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筑市场的主体和客体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筑市场的主体和客体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建筑市场的主体建筑市场的主体是指参与建筑市场交易活动的各方。其主要包括发包人、承包人和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等。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筑市场的主体和客体

(一)建筑市场的主体

建筑市场的主体是指参与建筑市场交易活动的各方。其主要包括发包人、承包人和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等。

1.发包人

发包人是指具有某项工程建设需求,拥有相应的建设资金,办妥项目建设的各种准建手续,在建筑市场中发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并最终得到建筑产品,达到其经营使用目的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项目业主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则该企业或单位即项目业主。

(2)联合投资董事会。由不同投资方参股或共同投资的项目,则业主是共同投资方组成的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

(3)各类开发公司。开发公司自行融资或有投资方协商组建或委托开发的工程管理公司也可称为业主。

项目业主在项目建设中的主要责任: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与管理;办理建设项目的有关手续;建设项目的招标与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建设项目的统计与文档管理。

2.承包人

承包人是指有一定生产能力、流动资金、机械装备、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及一定数量的工人,具有承包工程建设任务的营业资质营业执照,能够按照业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最终得到相应工程价款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商从事建设生产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

(1)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拥有与其等级相适应且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www.daowen.com)

(3)具有从事相应建筑活动所需的技术装备。

3.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是指具有一定注册资金,具有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人员,取得建设咨询证书和营业执照,能对工程建设提供估算测量、管理咨询、建设监理等智力型服务并取得服务费用的服务机构。

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包括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

(二)建筑市场的客体

建筑市场的客体一般称作建筑产品,其包括有形的建筑产品(建筑物、构筑物)和无形的产品(设计、咨询、监理)等各种智力型服务。

建筑产品的特点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及生产过程的流动性。建筑物与土地相连,不可移动,这就要求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只能随着建筑物不断流动,从而带来施工管理的多变性和复杂性。

(2)建筑产品的单件性。由于业主对建筑产品的用途、性能要求不同,以及建筑地点的差异,决定了多数建筑产品都需要单独进行设计,不能批量生产。

(3)建筑产品的投资额大,生产周期和使用周期长。建筑产品的工程量巨大,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因而投资管理非常重要。

(4)建筑生产的不可逆性。建筑产品一旦进入生产阶段,其产品不能退换,也难以重新建造。所以,建筑生产的最终产品质量是由各阶段的成果质量决定的。设计、施工必须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才能保证生产出合格的建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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