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成人之思:价值调整与道德变迁

成人之思:价值调整与道德变迁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价值观的调整,也促使道德的变化。我们从这些年的社会变迁中明显感受到,人们对公德的需要和重视渐成共识。所谓道德的下限,就是现在常说的道德底线。总之,基于平等和自主的价值观,现代社会为道德设置了人人应行及可行的底线,这是一种以常人为规范对象的最低标准的道德。其三,道德由超越世俗向公平合理转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陈义较高,有时候甚至是超越世俗的。社会的种种意识形态与市场这个因素息息相关,道德也不例外。

成人之思:价值调整与道德变迁

社会转型造成观念的重新调整,像平等、自主和公平之类的价值取向,就为大众所普遍接受和认同。价值观的调整,也促使道德的变化。

其一,道德由私人领域向公共领域扩展。这就是说,现代社会比从前更加重视公德了。

“公德”这个概念,最开始由梁启超日本引入国内,并视为造成中国积贫积弱局面的国民性上的原因。梁启超说:“中国所以不振,由于国民公德缺乏,智慧不开。”[4]而在今天,我们把公德定义成公共领域内的道德规范。

现代社会,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明确区分是一大标志。两个领域究竟该如何区分,当然可以有许多争议,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随之调整[5],但必须区分并无疑义。也就是说,区分是肯定的,至于怎么区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公共空间最大的特点是它的开放性。前两年,杭州图书馆的一个举措感动了中国。馆方在开放时间内,接纳所有群体,来者不拒。有一些衣衫褴褛、浑身肮脏的城市流浪者、拾荒者也进图书馆休息、上网,有嫌弃这类人的,认为其形象与图书馆不符,也不以阅读为进馆目的,但馆方一视同仁,绝无歧视,任其进出,其理由是无权拒绝。馆方的做法,很好地坚持了现代社会中公共场所公有、共享的开放性。

公共场所既然是开放的,为人所共同拥有和使用,自必有其秩序,有其利益,也必然要求维护公共秩序,尊重公共利益。这两点就构成了现代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我们从这些年的社会变迁中明显感受到,人们对公德的需要和重视渐成共识。这并不是说社会的公德水准已经很高,而是说,人们对曾经熟视无睹、习以为常的有悖公德的现象,已不再置若罔闻,安之若素,而针对具体现象,形成舆论,引起大众关注和探讨,促成共识,以资改善。像依照红绿灯的指示过马路,是人人皆知且应遵守的交通规则,但集体闯红灯过马路的情形在中国各地极为常见,具有普遍性,所以出现了“中国式过马路”的概念,用来指称此类集体违反交规、不守公德的现象。“中国式”这一提法,正好说明了站在客观立场上的大众对此类现象的反感和批评。还有大妈们跳广场舞,制造噪音骚扰他人,社会舆论对广场舞扰民的调侃和抨击就一直不断。诚然,社会公德水准的普遍提升,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随着公共领域的复杂化和扩大化,公共空间的失序对所有人是不利的,这一点反过来也会促成大众公德意识的觉醒。

而且,人们对公德的认识也更加深入。现在多把公德区分为消极的和积极的。消极的公德,即不违反社会规则,不损害公共利益,这是防范性的,主要是自觉避免自己的行为有可能给他人、环境带来负面效应;积极的公德,即主动维护社会规则,努力增进公共利益,这是进取性的,主要是通过个人的作为给他人、给环境带来正面效应。不管哪一类,均体现出公德的精神核心,即尊重与己没有关系的陌生人。无疑,当社会变得崇尚平等的时候,对他人的普遍尊重就是应有之义了。

其二,道德由圣人标准向常人标准下移。也就是说,人们越来越重视道德的下限而不是上限。于是,“道德底线”这个概念就被大众所接受。

中国传统文化,有鲜明的人本特征,“做人”就是个大问题,也是门大学问。冯友兰说:“在道德方面,及理智方面均完全底人,即是圣人。照着圣人的标准‘做’者,即是‘做人’。”[6]向圣贤看齐,希圣希贤,以道德的上限来要求,是传统社会中受过良好教育者的自我期许。像晚清名臣也是大儒的曾国藩,说过“不为圣贤,便为禽兽”,这句话完全排斥“圣贤”和“禽兽”两者之间的类型,就是个典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贤人君子作为精英,作为社会的治理者,承担着教化民众的使命,理应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论语》说:“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上之风必偃。”贤人君子若是道德高尚,便有风行草偃的效力,进而带动整个社会道德的好转。这种对准上限的道德要求,其逻辑是基于君子与小人、圣人与常人的德性等级上的差异。

