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系东村的旧称,古代自宋至清均属江都。早在北宋时期,就已有江都的建制,其与鳄浦都(今岐山、月浦一带)、蓬洲都(今外砂、鸥汀和渔洲一带)、龙溪都(今潮安庵埠一带),同属海阳县的延德乡。宋宣和三年(1121),刘三花作乱,被朝廷取消建制约800年的揭阳复县,延德乡并入。11年后的南宋绍兴二年(1132),揭阳再次撤县,延德乡四都又并入海阳县。6年后的绍兴八年(1138),延德乡四都又并入复置的揭阳县。江都的地域,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命名的澄海县第七区、浦区、浦公社,汕头市升平区浦镇,也就是现在的金平区江、莲两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故本书所言之浦,非指上述地域,系指东古村。
何谓浦场?据载,五代、宋时,举凡煎盐、冶铁、造酒之所,与官府所置专卖市肆,皆名为“场”。浦之成为场,应与盐业生产和交易、输出有密切关系。《大典》卷5345《潮州府一·营寨》引用《三阳图志》云:
天一生水,润下作卤,濒海居民,熬波出素而成盐。盖盐为肴食之将也。用虞书盐贡之法,行周官盐人之职,设则其由来尚矣。然十一之搞,犹未及此。自齐以鱼盐富强,历代因之,以资国用,设官推卖,遂以为常。潮之为郡,海濒广斥,俗富鱼盐。宋设盐场凡三所,元因之。散工本钞以助亭户,立管勾职以督课,盐之为利,既可以给民食,而又可以供国用矣。小江场,岁办盐七千八百二十四引(按:宋元时期一盐引116.5斤)。招收场,岁办盐二千八十六引。隆井场,岁办盐一千六百八十六引。[2]
从这段文字中,至少可以解读到三种信息:其一,盐既可供给民食,也可供国用,是古代政府最重要的税收来源。其二,文中“熬波出素而成盐”句,与王安中的“万灶晨烟熬白雪”都用了一个“熬”字,确切地说明当年潮汕一带盐业生产采用的一直是用海水“熬”煮之法取盐。这有别于此后的晒盐。其三,小江盐场在当时潮汕地区三大盐场中,处于最为显要的位置,其他两个盐场“岁办”总量未及小江盐场之半。故北宋时期的海阳县和南宋绍兴年间复建的揭阳县,在小江场设有巡检司兼管盐课,元时则设有小江管勾司专司其事。
《大典》卷5343《潮州府一·田赋》引《三阳图志》云:
揭阳税务钱四千三十八贯七百八十四文省。嘉定癸酉,因邦人有请,黄侯自求列于朝,得旨省罢。盖揭乃州之小邑,相距数十里间,县务与圃湾镇、浦场联属。县务税钱,大概取办于产户田租之食谷。自省罢后,邦人至今便之。时孙侯叔谨初尉邑,实赞成其事。圃湾镇钱四千六百二十八贯六百八十七文省。浦场钱一千七百二十五贯八百二十九文省。小江场钱一千五百一十七贯八百文省。潭口场钱八百五十贯五百六十二文省。竹木场元(原)系抽摘无定额。[3]
在明代小江盐场旧址上改成的古屋陈克峻公厅 陈琳藩/摄
嘉定为宋宁宗年号,历17年,癸酉即嘉定六年(1213)。嘉定年间省税务钱,证明这种征税方式实行已久。而所省税钱中,浦场达到揭阳县总税钱的三分之一,证明浦场当年盐业生产、销售和税收方面在该县的重要地位。东古村中有一条巷叫盐厂巷,这里应是其时熬煮制盐的场所,盐厂虽荡然无存,但地名应是历史的最好佐证。
韩山师院吴榕青曾根据文献数据分析测算,潮盐库积最大量时,可以满足本区域数十年的用盐量。于是潮盐外运,便成为必然。唐宋以降,潮汕地区经济飞速发展,人文蔚起。三面环山一面临海的独特地理位置,与古代相对依赖水上交通的现实,使其外向型经济特性在海上交通便利的条件下非常自然地兴起。其时,从放鸡山(今妈屿岛)至牛田洋,是个茫茫的内海湾。浦处于内海湾腹地中心位置,控榕江以及韩江部分支流的出海口,大小货运船舶和渔民船只在此停靠避风,基本没有风险。其位置东可以经海路连接福建,西可以经榕江水路达桃山、揭阳而连接潮汕内陆、梅州地区,乃至江西,北可以通庵埠连接内地。于是,浦场就成了内地货物的集散地和海路舟泊来往的天然港口。
