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康藏族自治州》,吴傅钧著,1955年由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内部发行。作者在该书《写在前面》中介绍了成书经历:“一九五一年五月西藏和平解放,我和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同事方俊、张善言两位同志及清华大学地理组刘心务同志跟随一个科学工作队进入康藏。先后在西康省藏族自治区的康定、甘孜、绒巴岔、大金寺、竹箐、德格、岗沱、乾海子、玉隆、炉霍、道孚、营官寨、泸定和西康省雅安专区的滥池子、雅安等地作了一些零星调查。十月下旬在康定,正值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人民代表会议,各县正副县长等都参加了这次会议,我们利用这机会访问他们,了解了巴塘、理塘、得荣(德荣)、乡城、稻城、邓柯、石渠、丹巴等地的情况。到了十一月初,我们依恋不舍地离开了高原,返回原工作岗位。”
该书共分社会基本情况、自然条件、解放前后的巨大转变、生产事业、交通概况、以边茶为中心的商业等六部分,全面介绍了西康概情。因时值新旧之初,故对昔日西康情况多有涉及。本文摘自原书“(六)以边茶为中心的商业”。(www.daowen.com)
唐宋以来反动统治者的魔手紧扼着进茶的贸易,唐代开始茶马互市。宋代确立具体的茶马政策,并置茶马司,规定民茶一律由官收买,不准私自交易。明代更进一步统制茶叶,不仅规定了边茶的销量,并且制定了茶税的征收,加重了少数民族的负担。明嘉靖中定四川茶引为五万道,其中二万四千道行销边地称为“边引”,每引一道课银1.35两,其中由打箭炉行销康藏的—路收入最丰。清代乾隆时,规定边茶由登记核准的茶商向政府缴税买茶,销往康藏,茶农只能将茶售予指定的茶商,不能私买,茶商贩茶也不能超过规定的数量,由于销路的增加,茶税的收入亦与日俱增。明清统治者对边茶的生产特别加以管制,严刑峻法禁止茶种、茶苗带过二郎山传入康藏,就是藏民买没有煮熟的茶果充饮料,也要被杀头!统治者制造一套胡言:“茶树搬过二郎山,都要变成蛮楂子”,来破坏藏胞种茶的尝试。民国时代军阀统治者承继满清的一切办法,仍照引岸运销,年定销票十万张,每张缴库秤银一两,由打箭炉关征收。茶课分雅安、天全、邛崃、荥经、名山五属,商人分担定额,分包引案,按季缴纳,一九二六年票额增至十一万张。一九三四年西康省康区茶课共征收伪法币1.32亿元,实占当时伪省政府全年收入的1/4,一九三五年后因本区境内战事不断,康藏又交通隔断,茶销受阻,茶引减为69,430张,一九三九年官僚资本的“康藏茶叶公司”在康定成立,实行官收、官制、官运、官卖、贱价收购,剥削茶农,于是雅属茶农纷纷砍伐茶树,茶厂则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边茶生产陷入绝路。一九三九年以前边茶最高年产量达65万包,至一九四九年下跌至20万包,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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