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49年10月24日,浦解放。10月25日,设立
浦区,成立区人民政府,
东村属之。11月1日,根据澄海县人民政府颁布的政策,废除保甲制,成立
东村农会。11月25日,
东村开始整治庵寺、公堂、学校等公有产业,并在区政府领导下,接管村中学校,废除训育制度,实行教导合一,采用新教材,取消公民、童军等课程。1951年5月至1952年10月,
东村完成土地改革,划分阶级,评定成分,将没收、征收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
乡巷闸门,旧日安全的保障 陈琳藩/摄
接着开始土改复查。1953年,土改复查完成,东村成立了多个农业生产互助组。
浦区改称澄海县第七区。此年,澄海县在县领导余锡渠、许士杰的推动下,引韩江淡水改良咸质沙田。“引韩洗咸”让
东4000沙田土质变淡,每年一造变双造,粮食产量也大大提高。
1954年,浦区划归新设的汕头市第四区,改为
浦乡。2月25日至4月,
浦乡进行普选,通过选举产生乡人民委员会及乡长,
东村属
浦乡人民委员会管辖。旋
浦乡又割归澄海县,改为
浦区,
东村辖属如旧。翌年通过试点,
东村成立多个初级农业社(如桥头在东面厝成立试点初级社,名为“东红农业社”)。
1956年3月,澄海县撤区并乡,复设浦乡,辖
东、蓬洲、溪东玉井、大井四村。这一年
东村全面成立初级农业社(如桥头有东红、东明、东群三个初级农业社),农民全面入社。翌年12月,澄海县再度缩编,全县分设九大乡,
浦乡扩大管辖范围,为九大乡之一,
东村依然归其管辖,并全面成立各个高级农业社(如桥头三个初级社合并为东升高级农业社)。
1958年3月,浦乡划归汕头市郊区,
东村因之并入汕头市郊区。这一年,全国农村公社化,
浦乡成立红星人民公社(后改名
浦公社),实行乡社合一,建立公社管理委员会。
东村称红星人民公社
东生产大队,下辖28个生产队(期间还曾实行军事化,公社为团,大队为营,生产队为连)。“大跃进”运动开始,刮起了浮夸风、共产风,一切财产归公入社。
东社员私有生产资料(农具、土地、单车、渡船),农、林、牧、副、渔各业产品收入等全部归公。其时还大炼钢铁,动员社员捐出铁窗、铁器、铁具等投入小高炉炼钢。1959年9月起,各地响应号召大办公共食堂,不顾粮食数量实际情况,实行“吃三餐干饭,吃饭不用钱”,提倡“放开肚皮吃干饭”,
东村亦然。这造成田园一度荒芜,并使得“三年经济、生活困难”,社员积极性严重受挫。这一年,
东村犁头标塭田(现在的红树湾)割归西陇村,东头角至五七桥塭田割归蓬洲村。(www.daowen.com)
1960年1月,浦公社在
东村地域内修建的日月坑水库建成,大坝长274米,坝面宽3米,坝高12米,坡比1∶2,总蓄水面积1.5平方公里,蓄水量9万立方米,受益农田面积2000亩。1963年8月,汕头郊委组织工作队,在
浦公社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组进驻
东村,进行清工分、清账目、清财物、清仓库,俗称“小四清”。1965年,
浦公社又割归澄海县,
东大队复归澄海县。
1966年5月16日,“文化大革命”开始,东大队成立革命委员会。1974年1月,
东大队又随
浦公社划归汕头市郊区。1977年5月7日,横贯
东村的“五七”公路建成通车。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东村民和全国人民一样开始进入改革开放的时代。
1984年4月,浦人民公社撤销,设立
浦区。
东成立乡人民政府。1986年1月17日,撤销
浦区设立
浦镇,
东乡政府改为
东居民委员会。1991年10月4日,国务院批准汕头经济特区扩大区域,汕头市辖区规划调整,原汕头市郊区
浦镇划入汕头市升平区。翌年4月初,经汕头市国土局批准,升平区对
浦镇“四千亩沙田”实施统一开发,首期开发中,属
东土地250.6亩。此后“四千亩沙田”内属
东的土地陆续被升平区开发。
1996年,浦撤镇,分拆为
浦、龙泉、
南、莲塘4个街道,
东居委会隶属
浦街道。1997年10月,
东居委会拆分为云露、木坑、桥头、夏趾4个社区居委会,均属
浦街道。2003年3月13日,汕头市行政区域重新调整,将升平区和公园区合并为金平区,
浦、龙泉两街道合并为
江街道,
东4个社区居委会属金平区
江街道管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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