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T 模式不仅要在理论上完善、技术上成熟,更重要的应该是在完善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基础上保证资金的投入、利益的协调、时间的统筹。为了推动VCT 模式的有效实施,城市规划管理者们应该在支持激励、技术指导、投资管理等方面,结合不同城市自身特点和规划建设体制制定合适策略。实行以政府为先导的协调开发模式,将政府机构、开发公司、地铁公司、公交公司等各方纳入统一开发机制,实现政府政策的支持激励、用地出让的有效协调、投资融资的合理引导,从而取得多方利益的全面共赢。
1)政策支持激励
VCT 模式在制度的协调性和有效性上尤为重要。政府应该高度重视VCT 项目的推广,在立法、制度、财政等方面提供有力扶持。政府注重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城市规划部门积极鼓励将VCT 模式运用于各级规划及设计,建设部门运用公共资本投入。规划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作为明确的规划要点将是其实施的关键所在。
2)用地出让协调
VCT 模式的用地涉及出让问题主要分为三个不同类型:①规划交通用地;②VCT 周边公共用地;③VCT 模式协调用地。
对于规划的交通用地及VCT 周边公共用地,其规划建设由政府相关部门主导,鼓励利用周边绿地及广场等,合理开发地下空间与VCT 站点连通。涉及VCT 模式协调用地的土地出让时,应将其地下相关协调土地基面作为规划要点或附加条款写入出让合同,在下位规划及设计时专门划出或预留连通道,通过控制手段保障其顺利实施。对于出让产权用地内划出的,规划建设部门可采取补偿的方式,给予业主实物补偿、经济补贴或者政策上的优惠。比如,通过容积率奖励吸引开发商利用其地下空间投资VCT 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地下公共空间,实现相对有序的高密度开发。
3)投资融资引导
由于VCT 模式换乘节点建设成本往往很大,单一的财政拨款方式往往不能满足巨大的资金缺口,因此应采用多元化的投资模式。私人投资和地方政府的合作开发对于降低整个VCT 项目的风险至关重要。特别是地下空间涉及人防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对VCT 模式中停车、商业等部分的开发。(www.daowen.com)
首先,政府的交通运输和建设规划部门要积极推进VCT 的土地开发,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使之真正成为区域城市开发的成功之道。其次,通常在交通站点周围有很多公共拥有的土地,这些土地可以用来融资以减少开发商的风险,加快开发进度,并且确保其他公共利益可以通过VCT 得以实现。传统的融资已不适合VCT 的开发的特点,混合用途提出了新的融资要求,可以通过财政政策和其他激励手段的使用来规范、引导投资开发。在美国很多地方,联邦教育拨款、税收增值金融、合伙公司、合资公司和抵押贷款等都曾经被用来支持开发。当地政府也会提供高密度开发奖励,减少关键市政基础设施批准时间作为对VCT 的奖励,当然这是在符合美国城市规划的前提之下。
很多成功的VCT 项目基本上都是政府投资和私人资本合作开发的结果,政府投资建设轨道系统、车站、城市道路和公共空间,私人一般在商业设施方面投资。但是,不管是政府还是私人投资商,他们都不同程度地希望开发项目在经济上有所回报。因此,对于所有VCT 项目,我们都必须对项目的总体回报有一个很好的评估(包括政府的,也包括私人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决策过程中确定不同使用功能的补贴。
政府通过对因交通投资而增值的土地征收税收获取回报,私人资本是否对VCT 感兴趣,取决于市场而不是VCT 这个标签。由于公共交通投资带来的某些土地增值能为各类站点周边地区的景观、公共空间或步行通道等改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创造性的资金策略对于风险分散具有重要意义,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拓展多种合作关系。不论私人资本是否参与投资,市场的基本原理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4)设计运营模式
在规划设计管理中,在编制轨道交通沿线和相关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时,规划编制者应该强化对用地地下空间的连通、标高等控制管理,加强对周边用地地下混合开发的引导,建立适合可保障VCT 模式有效实施的规划控制指标体系。规划管理者保证VCT 模式规划控制要点的法定效力。
在运营管理中,为减少VCT 模式地下停车换乘过程中的自生的弊端,宜采用智能化、标识化的交通管理系统,停车计费系统和轨道收费系统实现对接,统一采用一卡通系统。换乘将可以以最便捷的方式沟通各种不同的交通方式。对于地下空间的各种交通流线的组织,应力求线路简捷明确。合理设计静态布局的动态组织,尽量减少交叉环节,力求整个过程方便顺畅。不应人为增加障碍,降低通行效率。本着服务大众的原则,VCT 模式地下停车收费应尽量设置优惠政策,通过经济手段鼓励从私有交通换乘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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