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茨与洛特曼在电影符号学上虽然互有参照,但也存在分歧。这种分歧要从两人的研究背景及其学术路径来谈。
公认的电影符号学建立的标志要追溯到1964年,以法国语言学家麦茨发表《电影:语言系统还是语言》为起始。麦茨毕生致力于电影符号学的研究,他以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Saussure)的语言学理论为基础,将索绪尔立足语言学的符号学思想延展于电影的分析之上。出现了以意大利艾柯、帕索里尼和美国沃伦等为代表的电影符号学流派,一时电影符号学成为显学,电影符号学的出现把以往主观化、片面化、情绪化的传统电影理论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现代电影理论的道路上推进,并使得电影正式进入高等院校,逐步完成学科建制。
同一时期,苏俄电影符号学以尼日利亚大学莫斯科-塔尔图学派的洛特曼为代表。洛特曼电影符号学的代表作是1973年出版的《电影符号学》[5],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实际是他1970年出版的代表性论著《论艺术文本结构》[6]的具体艺术门类拓展。如果说麦茨毕生致力于电影符号学的研究,那么洛特曼一生着力的是文化艺术符号学的研究,在他巨大的伞形研究中,电影符号学只是其文艺符号学综合门类下的一隅分支。
就研究路径来看,两人的差别也是巨大的。对这种路径差异,洛特曼之子——塔尔图大学教授米哈伊尔·洛特曼做了细致的分析,“欧洲科学的传统研究路径,是简单到复杂。面对复杂的现象,我们不可能把握全部的复杂性,因为难以实现,所以把它分为简单的部分,一点点研究,最后再恢复成整体”。麦茨的电影符号学可以说是这样的路径。而洛特曼的路径则是系统论的,即“面对复杂现象,与其分解开一部分一部分地分析,不如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因此麦茨做的是加法,从基本的电影语言开始,一点点向复杂迈进。而洛特曼则从诗学研究发现,文学文本复杂多变,不如从一个系统来把握,“只考察属于这个系统的因素,排除不属于系统的因素,专门来研究问题的结构等,问题就简单明了多了”[7]。(www.daowen.com)
由此细节来说,麦茨和洛特曼的分歧,看似是观点的,其实是路径的。比如麦茨由电影语言与自然语言类比后认为,电影语言是“没有第二分节的”语言,但并不是一个语言系统,这是麦茨的结论。而洛特曼则从整体把握由上而下细分,提出了语言模式系统,认为自然语言是第一语言模式系统,在自然语言基础之上,诗歌、戏剧、电影、绘画等构成了第二模式系统。电影是一种语言系统,是洛特曼的研究起点。
这种路径的不同加大了电影符号学流派之间的差异,麦茨被人批评的“肢解电影语言”“低估电影复杂性”“电影符号学走入死胡同”的问题,对洛特曼的电影符号学观点来说恰恰不适用。而洛特曼因为从艺术文本出发的电影符号学,又常常因学科划分被归类到结构主义诗学、文艺符号学而不被电影理论界了解。
理论逢时而生,在更长的时间长河中,时代的变化往往会出现似曾相识的重复。当数字时代来临,电影、文学、绘画、音乐统归到新媒体的熔炉之中,洛特曼系统把握艺术类别的学术路径又受到归来的召唤。洛特曼电影符号学思想的形成并不是凭空而来的,其学术脉源与悠久的斯拉夫学术传统分不开。其中,俄国形式主义和布拉格语言学派则是影响电影符号学形成的两大高峰,也是洛特曼重要的理论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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