在18个模块中任选6个答题。上海分本科和专科两类设置考试科目由学生选择;有的省通过在试卷内设置选做题来体现。
(3)在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综合素质评价作用的体现方式上,大部分省将其作为投档后招生院校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时的参考;海南把会考科目与高考科目并列,合成总分进行录取;安徽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要求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以上院校录取;浙江在统考统招模式中把会考和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参考,在2011年试行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模式中则把会考和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报考的前置条件,又把会考成绩、招生院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合成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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