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藏商
康藏商均称为“蛮商”,其中又有“康巴娃”及“藏巴娃”之别。兹分述之如下:
(1)康巴娃
康巴娃有以居地为名者,有以家族或庙宇为名者。
以居地为名者,有甘孜娃、德格娃,理塘娃等,皆以居堆县名及大村落为名,资本不大。其所经营者,大体系以其本城之土产来购定或其他商业购地换取茶布杂货等物。
以家族或庙宇为名贵,又有南路及北路之分。北路有扯里家、孔撒家、登朱家、白利家等。南路则如安朱家、甲多家、降错家及其他。此等康商,系一庙宇或下家族之资产为其资,本。其所经营者,亦为进出口商业。其经营范围:西至拉萨,东至康定。其所用之运输之牛、马及枪械等,均属自备自有。其资本规模均颇不小。此种康商,在康藏商业交通上实居于至重要之地位。
(2)藏巴娃(www.daowen.com)
所谓藏巴娃,系藏人来康经商之商人。其东来之主要地点为康定。其所销售者为土货,种类亦多。其所购办者则以茶为主,其他杂货等类则为附带品。资本颇大,规模亦不小。其作风不与上述之营康藏进出口之康商颇相似。
喇嘛寺
康省各喇嘛寺,除诵经修法外,大都从事农商!其经营商业之情形,系由寺出资若干,选熟习商情之喇嘛从事经营,并规定折本由经营屯喇嘛赔偿。其所营品物,以康族日用必需品如布匹、茶叶等为主。出售物品悉以藏洋定价,如折合法币,其值将高。运输工具惟赖牛马,较大之喇嘛寺,多自备之,间亦代客运输,取费不昂。若寺未置备,则其附近居民之牛马,每年平均应轮番僧寺至少服务一次,或自行在佛前许愿,愿服务若干次。至往返经商路线,则系自康定购茶运藏为主,以之交换其应需品物。以时间言,一年仅能往返两三次。因之每次进货较巨,且在(有)进货一次即可供—年之销售者。因有宗教信仰上之便利,得人民之支持,故利润特厚,其他商帮难与争衡。故喇嘛寺在康省实一特殊重要之商业机构,在关外各地常具有决定性之力量。
驮帮
关外交通不伪运输多赖牛、马驮载。康人之较富者,每单独置备,或与人合作,集合牛、马若干头,代客运输,称曰“驮帮”。
驮帮各县局皆有之。驮帮运输必备武器獒犬护送,取费不昂,且甚安全。因之汉康商民,多喜驮(托)其运载。在起运地点,并可与其立约,如有损失,须负赔偿之责。
驮运每日行程仅三四十里,即停止前进,卸货放草,故牛、马从无过劳伤损者。惟以言速率,则至有限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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