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的目的是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每个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和比较,以便选出最佳投标人。评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评标准备工作
(1)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应熟悉以下内容:
1)招标的目标。
2)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3)主要技术标准和商务条款,或合同条款。
4)评标标准、方法及相关因素。
(2)编制供评标使用的各种表格资料。
2.初步评审(简称初审)
初步评审是指从所有的投标书中筛选出符合最低要求标准的合格投标书,剔除所有无效投标书和严重违法的投标书。初步评标工作比较简单,但却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通过初评筛选,可以减少详细评审的工作量,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详细评审(简称终审)
在完成初步评标以后,下一步就进入到详细评定和比较阶段。只有在初评中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投标文件,才有资格进入详细评定和比较阶段。在详细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做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
4.编写并上报评标报告(www.daowen.com)
除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后投标人的名次排列,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然,如果经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它可以否决所有投标,这时强制招标项目应重新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对每个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和比较,以评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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