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按旧隶属关系一、二保划归皋兰县,三、四保划归永登县,据了解领导殊属不便,为了便于工作,特将湟惠渠划为一个“区”,归皋兰县领导。湟惠渠的管理仍属管理处,仍称“甘肃省湟惠渠管理处”,行政区改称为“皋兰县湟惠区”,辖河口、东坡、川和、新城、金全、抚河、青关、平安、达川、民建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过去极其薄弱的基础上,由国家投资170万元(人民币)进行整修扩建,完成工程量445万立方米,投入劳动力100万工日。计新建引水坝1座,长130米,宽6米,高6.5米;2孔节水闸,单孔2.6米,最大过水量100秒/立方;整修扩建隧洞2626米,输水量2秒/立方;新建提水站12处,其中一级上水10处,铺设管道456米,架设输电线路8562米。兰(州)青(海)铁路、甘(肃)青(海)公路横穿全境,通信线路通往各渠段。湟惠渠遂成为灌溉、防洪兼发电的中型灌渠,灌溉平安、民建、达川3个乡,面积为24000市亩。由于狠抓配套扩建工程和农田基本建设,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管理,提高了水的利用率,粮食逐年增产,瓜果蔬菜经济作物产量甚高,兰州冬季大白菜的供应大多来自湟惠渠灌溉区。
1950年3月,皋兰县湟惠渠改组合作金库为区合作社,改组金库以及附带去上下銓催收水车贷款等事宜分述于后:
湟惠渠灌溉区包括湟惠区公署所辖的平安、民建、达川3个行政乡,在国民党统治时代湟惠渠是一个独立的农业示范区,一切地方行政均归湟惠渠管理局代行职权,类似一个新县制组织。合作金库也就是官民合办的乡村银行,人事是由管理局委派,1949年初又交由地方推荐经理李有信、会计张永盛。其资金的来源,分提倡股与民股两种,提倡股是由管理局介绍农行贷款利息项下所提存,民股是由农民借款数额内比例扣缴10%,后来又借用伪田粮处小麦532232市石,除由农民直接送交伪田粮处湟惠渠办事处一部外,遵照省府给管理局的通令指示,尚尾欠小麦28604市石。据金库负责人的口报,与湟惠渠田粮办事处主任李有信在1949年前对账结果,尾欠数字确为小麦22738市石,又据该库负责人谈原有的账表因遭马匪过境之扰,已告遗失无法提出对证,当即责成金库经理据实报区转县交涉以清账系。关于金库结算的问题,经过旬日的坐地催办,总算求出了一个眉目,折收的物资为了解救春荒接济农民籽种,由区府指示重新贷出一部分,按二成起息外,尚结存硬币81元,棉花1619.18斤,毡1条,75旧地毯1条,青麻150老斤,镢头1把,锁子2把,都是折收的东西;还有家具部分,计火炉1个,炉筒子11节,门帘1条,都是列入移交这些结存的物资。仅就棉花一项,如按金库折收的标准(小麦1市石折收棉花7斤),归还尾欠田粮尚能相抵,如按市价售棉购麦交还复又相差过巨,为了使政府应收的田粮不受亏损,呈请省府准在本年麦收后交还小麦,存棉还可作区社供销业务上之运用。至于金库经理李有信及会计张永盛二人对群众财产不负责任,经手贷放籽种之际,未能遵从区府的指示,致将顽皮富户的欠粮统予转期,又发现他们在过去有收款不记账、任意开支的行为以及玩弄花样虚捏数字,串通大户空收账目,劣迹多端,正交由区府追究中,自不能再加以任用。
改组金库成立区社,正值春耕播种的农忙期间,所以在1950年4月5日召开一次筹备会,10日举行创立会,都是事先通知各乡出席社员代表参加,每乡出席代表最少为3人。为了实行民主管理,就出席代表中产生理监事,并采取均等主义,每乡各推理监事1人,组织理监事会。认股方式以自愿为原则,湟惠区的3个乡以金库移交之物质抵交认股6000股,实交股金以实际接收的实物计算,不足之数在本年麦收后鼓励补足;其他7乡各认购1000股,也是麦收后缴纳,股金的单位以小麦计收,每股小麦1市斗,每人至少认购1股,最多不得超过股金总额20%。又为了爱护群众财产,在人事上就必须慎重考虑,提议理事主席一职由区长李广兼任,主任及会计在社员中聘请,必要时可向外聘请,也正是为群众财产负责的措施,出席代表们都一致赞同。社址设于河口,完全是便利行政监督,且河口在该区也比较适中,大会前作了一番的研究,经过略加修改后,逐一通过。关于盈余分配,纯盈余70%作为按股分配金。
