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钢渣粉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案》

《钢渣粉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案》

更新时间:2025-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2.1钢渣粉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强度保证率等指标应与普通混凝土相同,其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和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有关规定。

4.2.1 钢渣粉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强度保证率等指标应与普通混凝土相同,其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和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有关规定。

4.2.2 钢渣粉混凝土设计强度宜取56d强度。在满足工程要求和保湿养护的条件下,设计可选用28d或90d强度。

4.2.3 混凝土的配制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cu,0——混凝土配制强度(MPa)。

   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MPa)。

   k——保证率系数(当保证率取80%时,k取0.840;当保证率取85%时,k取1.040;当保证率取95%时,k取1.645)。

   σ——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4.2.4 配制钢渣粉或钢渣复合粉混凝土宜进行系统配合比试验,当建立水胶比与强度关系式时,可采用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回归,并可按照设计和施工要求,经试验建立的强度关系式计算混凝土的水胶比、胶凝材料用量以及其他组分的用量。(www.daowen.com)

4.2.5 混凝土中钢渣粉或钢渣复合粉的合适掺量应按照工程所处的环境条件、结构特点来确定,但最大掺量不宜大于胶凝材料总量的50%。最大掺量可按表4.2.5并经试验确定。

表4.2.5 钢渣粉或钢渣复合粉最大掺量

注:1 当钢渣粉掺量超过表4.2.5的规定时,应进行全面的试验论证。
2 当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掺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入矿物掺合料。

4.2.6 最小胶凝材料总量和最大水胶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有关规定。

4.2.7 单方混凝土的原材料用量应按质量法或绝对体积法确定,并通过试配确定混凝土配合比。

4.2.8 当混凝土需缓凝时,可按钢渣粉或钢渣复合粉的掺入量适当调整外加剂中缓凝组分,并应经试验验证拌合物凝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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