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的基本内容及研究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的基本内容及研究

时间:2023-10-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布鲁斯·约翰斯通提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以来,根据实践发展,又不断加以发展完善,形成了比较科学的理论体系。特别是2001 年,布鲁斯·约翰斯通在北京大学召开的“教育经济学国际研讨会”,提交了论文《论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并在中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布鲁斯·约翰斯通等学者研究认为,成本分担政策的实施需把握以下两条基本原则:一是利益获得原则。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的基本内容及研究

布鲁斯·约翰斯通提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以来,根据实践发展,又不断加以发展完善,形成了比较科学理论体系。特别是2001 年,布鲁斯·约翰斯通在北京大学召开的“教育经济学国际研讨会”,提交了论文《论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并在中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根据梳理,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主体。根据布鲁斯·约翰斯通的理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主体包括四个方面,即政府(纳税人)、学生家长、学生本人和私人或社会事业捐赠。[25]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的方式因为主体不同而存在差别:政府(纳税人) 往往通过征收税收的形式,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来收取,然后将这些税收用于高等教育; 学生家长则通过运用储蓄、现期收入,甚至以负债的形式来分担高等教育费用; 学生本人通过勤工俭学、假期打工、兼职收入,或者以贷款等形式来分担高等教育费用; 私人或社会事业捐赠则是出于各种考虑,根据自身意愿,通过捐赠方式来分担高等教育费用。

(2)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原则。布鲁斯·约翰斯通等学者研究认为,成本分担政策的实施需把握以下两条基本原则:一是利益获得原则。通俗地讲,就是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担,并与所获收益相匹配,一般所获收益多的人应当分担较多的成本,所获收益少的人应当分担较小的成本。二是能力支付原则。这一原则要求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担,应该按其能力大小来支付,能力越大相应支付越多,能力越小也就支付越少。中国也有学者提出了类似的原则,比如王序坤认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应当遵循两条原则,即“收益结构原则”和“能力结构原则”; 同时他还进一步指出,经济较发达的国家应当以收益结构原则为主,与此相反,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则应当以能力结构原则为主。[26]

(3)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形式。在布鲁斯·约翰斯通的理论体系中,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担主要有六种形式:①实行初始学费。这一形式主要适用于以前实行未收学费的高等学校。②上涨高校学费。这一形式主要适用于以前收费较为低廉的高等学校。③增收住宿费和生活费。这一形式主要适用于以前提供免费住宿、免收生活费或者收费较为低廉的高等学校。④减少奖学金助学金。这一形式实际上是将教育成本,通过减少支出而变相地转嫁到高等学校身上。⑤增加助学贷款。这一形式主要是鼓励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更多地采用未来的预期收入来支付现期的教育费用。⑥减少政府补贴。这一形式主要是为了更多地鼓励私人或者社会事业加大捐赠力度。[27]上述六种形式是各国实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所采用的通常方式,但一个国家往往并不仅仅使用一种方式,而是更多地采取组合方式。(www.daowen.com)

(4)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时间。布鲁斯·约翰斯通对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时间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提出了“past”“now”“future”三个时间概念。他形象地提出,高等教育成本的分担,并不是从学生入学开始,到学生毕业那天结束; 而要划分为“过去(past) ”“现在(now) ”和“将来(future) ”。比如,政府(纳税人) 这一分担主体,要在“past”投入大量的资金来加强高校基本建设,在“now”则要分担大学的部分经费拨款,并为学生提供特定的资助贷款,在“future”还要承担资助贷款拖欠等带来的损失。再如,学生本人作为分担主体之一,要运用“past”的积蓄,主要是学生家长对学生投入的费用,在“now”承担比较高昂的学费,有的要通过自身努力取得奖学金,有的要争取助学金,有的要勤工助学,还要在“future”用工作之后的收入归还贷款,回报家长和社会等。

高等教育成本理论的上述观点,契合了实践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打破了人们对教育投资所持的传统观点,极大地激励了各个方面投资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在理论上具备较强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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