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系统美学的角度理解,美是不能脱离审美关系而独立存在的,不能离开特定审美对应关系和审美环境。城市中艺术环境氛围形成的价值和效益要远远大于单个艺术作品或艺术展览对社会群体所起到的长期而综合的效应。传统艺术表现形式的传播在空间和时间上受到很大的限制,很难从本质上起到有效作用。只有在社会群体的审美情趣和艺术氛围达到了空间层面社会性的聚集效应,并与受众之间发生长期的、相互的作用与反作用关系,才能真正发挥出其艺术的影响力。因而,完全不同于普通的现代装修装饰,也区别空间和时间上受限制的室内艺术展览,审美艺术形式介入城市空间设计是在整合地域文化与历史背景,从时间和空间上都融于所营造空间中的长期的、稳定的社会审美实践和文化探索。
空间作为城市复杂整体综合中最基本物质形式,其审美艺术性是必须具备而不容被忽视的重要特性。从宏观上分析,审美艺术标准的评判将会影响和改变城市空间发展方向和脉络。在提高和改善城市文化环境、提升和塑造城市气质等方面,审美艺术的体现所具有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是在当城市物质维度建设基本完成的情况下的非物质的城市文化精神的唤醒。因而,从城市物质形式外延发展的方面来看,城市空间融入审美艺术具有更为深刻的社会意义和现实价值。(www.daowen.com)
因而,作为公共审美文化空间体系的一个重要子概念,关于地下空间审美艺术体现的研究正在成为城市空间和审美艺术研究领域的新热点。地下空间审美的物质形式也就是审美艺术抛弃单体艺术形式而转以整体空间审美介入城市地下空间设计当中,因而整体空间审美形式就决定其具备涵盖能力与整合作用两方面。具体解释审美艺术体现既可以对城市地下空间范围内各要素进行具体的研究,对各类艺术要素进行综合的比照、概括和抽象;还可以研究地下空间审美文化在城市整体空间中的协调和统一。所以,城市地下空间审美既是自然美、艺术美、技术美、社会美的统一,又是环境美、造型美、色彩美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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