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拓展高校服务社会收入:中国高教投资结构及研究

拓展高校服务社会收入:中国高教投资结构及研究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笔者认为,中国目前可以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不断提高高校的社会服务收入。近年来,中国高校开始意识到必须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筹措办学所需经费。笔者认为,中国高校应当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树立依靠社会服务增加收入的理念,为拓宽收入来源渠道奠定基础。如前所述,美国公立高校的社会服务收入占其所有收入总数的22%,私立高校这一部分收入也占到了20%左右。

拓展高校服务社会收入:中国高教投资结构及研究

众所周知,中国政府虽然非常重视对高等教育投资,不断增加投入来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但现阶段教育投资必须走多元化的发展道路,其中增加社会服务收入是一个有待加强的重要领域。笔者认为,中国目前可以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不断提高高校的社会服务收入。

(1) 树立社会服务收入的理念。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绝大多数国家的高校都将社会服务收入作为重要的来源渠道,并处于不断拓展之中。近年来,中国高校开始意识到必须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筹措办学所需经费。中国一些著名高校和地方高校也开始在这一方面进行有益探索,比如华中科技大学2004 年就提出,高校应当“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办学理念,认为高校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是一种责任,也是高校自身深入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14],这种社会服务的理念,也为其带来了相应的收入,促进了高校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笔者认为,中国高校应当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树立依靠社会服务增加收入的理念,为拓宽收入来源渠道奠定基础。

(2) 提升社会服务收入的比重。在高校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的今天,社会服务收入占多少比例是较为合适的,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做法,因各个国家传统、国情、财力等因素而存在很大差异。如前所述,美国公立高校的社会服务收入占其所有收入总数的22%,私立高校这一部分收入也占到了20%左右。法国大学和高等工程学校的社会服务收入是仅次于政府投资的第二大来源渠道,分别占13%和20%左右。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在社会服务收入方面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深入人心的今天,中国高校应当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探索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不断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及时做出灵活反应,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发挥自身智力、技术优势,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逐步提高社会服务收入占高等教育投资的比重,特别是一些理工类、综合类、研究类院校,应当努力使社会服务收入占到收入总额的10%甚至更高比例。(www.daowen.com)

(3) 拓宽社会服务收入的渠道。当前,我国要从政府、高校、企业三个层面共同努力,建立以下三个方面的机制:第一,宏观调控机制。从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实践来看,都是不遗余力地出台宏观调控机制促进产学研合作。中国政府除了出台一些宏观的法律法规之外,还应当在利益分配、产权归属等方面加以规范,及时制订一些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的支持计划,解决当前组织体系不健全、管理行为不规范、互相合作不紧密等突出问题,发挥调控的导向作用,措施推动产学研合作健康发展。第二,多元投资机制。一般而言,各个国家在产学研合作的初期,由于创新处于开始阶段,成果转化水平较低,都面临着一个瓶颈问题,就是资金缺口较大。除了国家通过引导的方式,加大投资力度之外,高等院校也应当出台一些鼓励政策,支持高校与企业的合作。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应当加快建立完善风险投资体系,鼓励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填补国家财政投资、银行信贷资金、企业投资资金三者之间的空白,加大对一些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保障产学研结合深入推进。第三,中介服务机制。产学研是多方结合的一种新的形式,因为各方在评价机制、关注重点、资金渠道等方面的不同,迫切需要进行牵线搭桥、沟通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因此产学研合作的中介组织就应运而生了。从国外的成功经验来看,发达的中介组织和中介机制,是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因素,是产学研成功合作的“催化剂”。中国高校应当成立一些专业的中介机构,并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帮助高校教师、专家教授将自身创造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成果推向市场,促进产学研合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增加高校的收入来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