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空间场所诉求
场所的形成一定基于空间,但构成的空间并不都可以被认为是场所。空间的场所诉求也就蕴藏于空间使用者的行为之中,行为也可以在个人与个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相互补充中得到满足,并形成某种特定关系。这种关系事实上构成城市设计、空间形态的重要影响因素。场所与空间的关系体现了一般物质构成的基础性与精神文脉重要性的结合,揭示出空间的行为是同时受到生物学的力量和社会学力量的双重影响。
城市地下空间和地面空间一样集中了各种城市功能和精神意义,不仅仅是一个静止不动的物质性围合,同时也是提供行为交流、产生意义情感的场所,需要以使用者对环境的反映体现物质环境与精神意义的复杂性。对于身处其中的使用者而言,需要凭借与空间环境的交流产生互动的行为关系,具体化反馈于所在的地下环境之中而集结成经验的意义,借此创造对地下空间以及行为认知的解释。
空间关系重视物理环境与使用者的行为,场所理论着重于社会文脉的作用。两者虽然各有侧重但又必须同时作用并统一于空间使用者之上。简单地说就是空间关系的目标是场所精神的构建,同时场所理论的基础是空间关系的确定。这就决定了地下空间场所的营造需要把有关行为的、场所的、空间的理论进行有机综合。
2)地下空间场所缺失
传统城市发展思维中以机械功能分区和单一分析方法对待城市空间的态度造成了今天大部分城市丢弃了其自身具体的风格和特征。而具有历史文脉的城市气质正是由其赋予的丰富空间感知和记忆所具有对象的认同性和归属性。目前,国内大多数地下空间的建设都是采用程式化的设计手法通过地下通道与地下商业和地下交通相连接的形式,造成空间简单模式化现象,有地域特色和文脉感染的地下空间凤毛麟角,甚至威胁到整体城市空间形态的相容性和延续性。
盲目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无管理控制的商业目的致使今天的地下商业以规整单调的简单形体为主。鳞次栉比的商业店面缺少空间体验变化,使地下空间使用者感觉枯燥乏味。而地下交通空间受实用主义的影响,抛弃建筑学以工程为主体的单纯线性逻辑仅仅将地下作为一个封闭、单一的空间,而缺乏从地下场所和所处城市整体空间环境之间,从功能、形态和精神上进行对话的角度。毫无停留感、缺乏缓冲休憩、过渡交往的地下空间强迫着空间使用者于其中机械线性运动,感知行为毫无变化、单调无趣。许多下沉广场和垂直过渡空间受地下与地上相互孤立分割的设计思想所影响,要么过度关注地下空间,要么过度关注地面空间,忽视城市整体空间协调统一的思想致使视觉割裂、地域特色缺失,极大地影响地下空间给使用者的印象。(www.daowen.com)
地下空间气质的缺失是过分强调理性主义和功能主义的思想忽略对人性化、多样化的关注而误入冷漠的困境所造成的。城市地下空间的气质正是进行审美、历史、文脉体验后的精神反馈,是在一定范围内对不同空间意义特征的感知和判断。所以,当今城市中绝大部分的地下空间由于缺少空间形态的丰富,抛弃历史文脉的传承,忽略与城市整体空间的融合,而致使地下空间设计上的孤立性和片面性,为城市地下空间场所精神的营造带来巨大的阻碍和掣肘。
3)地下空间精神场所
区别于过去城市地下空间纯粹的理性思考,强调精神存在的地下空间设计,明确地提出注重情感、注重精神的方向,从空间使用者的行为意义来重新认识地下空间形态的秩序,这改变了以往把人类行为的主要动因放在合理地满足物质欲望的人生观倾向上。在城市地下空间设计研究中,倡导精神存在的实质就是,试图恢复原有城市的秩序和精神,通过地下空间精神的重塑,构建失去的城市结构和文化,从理论到实践积极探索城市地下空间设计新的模式方向。
人类情感存在的表现,首先体现在审美趣味的变化,然后必然带来城市文脉的回溯,随之而来的是整个社会的精神价值观的变化,即重新认识城市空间的概念。这就要求地下空间设计需要从审美、传统、文化的内容和形式中找到立足点,将形式的语言、历史的片段、传统的思维运用于地下空间设计当中,既不是简单的复古,又不明显的现代,而是经过撷取、改造、移植等多种手段来实现城市空间的精神体现与当代社会意识的有机结合。
在城市地下空间走向技术的同时,也必须投向情感和精神的怀抱,从而避免由于高技术造成的孤独感、冷漠感、压抑感。城市地下空间设计重视对文脉的考虑,不但有着城市客观发展的规律性和人类自身认可的必然性,同时也是技术与情感与之相平衡的协调需求。场所空间的精神存在观念,是人类对空间思想发生变化的必然产物,而对于空间精神存在的研究与发展,必须要打破传统的束缚,跨越历史的鸿沟,以超前的观念、先进的经验和创造性思维诠释精神的真正内涵。这种精神的内涵又具体表现在审美体现、文脉传承和精神存在三个不同的逐步递进的层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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