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设计是综合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学科,涉及城市规划、建筑空间技术与艺术环境物理、历史文脉保护、精神场所构建、防灾与减灾等多个学科,特别是和岩土工程学有较多的联系与交叉。而对于地下空间规划的概念,解放军理工大学的陈志龙教授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对城市未来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行的地下空间体系规划。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任务是合理、有效和公正地创造有序的城市生活空间环境”。从陈志龙教授的概括来看,相比较地下空间设计,地下空间规划则是比较全面长远的地下空间发展计划,是对未来城市地下空间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是实施城市空间总体目标中关于地下空间的建设计划。因此,城市的地下空间设计与地下空间规划不但是地下空间发展中极为重要的控制方法,也是城市整体空间发展过程中紧密结合的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共同为城市整体空间层面的宜居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城市永远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秩序相结合的产物,这里的“自上而下”是指从管理层面控制设计层面,而“自下而上”是指从设计层面影响管理层面,两者共同作用此消彼长形成了城市发展过程中空间形式与发展阶段的多样性。从这个角度出发,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可以被认为是“自上而下”的平面化思维导向对地下空间功能使用和空间资源的计划安排;而城市地下空间设计可以被认为是“自下而上”的立体化思维对城市整体空间和形态的系统组织。由此可见,地下空间规划是希望通过管理意志、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技术的合理组织,实现城市地下空间的协调发展,满足城市宜居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地下空间设计是以城市作为研究对象而进行地下空间组织的设计工作,是介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地下建筑设计之间的一种设计方法。相对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抽象性和数据化,城市地下空间设计更具有具体性和图形化。就表现维度而言,城市地下空间设计需要在三维城市空间坐标中化解各种矛盾,并与地面空间共同建立新的立体形态系统;而地下空间规划则偏重于以土地资源为主体的二维平面功能性发展预期。(www.daowen.com)
因而,相比较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地下空间设计更加侧重城市层面中各种关系的组合,空间形态、精神场所、文物保护和防空防灾等城市子系统交叉综合,联结渗透,并与地面空间形成耦合状态的系统设计。同时地下空间设计还具有艺术创作的属性,以视觉秩序为媒介,容纳历史积淀,铺垫地区文化,表现时代精神,并结合行为感知建立起具有整体结构性特征、易于识别的城市整体空间氛围。根据这一目标,地下空间设计的理论研究就需要从实践价值出发,摈弃主观方式上“就地下论地下”“就空间论空间”的传统思维模式。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空间理论和规划控制的单一视角,而是积极融合物质形态和非物质精神,从地下空间局部视角和城市空间整体视角两个层次对城市地下空间展开深入研究,尤其是着重补充完善从城市整体空间视角综合性地探寻地下空间设计理论体系,阐述城市地下空间与城市地面空间两者之间如何促成一体化、和谐的互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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