在湟惠区组社工作告一段落后,又催收水车贷款,据了解前期干部去的时候,就应坐地催收,当时借款人均有足够偿债的能力,可是去的人听任他们具结限期偿还,结果一拖再拖逾限迄今已近3月,依然还无偿还的准备,际此青黄不接勒逼何益。可是借款人都是一些中农成分,据侧面的了解,并非一般无赖的顽固分子,这次用说服进行催收,他们自知失信于政府,表现惶惑不安,虽然不能立地清交,可是在答词中表露出在短期内清交的决心。上下銓的地界毗连青海之民和,距兰州约130华里,为了不致再走回头路消耗人力,所以在令办延期交还的手续上,就得严密使他们才能得有戒心。截至1950年4月底为59.2元,到期悉数交区署转还;结单2纸,存区署收款时返还,区署代收此款给出证明。
1953年,随着行政区划的变更,皋兰县部分乡镇划归兰州市,包括湟惠区的达川、平安、民建、河口、柴川、九合乡。
1954年,皋兰县在湟惠区进行了试办农村商贩互助合作社改造试点工作,从市场容量和群众购销便利方面着眼,有计划地设置和调整零售网,把新组织的合作小组通过动员由河口镇迁在黑咀村,把原有的分销店迁往岔路村,这种做法在有些地区是值得参考采取的。另外,用广泛宣传和组织学习的办法,向干部和私商交代清楚政策,扫除思想障碍,效果很好。可是,群众认为对合作小组的批发作价,采取统一按零售价给以11%的差价拨出的办法不够适当,除基层社本身掌握的地方货源有些可以采用这个办法,核准批发价外,一般工业品或调进商品应按进货地批发牌价加实际费用做出当地批发价拨出,较为妥当。同时市场上新近发生的组织起来的商业比重迅速上升和单干私商零售比重继续下降的现象,说明了必须用全面安排的做法来代替现有重点组织示范的办法。
基本情况
皋兰县湟惠区共辖6个乡,居民3122户16703人,除柴川外,其余各乡均聚集在一条长80余里、宽5—7里的川带内,农产品以粮食为主,略产箊叶;商业方面截至1954年底,不算运输、旅店,公有私营商业71户365人,内从业人员100名,流动资金1812769元(新币),平均每户251元,最多者2000元,最少10元;占有土地可以杂生的10户,没有土地的22户,其余39户均只有少量土地。
1954年,全区零售额549713元,合作社零售占57.36%,私营商业则降为31.54%,其中第四季度只占到23.25%,较第三季度又降低了16.57%,表现卖钱额上,这种情况尤其显著。如一季度卖钱75577元,二季度71539元,三季度45079元,四季度更减为42778元。这说明在这个市场上私商的营业是在绝对的减少,因此,一般私商均认为前途不大,经营消极,有的转业了,有的停下来过一天算一天。全区在1954年1、2月份转业8户,除1户已参加供销社工作外,其余5户转入农业,1户转到水磨,杂货商王德祯、宁彩臣虽未转业,却说“推着看吧,生意弄不成了就回山西老家”,甚至王德祯还把一部分资金抽存起来,留下后路。但另一方面由于市场价格未曾管理,部分私商任意讨价还价,哄骗群众。如药商柳发荣依靠资金大、药品全,任意投机高抬售价,3分钱1包的镇痛片售价1角,问他为啥这么高,他反说“税务局给我估税都是按50%算毛利哩”,认为售价高是应该的,实是在钻纳税的空子。
组织试办工作
1954年1月,湟惠区供销社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在棉布、杂货业中开始了组织起来的试办工作。经过各个地方了解和用个别交谈、小型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摸底,基本上掌握了杂货商的思想动态和经营情况,选择了思想较好、没有土地的4户纯商为对象,通过“代销”和“合作小组”两种办法进行了试办。
