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丰渠原名经济渠,引泾河水,灌溉“甘境不可多得”的平凉附近河滩地,全部土地面积约87万亩,每年可产粮402577石,但当地人口有122221人,全年需粮586228石,缺口为18万石左右。此渠修成后,计划灌地15万市亩,即可解决当时民食所需。
1940年3月,省政府派第二勘测队测量,设计渠长83公里,约需款4000万元,计划1944年底完成。1941年8月,公司接办后改为平丰渠,并重新勘测,但在勘测过程中,遭到了陕西省政府及民众的强烈反对。平丰渠水源自泾河,位居上游,在陕西省政府看来,泾惠渠流域“待灌之田尚多,水源早感不足”,该渠的修筑势必影响下游泾惠渠来水,故陕西省政府1941年春多次致函甘肃省政府,反对修筑该渠。而此前张心一及平丰渠工程处主任高峰亦赴陕说明情况,认为“确无妨碍”。因为一则泾水直流甚多,除六盘、崆峒两水源外,还有环河、蒲河等10条河流,其中环河水量最大,占泾惠渠来水量近七成;二则六盘、崆峒两山来水虽注入泾河,但其实小,加上河道漫长,渗漏蒸发较剧,“未出甘境业已消耗”,实无补于泾河水量;三则泾惠渠迭增引水量,从每秒16立方米增值每秒17—19立方米,可见泾河尚有余水以资灌溉。甘肃省提出在抗战建国、军糈民食需要殷切之际,该修筑渠并无不妥,六盘、崆峒两山之水若不开发利用,徒任其蒸发渗漏,殊为可惜。在此相持不下之际,甘肃省政府将之上诉至黄河水利委员会。
1942年秋,黄委会派技正宋文田查勘,并拟具意见。8月初,适逢全国工程师联合第11届年会在兰州举行,甘肃省政府在会上将此问题提出研讨,希望借此机会获得与会者的支持。与会者讨论后认为:第一,泾惠渠已为既成事业,应予为惠;第二,平丰渠流经区域面积广大,在甘肃省亦属难得,应在不妨碍泾惠渠水量的前提下促其实现。显然,这种不置可否的骑墙态度无助于甘肃省政府获得修筑该渠的舆论支持。当年9月,黄委会复派该会技正蔡邦霖、泾洛工程局局长陆士基会同陕西水利局代表刘忠瑞、水利林牧公司代表郭则溉就此进一步协商,双方达成六点共识,其要点有三:一是在泾河上建一个或数个蓄水库,以调节泾惠渠及平丰渠水量,由陕甘两省共同察看蓄水库地址,上游由甘肃省负责,下游由陕西省查勘,此项工作须在两个月之内完成,之后由黄委会在4个月内完成测量设计,并负责施工;二是甘肃省必须先将渠道及建筑物先行施工,而引水工程则须待水库计划核定后动工,水库完成后才能放水;三是黄委会核准后,由四联总处及中国农民银行拨款。
1942年底至1943年春,陕甘两省将勘测水库报告送交黄委会并计划施工,但款项未能下拨。1943年5、6月间,修渠心切的甘肃省政府开始筹备开工,但因贷款过少而未获得进展;8月,贷款仍未获准,工程不得不紧缩,以期继续办理;1944年初,贷款仍无音讯,且通胀更烈,物价腾贵;7月,工程进一步紧缩;1945年春,在修渠无望的情况下,“因公款关系暂停进行”,甘肃省政府将钱购工粮全部售卖;5月,工程正式停工,交由平凉县政府收尾。
在平丰渠的修建过程中,陕、甘两省行政当局展开了一场捍卫各自利益的“水利保卫战”。在双方博弈过程中,甘肃省政府从改善省内民生出发,预想到了修筑该渠的各项困难,从一开始即采取了主动审慎的态度,遭遇反对时据理力争。遇阻后,将之提交黄委会,以期主管部门能够做出公正合理的处置。但黄委会在调节与调查之后,天平最终未能向甘肃省倾斜,最为关键的水利贷款在陕、甘两省水库勘测报告提交之后,亦始终未能到位。筑渠工程一再紧缩,在失去最后的希望之后,甘肃省政府只能忍痛将已经展开的前期准备尽皆放弃。平丰渠终因陕西省政府的“高瞻远瞩”而流于失败。
作为公共资源的水资源,其权利主题具有模糊性,尤其是跨流域河流,其产权更是如此。应该说,位于泾河上游的甘肃省政府在是否修建该渠时拥有绝对的正当性与主动性,即使泾惠渠修建在先,陕西省政府也无权阻止甘肃省正当的开发工程水利,甘肃省政府为使本省民众享有“水利”,其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需要指出的是,泾惠渠修成后,引水量迭有增加,灌溉面积一再扩大,已经使该渠流域五县市民获利匪浅。退一步说,地处下游的陕西省政府事实上处于被动地位,其“修建平丰渠会影响泾惠渠来水量”的判断只是一种自私的“预测”。陕西省政府因预测而损害甘肃民众的利益,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说,都是不公平的,何况从1932年至1942年,泾惠渠流域民众已经享受了10年“水利”而甘肃省政府拟修该渠也只能是战时众多规划中的一项而已,并非欲夺泾惠之利。(www.daowen.com)
从主管机关黄委会的角度说,其态度显然对于甘肃省能否成功修建平丰渠十分重要,然而,黄委会并未对平丰渠予以正面支持,而是提出了看似公允实则不利于甘肃省政府的提议——先修建调节水量的水库,再行决定是否修筑该渠。根据此一提议,甘肃省则要修建一个或多个水库,时间、财力皆要投入更多,财力方面对于甘肃省而言是非常大的负担。即使水库修成,最后也要由黄委会批准,这也充满变数。当然,黄委会也可以做出边修边建水库这样有利于陕、甘两省的裁决,但这种双赢乃至“多赢”的决定却最终没有出台,致使甘肃省修渠计划成为泡影,折射出抗战处于艰苦阶段国民政府权威低落,陕西省与国民政府在水利权利博弈过程中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而甘肃省政府则处于弱势,也反映了水利社会中社会水利之间的微妙关系及水利背后的政治较量。
综上所述,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甘肃河东水利总体而言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尽管有平丰渠的缺憾,但也有多条河渠在此一时期兴筑,小型水利工程亦有起色,灌溉面积有了较大增加,虽未臻理想之境,但与此前相比进步不少。有学者在论述国民政府兴修河西水利的目的时指出,国民政府试图借助对河西水利社会的管理和控制把权力向基层社会延伸,是深入和干预基层社会、制衡民间势力的手段,这一点笔者是完全赞同的。其实建设河东水利与河西水利有异曲同工之妙。翼朝鼎在评述汉武帝所建造的两项治水工程时指出:“只有当政府越来越缺乏粮食的时候,只有当由于过分的掠夺与生存的底下,迫使农民不得安宁并要起来造反的时候,才会因为要解决这些问题而指望发展生产,才会去着手发展灌溉工程,并把它作为首要关切的任务。”但不管如何,沿渠民众享受到了“水利”是不争的事实。
(浙江师范大学 王荣华)
20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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