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居留特种乡,作三日之观察,深感此一土地分配实验工作,将随湟惠渠放水之成功而前途益趋光明,果能实验成功,则他日之湟惠渠特种乡将较定县、邹平等地更引全国人士之注意,惟此一艰巨之工作,绝非现时之乡行政组织、人力物力所能胜任。换言之,若不在人力、物力上求充实,则此可成功之事业,将永停滞于希望之阶段,无能由理想达到事实也,必要之措施为:
1.特种乡的名称应变更,组织应随事业之发展而充实,特种乡公所,事实为以单位行政组织,且其办理土地征收、土地分配、试行新土地征收政策、办理各种实验工作,较普通县政尤为困难,而名义上仅为一“乡”之名义,事繁名微,既不足引人重视,招来人才,对民众亦不足树立信念,推行政令,指导民主,不无困难。笔者之意,行政区域改名为:甘肃湟惠渠地政实验区;行政组织改名为:甘肃湟惠渠地政实验处。较为明显意赅。
2.提高员工待遇:张家寺(乡公所所在地)满目荒凉,生活困苦,日用品如菜蔬、油、盐等概须自他处购置,谋工作者即中等学校学生亦多,不远前往,招用专业性之工作人员,如土地测绘、地籍整理、土地征收分配、农林建设、农场经营、副业、毛纺织、棉纺织等改进教育实施等,在需用相当经验之工作人员,更属困难。现时乡公所在用工作人员,主任一人发给二人之粮,干事等一人发给一人半之粮,非如此,则不能找到工作人员,故员工待遇,以环境不同,须设法提高,不能以常例限之也。查河北定县之教育实验区,山东之邹平实验区,江苏之江宁实验区,皆有充足之事业费,推行其工作,以较高之待遇,罗致工作人员。今湟惠渠实验区之经济、政治、交通、文化等条件,远不及定县、邹平、江宁,而工作之繁难则有过之,人事不充实,恐难负政府之期望也。
3.乡公所应立定规模,逐年建修,占用民房,非长久之计,乡公所之地址应即确定,实为刻不容缓之事。其理由为:乡公所为全区之行政中心,应固定于适当处所,以推行政令,乡公所地址一经确定,其他有关之机构,如医院、合作社、电信、民意机关等亦可毗近乡公所,次第设立一也;乡公所既系实验性之行政组织,在形式上亦应焕然一新,有蓬勃前进之气象,一新民众之耳目二也;实验工作须有一中心起点,再由近及远,由易及难,乡公所无异一实验之起点,使计划有中心,实验有核心,工作易于开展三也。惟现时物资困难,达于极度,要骤然建立一完备之乡公所,实不可能,笔者意见,乡公所之规模,应有通盘决定,建筑工程可逐年进行,以三年五年为期,自由完成理想之日,现时乡公所设于夹滩堡子与民众难处,地址狭小,秽乱烦扰,毫无新的气象,即行政上应有之秘密亦不易保持,深为不便。(www.daowen.com)
4.土地贷款,须大量举办,须耕土地之人民,多为贫民,土地领到,除砂笈平以及购置农具、修盖住居等,均非资金不可,贫民无此巨款,则领地垦殖,仍却步不前,故不但要使贫民能有土地可耕,且须协其有耕垦土地之力量也。最好由政府与农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关法定贷款办法,贷款数目要大,限期要长,利息要低,手续要简,始有济于事。
以上系举起牢?牢大者,为首先必行之数端,至其他工作如人民组训、农林建设、教育普及、农场创办、副业发展、社会福利、卫生医疗等千头万绪,范围极广,是在执事者视其重要,定其先后,循序而进行之耳。不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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