(1)代销:经过动员启发和多次商量,河口镇的小商宁振华同意代销,当即将其货底盘点,按承办作价2000元作为保证金,由供销社存入银行,按常年存款月息1分计算付给。合作社除将全部自营的副食品停止零售,让予代销外,增加了同类商品53种,规定手续费1.5%,使宁振华代销店变为供销社1个副食品门市部。根据该店元月份的经营情况看,全月代销9510元,手续费1.5%计143元,除去10元的税金和12元的房租等费加上10元的保证金利息收入,则共收入141元,全家7人,平均每人可得20元,足能维持生活。而代销前就不同了,如12月份该店共销货1500元,毛利按15%计算为225元,但除了20元的运费和135元的税金(包括所得税),收入仅70元。虽然组织起来后,他们的收入已增加了一倍,在另一方面,由于利用了小商的原有门面和人力(5个成年人参加营业),解决了合作社人手少、地址窄的问题,使副食品由30多种扩大到90种,基本上满足了当地群众的春节需要,同时还增加了供销社的积累。
(2)合作小组:由棉布、杂货小商3户组成,从业人员共4人,家庭人口18人。经酝酿讨论,同意按以现有资金入股,实行工资制,剩余分配是公积金40%,福利金、公益金各5%,股金分红50%的办法订立了简章,集中了3538元的资金,选出了组长,在平安乡的黑咀子村开始营业,接替了迁往达川的当地供销社分销店,供应附近4个自然村35户1472人。仅元月份实际营业的26天中,销货超过了1953年12月份3户销货总额的17.5%,销售收入3842元,综合差价率11.79%,计得毛利453元,加上代购手续费9元,共收入462元。除去税金、运费、工资及管理费等305元,获纯利157元;以其50%作为分红,连全月工资159元计,各户共得237元,全组连家属在内每人可分13元多,足可维持生活。
几点体验
(1)组织试办必须首先研究市场容量,实行全面安排,并参考其发展前途结合调整零售机构,真正做到统筹兼顾。
湟惠全区人口16703人,其中居住在河口附近3乡(河口、柴川、九合)的只有7817人,集中在河口的私商竟占到全区商户的71.75%(计51户),特别是自兰新铁路通车武威以来,由于货车改点,当地旅客上下车时间都是在早七点或晚八点,这就使当地市场容量大大缩小,形成了商业过剩;而河口以西绵长70里,人口占全区35%以上的上3乡(平安、民建、达川)却只有20户商贩,加之当地可耕荒地尚多,计划最近迁移他区农民700户前往开垦,所以上3乡的供销要求将更加增大,商业机构也就必须相应地增加。根据上面情况,民建的两户,在黑咀村组成合作小组,把原有的分销店迁往岔路口村,这样河口以西每15至20里就有了一个供销社分销店或“合作小组”,不但便利了群众购买,解决了小商小贩的实际困难,亦扩大了合作社营业范畴以及使得商业机构的设置越趋于合理。
(2)必须广泛宣传政策,组织干部反复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并要向小商、小贩公开动员,使其积极参加组织起来,以扩大影响,为整个市场安排奠定思想基础。
如在此次试办之初,只作了个别交代政策和联系,小商贩组织起来后,以至于部分有关干部不明白性质,仍然存在歧视态度。代销店、合作小组虽组成一个月多了,其他商贩对为啥组织他们还不了解,失去了示范启发作用。在工商联组织了一次学习后,私商情绪显然好转。
(3)组织小商小贩要坚持其独立经营的原则,不要因为扶助而助长他们的单纯依赖思想,失去经营积极性。
黑咀棉布杂货业合作小组成立之初,资金不足,供销社采取赊销计息的办法,要货就拨,并未固定额度刺激其加速周转。2月份因顾虑其淡季的生活问题,又调该组组员1人协助发展社员,工资由供销社暂付以示辅助,结果助长了合作小组的依赖性。组长毛极哲在谈到如何克服淡季困难时说:“合作社对我们照顾得无微不至,我们一切都听区社的指示办理。”
发现的问题
(1)批发作价问题
湟惠区供销合作社批发给合作小组的商品是用拨货计价的办法,不计成本多少统按零售价内扣11%的差价拨出的,造成供销社不应有的亏损。如清油每斤进价七角五分,零售八角二分,按11%内扣差价则批发七角三分,计每斤不加任何费用就亏损二分钱;耕牛烟每包进价二角三分,零售二角五分,批发价为二角二分三厘,不算开支也要赔七厘钱。(www.daowen.com)
(2)营业额掌握问题
