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让学生原创活动成为品牌的实践创新

让学生原创活动成为品牌的实践创新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经历了较为困难的初创阶段,首次活动取得成功后,无论是学校还是社团学生,都希望将创办的活动得以常态化延续,在以后的活动中扩大规模和影响力,力争构筑起一个在校园内乃至在社会上都形成一定影响力的校园品牌文化活动。而与其他商企不同,除了将活动冠名以外,律所并不对活动的具体举办方式、宣传发布形式、活动影响范围进行任何的要求和干预,可以说,最大限度地还学校和学生予自主权,保持校园文化活动的本色不更改。

让学生原创活动成为品牌的实践创新

在经历了较为困难的初创阶段,首次活动取得成功后,无论是学校还是社团学生,都希望将创办的活动得以常态化延续,在以后的活动中扩大规模和影响力,力争构筑起一个在校园内乃至在社会上都形成一定影响力的校园品牌文化活动。对于学生社团来说,由于每年都要进行负责人换届、社团成员的更新,“铁打营盘流水兵”,因此如何做好总结工作,将文化活动和社团精神进行传承就尤为重要。指导老师要在每届活动之后,特别注意督促做好总结工作,将每次活动获得的经验教训加以反思和整理,并传递给下一届学生,使得下次活动的举办能从更高的起点起步,让新生不再犯老生犯过的错误。

同时,同样的活动在举办第二届、第三届时,活动主办方都希望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人气、扩大影响,因此在活动的规模上自然而然比初创时有所扩大,可能涉及活动环节的增加、场地的变化、宣传范围扩大等一系列新形势。这一方面需要更多人力资源的投入,另一方面,也势必要求增加举办活动的预算。然而作为公共事业单位的高等院校,在经费分配和使用上一般无法进行快速灵活的调整,因此很可能造成活动经费的短缺。此时,引入社会资源助力校园文化建设就能立竿见影地解决经费不足的窘境,助力活动增质增量地举行——这也是同学们口中常说的“拉赞助”。当然,社会环境相比高校显得更为鱼龙混杂,举办活动选择的合作商企不但要信用良好,确实能提供必需的物质支持,同时主办方还要认真审视该赞助商企的企业文化,是否与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方向相容。另外,赞助商提供赞助一般是希望通过活动对该公司或企业进行宣传,因此,学校还需要考量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是否与大学整体校园文化环境相适应,是否会引起师生、校友乃至社会其他关注群体的不适甚至反感。而当活动真正长期持续举办,成为非常有影响力的大型品牌文化活动后,通过学生这一单一渠道获取的赞助支持可能还无法满足活动举办的需求,此时校方则应当充分利用学校层面的资源,主动为活动举办寻找可观的社会资源,特别是可以利用校友这一优势资源,为校企双方牵线搭桥,助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同样回到法大校园广播歌手大赛这一案例。1999年首届活动的成功举办,在当时校园内得到了很好的反响,作为活动主办者的校广播台同学也颇受鼓舞。第二年,感受到同学们高涨的热情,活动主办方顺势将比赛场地直接升级到了可以容纳两千人的学校礼堂,这也是校内最大的室内场馆。赛事的升级也必然面临着预算的增加,在仅靠学校无法获得充足经费的情况下,校广播台同学们积极寻找出路,四处奔走,最终在昌平区本地找到了一家愿意为活动提供支持的商家,并最终以冠名赞助的形式,解决了本届比赛的资金问题。

就这样,中国政法大学校园广播歌手大赛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广播台师生一届届的创新、传承之下,从赛事赛程、参赛范围、选手水平、嘉宾评委知名度等方面都年年完善和提升。2001年第三届大赛将歌手们划分为通俗组、民族美声组以及校园原创组三个类别;2002年第四届大赛歌手们的表演由歌曲演唱和乐理问答两部分组成,而评委则从演唱技巧、舞台形象、歌曲主题、知识广度等方面对选手进行综合评分;2004年第六届大赛参赛选手范围扩展到了双学士、法律硕士和研究生院的学子;2005年第七届大赛与“12.1与艾滋病作斗争”联合宣传行动的主题相结合;2006年第八届大赛将DV短视频引入,将活动打造成视听结合的校园文化盛宴……(www.daowen.com)

在赛事年年升级、规模届届扩大的情况下,小额的赞助规模已经不能满足活动所需。在同学们的积极争取下,2007年、2008年的第九届、第十届校园广播歌手大赛成功争取到了某家知名餐饮企业作为冠名赞助商,将校园广播歌手大赛作为其赞助的全国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的分站赛事之一,将比赛影响力第一次真正扩大到了校外,取得了空前的成功。

然而,在经历两年的成功合作后,参与举办活动的师生却也逐渐意识到,与追求利益为第一目标的大型商业企业合作,可能在一时可以解决经费短缺之虞,但长此以往,歌手大赛这一活动的校园特性会成为牺牲品,这一具有优秀传统和品牌文化价值的校园文化活动可能会被企业的商业利益所裹挟,背离最初举办活动的初衷。党委宣传部以及负责活动举办的师生还是更愿意保持校园文化活动的纯粹性,希望既能保持活动的健康发展壮大,又能够重新回归校园文化活动这一初心。此时,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积极为活动牵线搭桥,联系到了由多位校友担任高级合伙人的炜衡律师事务所,并且一次性签订了十年的合作赞助协议。而与其他商企不同,除了将活动冠名以外,律所并不对活动的具体举办方式、宣传发布形式、活动影响范围进行任何的要求和干预,可以说,最大限度地还学校和学生予自主权,保持校园文化活动的本色不更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