浦古港旧址 陈琳藩/摄(www.daowen.com)
黄挺、陈占山所著《潮汕史》一书在论及北宋潮汕海外交通兴盛状况时说:“潮州、南澳、凤岭、浦、辟望等地都是当时的重要外贸港口。”[4]这一时期,与浦港相配套的浦场则形成了远近较闻名的商贸埠市,这一埠市历史上被村人沿称为“老埠头”。已故旅居台湾的东籍学者陈述经在《汕头市的前身浦市旧墟考古》中指出“现今东的“西门、铁灶、大巷三地之陈、许等姓”[5]所聚居的地域,就是当年的“老埠头”,其范围即今江街道云露社区到夏址社区的铁灶社。可以肯定,古村的这一带,就是宋元时期浦场的旧址所在。而浦场当年在经济发展和海防上的重要地位,则促成了水军寨的进驻。
《大典》所称的浦寨,指的就是浦水军寨。关于在潮州地区设立水军寨,《大典》卷5343《潮州府一·营寨》引《三阳志》,有较为详尽的记载:
南宋乾道三年(1167)间,海寇暴作,剽略民居,漫不可迹。太守傅公自修,即檄谕以利害。旧知光州熊飞者,时为鼓楼冈巡检,傅公命飞躬往开譬。贼留飞为质,遣偏禆五七人先诣公庭,受傅公所以约束者。阅数日,党类八十人悉投戈弃舟,徒手而造郡下。其故为农商者,公令复业,百不问。有逃卒之无归者,请于朝,得旨创水军一寨,以收其众。且抚且招,今百七十有六人,莅以统辖一员,本路帅司是隶。[6]
这段话说的是南宋乾道年间,因海寇作乱,潮州知州傅自修令巡检熊飞前往开导劝诫,海寇终于瓦解。傅令原事农、经商者,各复其业,不予追究。余下无可依归者,傅将他们收编之后,请旨朝廷,设立水军寨收留此众。据载,水军寨配定军额200员。显然,这是一支抗击海寇的地方武装力量,而且其指挥权应该在州府。
《大典》卷5343《潮州府一·营寨》又引《三阳志》载:“水军寨旧驻劄于揭阳之宁福寺侧”,下文的意思如下:南宋嘉定年间(1208—1224),揭阳县令曾噩向上峰请示“便民五事”,要求将水军寨“移于浦场,以扼海道之冲”。然而当时水军缺员的填补,多为“刑余”之人,其脸曾被刺字涂黑,“无复顾惜”面子。水军寨原与县府相邻,他们犹有所忌惮。“及迁浦,旁若无人,主将专恣容纵出海,弊端百出。”本意想用水军寨移驻浦场来防遏地方和海上治安秩序的混乱,没料到“反为民害”。其时有一“权军”名叫吕兴,无恶不作,“有违纪律”,姓孙的县令“白于帅”,将其斥逐。为此,曾有过申请将水军寨复旧、回防县城的打算。
到了南宋“淳祐乙巳(五年,1245)之夏,屯兵以百人为额,新招军五十名,外五十名拨浦水军寨,正额兵更番驻劄”。兵卒月粮一石五斗,按旧例三分之一“和籴”,即由官府以议价交易向民间强行征购。县令陈奎“悯其劳瘁,尽数给之,一饱之余,然后绳以纪律”。从此,浦水军寨官兵,“不复贻害于民”。这段记载,既道出了当年浦场在潮州地区经济和军事方面的重要地位,也记录着宋代地方当局整顿浦水军寨,处理军队与浦场民众之间关系的全过程,其史料价值弥足珍贵。
横过城巷 陈琳藩/摄
浦水军寨的遗址,现在已经很难说出准确的位置。有关专家根据对现存地名的考证,从位于东村西济河一侧石城山下的石城头,到古村的铁灶社至夏趾之间的“横过城巷”,很可能就是宋元时期浦水军寨的地址。至于元代浦场和浦水军寨的更具体情况,根据本节第二段所引《三阳志》“元平江南,大籍户……浦”一段话,已可想象元时系延续宋代的历史。由于史料缺乏,这里不予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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