湟惠区自有了一个合作小组和代销店后,市场比重起了显著的变化,如元月份市场零售总额为87505元,供销社占71.99%,比1954年四季度降4.76%;单干私商占20.75%,比1954年四季度降低了10.5%;而组织起来的小商小贩4户,在1954年四季度只占比重5.6%,元月份骤增为15.26%。很显然增加的营业额除合作社让给的一部分外,大半还是由单干商那儿积来的,为了不使组织起来的营业发展击垮单干户,供销社除继续组织小商小贩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以解决其生活问题外,还可以撤销一些据点适当停止一些商品的零售,扩大批发,以让给单干商贩一部分营业。但究竟如何具体执行,还有待今后继续研究试办。
1954年底,皋兰县供销社又在湟惠、新城两区进行安排市场改造私商工作。据皋兰县社检查,市场经安排后,社会主义经济因素增长,市场紧张局面逐渐缓和,私商也已靠拢合作社,进一步满足了农民购销要求,活跃了城乡物资交流,这说明中央规定的“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是正确的。兹将该两区市场安排前后的变化情况介绍于后。
基本情况
新城、湟惠两区位于兰州以西80华里的地方,夹黄河两岸,分布在长170华里、宽50华里的船形地带。湟惠区的河口镇和新城区的新城,是黄河两岸区经济政治中心,也是兰新铁路和兰青公路必经之处,水陆交通都很便利。两区共13个乡,5357户,30223人,耕地面积67037亩,农产品除小麦、杂粮外,主要产绿箊叶,其次是红枣、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群众生活较为富裕。1954年群众购买力为25.8元。
1954年内,新城、湟惠两区共有私商91户,除转农业19户、合作社接纳4户外,现有68户,从业人员78人,计有国药、饮食、百杂货3个行业。截至1954年底,合作社设有棉布、百货、生产资料等零售门市部13个,干部42人,共计商业人员122人,占全部人口的0.38%。自粮食、油料、棉布统购统销后,合作社在零售比重上迅速上升,私商日益下降,如湟惠区1953年上半年,私商还占56.48%,下半年就下降到31.45%,其中第四季度占23.25%,较第一季度减少了76.74%,加以合作社不批发,私商在外地进货又受到一定限制,造成私商业务冷淡,情绪低落,大部分要求转业或歇业,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消极态度,有的抽逃资金准备歇业。如新城私商王义谦抽出资金600元,买水地1亩、修房子3间;还有的存在着吃光喝净的消极态度,不积极经营,形成市场呆滞,私商即将处于不能维持生活的境地。另外合作社零售虽然不断前进,但群众排队拥挤,直至晚上九点钟还在营业。因人多排队,不能及时满足群众供销要求,引起了群众不满,而且合作社干部疲惫不堪,往往长货短款,不断发生差错。私商因没生意可做,也有怨言,并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城乡物资的正常交流。
为了正确贯彻对私营业的“利用、限制、改造”政策,迅速扭转市场紧张局面,畅通商品流转,县社于1953年12月取得当地党和政府的支持与领导,在这两区重点试办了市场安排组织私商工作,在工作开始前,首先对干部进行了思想教育,批判了对私商排挤轻视的错误思想及“怕麻烦”“怕发展资本主义”“怕让给私商自己无事做、没饭吃”等不正确的观点。此外向私商进行了宣传教育,交代了政策,然后经过摸底、确定对象,根据自愿申请、政府批准的原则,组织了两个杂货业合作小组,计6户,从业人员6人,流动资金7200元;副食品代销店1户2人,资金2000元;同时合作社为了适应市场新的情况并加强领导,即抽调专职干部,成立了2个混合批发部门,将百货、副食品等200多种商品挂出批发牌价,开展了对私商的批发业务。其次,合作社为了便利群众购销需求,通过说服动员,在自愿原则下将河口镇的1户杂货业和民建乡的1户小商,选到黑咀村与当地杂货业1户组成了合作小组,把合作社在该村原有的分销店1处选在岔路村经营,又把新城街上3户杂货业(其中1户还兼营国药)组成了一个合作小组,选移到离新城7里路的东坡乡营业,将合作社在该乡原有的流动组撤回。这样不但便利了群众买货,而且克服了拥挤现象,也维持了私商生活。