前面说过,社会转型的价值调整方向,就是追求平等和自主。平等意识增强所带来的道德变化,就是不再认为道德要求对人是一样的;自主性增强所带来的道德变化,就是排斥道德上的被动影响。如果道德要求对人应一个样且排斥道德上的被动影响,那就不可能在道德上限的水平上达成共识,因为用最高标准的道德要求所有人,力所不能逮者自会巧饰,这就造成伪君子的层出及假道德的盛行。所以,只能在道德的下限水平上达成共识。所谓道德的下限,就是现在常说的道德底线。

例如,要求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说真话,这近似于圣人的道德,难以普遍做到。但如果允许人,在不便说真话的时候能够保持沉默,能够不说话,至少使人避免了说谎,避免滑落到不道德的地步;换言之,人至少恪守住了道德的底线。而守住底线,是人人皆能行的,也是应该行的,虽然说不上有多么高尚,但绝对自止于堕落。所以,底线道德对准的是道德的下限,乃常人的道德。要求人一定要见义勇为,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即使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有点勉为其难,而要求人不必一定挺身而出,但至少不能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则是可行的。要求人一定要伸张正义、打抱不平,这是高标准,但要求人一定不要昧着良心告密、揭发,这是必须做到的,否则就有违道德底线了。

总之,基于平等和自主的价值观,现代社会为道德设置了人人应行及可行的底线,这是一种以常人为规范对象的最低标准的道德。

其三,道德由超越世俗向公平合理转变。(www.daowen.com)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陈义较高,有时候甚至是超越世俗的。如孟子主张“舍生取义”。诚然,这是孟子的假拟,有意把道义和生命放在尖锐的、不兼容的情境中,以此强调道义高于生命,并非看轻生命的价值。但道德唯有摆脱、超越世俗的考虑,才有崇高性,这是无疑的。这种道德,有伟岸的姿态。老子主张“以德报怨”、“取而不予”,是要人效法大道,无所不容,以宽宏的气量承受一切,不必斤斤计较于恩怨相报的凡俗、琐细的公平。这种道德,有博大的气象。无论哪一种,都是令道德拉开与世俗的距离。

但在现代社会,市场的因素在人们的社会交往占据着中心的位置。社会的种种意识形态与市场这个因素息息相关,道德也不例外。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交易公平。只有坚守公平,才能降低交易的成本,增加效益。换言之,公平是经济交易有效展开的前提。同时,公平也奠定了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道德基础,为区分道德与不道德提供了明确可行的标准。公平不一定就是道德的,但不公平绝对是不道德的。

我们可用现代社会流行的体育比赛为例来说明。

多年前我们总是把“发扬风格”和“比赛”混为一谈,以为“发扬风格”才是高尚的体育道德,如果只盯着比赛的输赢,心眼就小,境界就低。这点抽象来看,当然是不错的,不过在实际中按照这个思路来比赛,很多情况下“风格”不但“发扬”不出来,而且很容易弄得输赢双方都很不愉快,究其原因,就在于缺乏对比赛规则的理解和尊重,缺乏对公平的认知维度。因为,唯有公平比赛,在尊重规则的前提下,才谈得上发扬体育风格。如两队踢球,甲方球员受伤倒地,裁判并未吹哨暂时中止比赛,乙方占有人数上优势,可以趁此机会展开进攻,这是合理利用规则,谈不上高尚,只不过很明智。但如果乙方自己主动放弃进攻,等待甲方球员恢复正常,这就是“发扬风格”。所以,竞争领域也有道德,绝不是输赢至上。只不过,竞争道德的成立离不开公平这条底线。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规则所赋予的优势却主动放弃,这就体现出对比赛、对竞争者的尊重,体现出真正的风格,也就是道德。

【注释】

[1]见阎云翔文章《社会陷入“道德危机”?真相没那么简单》,本文参考其相关论述,该文网址:http://culture.ifeng.com/c/7m5TjmpohJ4。

[2]易中天《闲话中国人》,上海文艺出版社,2018年,第174页。

[3]鲁迅《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年,第228页。

[4]转引自陈弱水《公共意识和中国文化》,新星出版社,2006年,第5页。

[5]如美国学者肯尼斯·米诺格《政治学》就举例说:“同性恋和宗教信仰过去曾受到公共领域的规限,现在则基本上属于私人领域;然而婚内强奸和残害幼年子女却越来越多地受到法律的干预。”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5页。

[6]冯友兰《新世训》,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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