为了解决饮食业过剩的问题,经打通思想,选择其中技术较高、思想较好、家中又无土地的两户吸收到本县石洞区供销社所组织的食堂内工作。当地也吸收了两户并安排了工作,这样河口镇饮食业过多现象基本上得到了解决,并按照当地过往旅客的需要,适当增加了面粉、清油、茶叶的供应量,安定了营业情绪,但在铁路工人迁走之后还需要进一步的安排。
安排后市场变化
由于合作社在安排市场工作中采取了以上的措施,不但推动了对私商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进展,市场也起了新的变化,总结有以下几点:
(1)在零售比重上,有组织的商业经济显著增长,自由市场相对缩小,补充市场前社会零售额为205351元,合作社占67.2%,私营占19.88%,自产自销占12.88%。1954年第一季度市场安排后,零售额为346078元,其中合作社占65.63%,私商占13.11%,改造的占11.25%,未改造的占11.85%,自产自销的占1.27%。占比重变化上看,私商较安排前上升了3.23%,合作社下降了1.61%;若把已改造的营业额38933元计入,社会主义和部分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整个零售比重上已占到了67.88%,较安排前反而上升了9.64%。事实证明,安排市场后,社会主义经济因素已在上升,未改造的私商由于业务逐步扩大,生活也可维持。
(2)不论已改造或未改造的私商,营业额扩大,收入也有了增加。1954年一季度,私商营业额为79771元,比1953年同期的53717元增加了48.5%,比1953年四季度未安排前上升了23.84%。如代销户某某1953年四季度营业额为5800元,1954年第一季度为21755元,比未改造前增加了4倍多。已参加合作小组的6户私商的营业额亦较组织前增加了11%,未进组织的私商营业额亦由1953年第四季度的652元,到1954年一季度也上升为669元,增加了2.6%。合作小组除积累了240元的公积金外,每人每月(家庭人口在内)还可收入12.97元(不除公积金每人每月为15.54元),较未组织前增加了35.3%;未组织起来的私商,每人每月收入14元5角,也较去年四季度增加了17%。因此,一半私商经营积极性提高了,情绪已基本安定,原来申请转业的5户私商,看到从事商业有了出路,改变了过去的对抗情绪,开始向合作社靠拢。
(3)合作社经营业务,并未因安排私商而减少,从绝对数字上看,零售额较1953年四季度增加了9.47%。若将对私商批发42789元(占私商零售总值的54%)计算在内,合作社的业务则较1953年四季度扩大了31.45%,同样收购业务1954年第一季度为27480元,比1953年同期(24119元)增加了13.93%。
(4)商业网调整后,合作社零售的营业员抽出力量开展批发工作,“一街两巷黑洞洞,只有中间一点红”(中间指合作社)的反映没有了。便利农民购买,扭转了市场的呆滞状况,从而活跃了城乡物资交流。
几个具体问题
(1)批发商品种类与批发起点的确定。除国营对合作社没有优待价的工业品(实际为数不多)及生产资料中的化肥、油渣、大型农具、农药械以外,其余百货、棉布、杂货、副食品、小型农具等均作批发。批发起点目前暂规定:棉布为半锭,其他商品批发起点都规定很低,在金额上都在5元以下;批发对象只限于小商贩,给消费者不批发,并计划在今后批发机构逐步健全后,取消批发起点。
(2)批发作价。国营公司有优待的商品基层社批发价,以兰州公司批发价为准不加任何费用;县社组织加工的商品,以县社批发价加3%的管理费(包括损耗、利息)为基社批发价;县社组织之货源,按成本价加3%的管理费,属批发环节纳税的商品(如山货)另加3%税金。以上商品在核算上为了方便起见,运费由合作社垫付,批发时将商品综合过秤,按实扣兑。
(3)两个合作小组,目前资金短缺,周转不开,银行贷款又不能马上解决,决定在合作社自己贷款额度内,抽出4000元,贷给合作小组,利息按银行利率处理。
(4)为了适当安排市场,保证私商有一定的收入,河口镇合作社停止副食品零售,将21155元零售额让给代销户及未改造的私商经营,并撤销小百货30余种,完全让给私商经营。
1955年,湟惠区辖达川、民建、平安、抚河乡;翌年辖民建、平安、抚河乡。至1958年湟惠区的抚河乡划归永靖县,民建、平安乡划归永登县。至此撤销了湟惠区。
附:殴打邮差事件
民国33年(1944年)9月22日,甘肃邮区庚段邮务稽查公司苏一鄂函请湟惠渠特种乡公所乡长金恒保,查复殴打邮差事件,邮差冷存宪、傅生彦于8月6日负运兰西第二二O、西兰二一六号排单邮件,关于甘宁两省交通关系。现因湟惠渠特种乡公所请设邮政代办所,初设张家寺公路旁边,不系何日迁至大寺地方,邮差绕道挂号取送邮件,往返须行数里,恐误全程时间,应由该代办所报告兰州邮政局,方为合法手续,不应殴打邮差,请将何人殴打邮差,查明函复。次日,乡长金恒保复函称,湟惠渠特种乡公所奉命暂迁夹滩堡办公,而邮政代办所仍设于张家寺中心学校之内,较前益近公路挂号取送颇为便利。至邮差冷存宪等被殴一节,经查绝无其事,本所对于邮务人员安全之保障极端重视,且具决心此点早为。同日,张家寺绅老鲁永昌、鲁永发、李善德具证明,本年8月6日,邮差傅生彦、冷存宪行至张家寺邮政代办所迁至大寺,距原日代办所地方有往返数里,邮差不肯前去挂号,该乡公所人员将邮差殴打,经当地绅老解劝,以至下午7时始行起程,确系实情形,具此证明是实。
11月3日,甘肃省主席谷正伦、民政厅厅长赵龙文据甘肃邮政管理局呈转饬张家寺该乡公所,嗣后对于邮差加以保护训令,据甘肃邮政管理局本年10月5日呈报,案据兰州至西宁邮路新城至享堂段邮差傅生彦及冷存宪等呈报“查张家寺湟惠渠特种乡公所原设于尕寺之内,办公地址在公路之旁边张家寺邮政代办所,系此由该乡公所收发徐姓办理,差等上下挂号并不延误时间。不意徐姓奉令迁居住大寺,往返10余里之遥,差等跑走邮班均有规定时间,若往大寺挂号,不惟延误时间,牵动全线,且亦不能渡过黄河,故于徐姓初迁大寺时未往挂号。不料本年8月6日,差傅生彦到所挂号时,该乡长金恒保竟喝令数人将差毒打,而上班邮差冷存宪同时亦到,又复将冷差毒打,并说我特种乡长上管天下管地,即尔邮务长亦唯命是从,尔等何敢违抗命令。窃思徐姓原住尕寺,令迁往大寺,乃勒令邮差迁往挂号,若徐姓迁往兰州或永登亦令差等迁往兰州、永登挂号乎。差等无辜受其毒打,理合呈请依法交涉,以维邮务”等情。据此本局当令邮政稽查苏一鄂前往调查,是否属实,据该稽查9月23日呈称,之关于甘肃省政府直辖湟惠渠特种乡公所人员殴打邮差一案,遵照前往调查,“查张家寺湟惠渠特种乡公所,原设立尕寺内,邮政代表所系乡公所人员承办,不料该乡公所住址迁往至大寺,代办所亦随迁至大寺,邮差绕道约行8华里,不肯前往挂号者三四日,该代办人并未事先呈报,而乡公所人员意敢强打邮差,勒令绕道挂号,手续殊有不合。现在该代办所仍在当地尕寺旁边学校内,由乡公所派人办理,邮差往返亦不绕道,惟当日邮差冷存宪被打并无伤痕,邮差傅生彦四体打青,现在事隔一月,人伤痕已好,查该邮政等无辜被打受伤确系实情,并根据当地绅老鲁永发、鲁永昌、李善德“查民顷闻有奸人捏造民等为邮差傅生彦、冷存宪章立结证明,特种乡公所职员殴打邮差情事,不胜惊异之至,兹证明乡公所根本绝无殴打邮差情事,特具证明,以辨明暗”之证明书,呈报甘肃省政府严加惩办,以儆效尤,向维邮誉。据此查张家寺代办所,既由尕寺迁往大寺,地方邮差绕道挂号迁往行10余里,应由该代办人事先报告主管邮局,呈请改订号点,方为合法手续,乡长金恒保无辜殴打邮差,不独妨害邮运并应负刑事责任,理合将张家寺绅老鲁永发、鲁永昌、李善德等所具证明书随文呈上敬乞,钧座依法办理,并饬该所嗣后对于邮差务加保护实为公便。令该乡长遵照,据实申复凭核,再嗣后对于邮差并仰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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