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社会逐渐从熟人关系转到以生人关系为主导,从群体取向转到以个体取向为主导,从人情逻辑转到以市场逻辑为主导,价值观念不会固步不化,也处于不断调整中。
其一,以生人关系为主导的社会,势必推崇平等这个价值。这里所说的平等,即无差别。
在以熟人为主导的社会中,最基本的待人方式是“内外有别”。根据关系的亲疏远近,把人大体分成内、外两类。内,是自己人;外,是陌生人。人不同,对待的标准也不同。对外人,原则上不用承担什么责任,所谓“休管他人瓦上霜”;而对自己人,则关照有加,什么都好说。所以,传统社会中盛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盛行裙带关系等。当然,对自己人什么都好说,同时也有可能是什么都不好说,因为既然是自己人,也就不需要避忌什么了。现代著名的社会活动家梁漱溟曾回忆他与山东军阀韩复榘的交往:韩复榘自入伍起一直追随冯玉祥,备受冯玉祥的器重,冯玉祥将韩复榘视作自己人;在一次军事会议上,韩复榘公开反对冯玉祥的军事部署,冯玉祥向来以家长自居,治军严厉,当场发怒,令韩复榘跪在会场外的墙根下,散会后余怒未消,还打了一记耳光,才说“起来吧”。韩复榘受不了如此羞辱,便率部脱离了冯玉祥。这件事非常有意思,在冯玉祥看来,韩复榘受他提携,又是亲信,当众罚跪,打耳光,确实是难看了点,可这是把韩复榘还当成自己人的表现,就像兄长责罚不懂事的弟弟一样,出发点是教训他,否则处罚就不是打耳光这么简单了。可见,无论是对外人还是对自己人,尽管所持的标准不一,态度有异,但实际上都缺乏对人的必要的尊重。
在现代社会,“内外有别”的价值原则已渐远去,逐步过渡到对人的无差别的状态。当然,现在我们社会中还存在有一定程度的“欺生”的现象:有的旅游城市的出租车行业经营不合规,利用外地游客人生地不熟、信息不对称,有意欺客、宰客。还有的对本地人是一个价,对外地人、外国人又是一个价,搞双重标准等。我们对此深恶痛绝,而城市的管理者也没有不下力气来整治这类乱象的,这其实还是对“无差别”原则的认定。
无差别,即用同一种标准对待人,不管他是自己人还是外人,是熟人还是生人。标准既同,显而易见,主张的是人人平等。不过,必须指出,人人平等并非泛泛而论,它自有其具体内容——每个人都必须被同等地尊重。我们现在越来越认识到,尊重和善待陌生人,不但是明智的,更是文明的。
其二,以个体取向为主导的社会,势必推崇自主这个价值。所谓自主,就表现在个体对其自由意志有高度的自觉,而把自我当成思维和行动的独立的主体,在自我之上、自我之后再无更高、更先的力量。
但在传统社会中,并没有足够的空间来容纳和支持个人的自由意志。如我们所熟知的,在法律上,是青天大老爷为草民做主;在婚姻上,是父母为子女做主。个人甚至都不具备对自己身体的主导权,儒家经典《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在这种理论下,人爱护自己的身体,不是基于自重,而是出于孝顺。就连个人的隐私,也最好主动向他人敞开。明清儒士惯用日记来修身,记录当天的思想动态、心理活动,督促自己弃恶向善,不断接近动机纯粹、心地安然的道德境界。这个日记并非只对自己开放,并不视为不可对人言的内心私密,很多时候在同道间相互传阅,把外人引入一己之隐私世界,尽管这种做法是为了磨炼、提升个人的道德意识,但无疑是把隐私看作须用外力来严厉监督的不纯的东西,须付诸公众,袒露出来,如此才“诚”,而不是作为构成自我的独立性的一个核心因素。
现在我们个体的自由活动空间不断扩大,无论是婚姻、就业还是生活,个体应该成为选择的主体,至少在观念上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承认。(www.daowen.com)
拿婚姻来说,近四十年来中国人在这方面的观念发生巨变,以前把婚姻大多理解为“过家”,是到了一定年龄阶段必尽的义务,“凑合”就行;而在今天可能更多地建基于情感、价值还有生活方式的合拍之上,如果分歧很大,坚持独身的也不在少数。以前把离婚看成是件很羞耻的事,婚姻的稳定与社会空气的相对保守有关,近些年中国人的离婚率逐年上升,婚姻好像不稳定了,但要看到,这也是人的自主性增强的必然结果,人们对非心仪的婚姻,敢于放弃,而不愿像父辈们那样将就。
再如,像“我的生活我做主”之类的题目,就拍过同名的影视剧,出过同名的书。这反映出在个体取向的社会转型中,反对被干预,要求自主权,乃日渐滋长的社会需要。与此相应的,是社会对“巨婴”的反感。所谓“巨婴”,特指那些心智不成熟、惯用类似于婴儿般哭闹撒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成年人。此类人,在公共领域,无视社会规则,罔顾他人权益,任性妄为。社会对这种现象的持续关注和深入讨论,与其说是批判“巨婴”们长不大,倒不如说是期待“巨婴”的绝迹,期待其能理性起来,换言之,期待人的独立与自主。
还有,人们对个人隐私逐渐重视起来,保护隐私,警惕被滥用,防止被外部力量不合理地介入,这在新一代中已形成自觉意识了。对隐私的在意和保护,意味着人们认识到隐私应为个人不能被外界干预的内在世界,隐私的存在确证了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其三,以市场逻辑为主导的社会,势必推崇公平这个价值。
市场经济非但是一种经济模式,其背后有一系列环环相扣的价值前提。否则,市场经济无法真正建立起来,从而总处于“萌芽”状态,停滞不前。市场经济是交换的经济,而交换要想发生,交换之双方必须是独立的个体,且以所换之物乃各自所有,同时是等价交换。一言蔽之,市场经济需要人格独立、承认产权以及交易公平。也就是说,公平实际上是依托于“人格”以及“私有”这两大要因。没有这两者,公平的原则确立不起来。没有公平,也就没有市场经济。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论述古希腊、古罗马步入文明社会,就是由于社会生产中分工和交换的发展,特别是私有制的成熟,导致原来的社会形态解体以及国家的出现。而对于东方亚细亚社会,马克思认为解开其秘密的关键点在于不存在发达、成熟的私有制。
中国传统社会当然承认私有,但对私有的认识没有成熟到神圣不受侵犯的程度。这不仅是有强大的王权高高在上,对私有财产予取予夺,更在于一般大众在观念上也没有把私有财产视作个体人格、自由意志的物质基础,甚至把执着于财产的私有看成是通向更高精神境界的现实障碍。因为,所谓“私有”就是明确“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一旦执着于此,那么“我的”和“你的”就无法上升成“我们的”。所以,能够超越私有,不局限于“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而以“我的可以是你的,你的可以是我的”的“通财”的方式来处理彼此关系,意味着一种更高尚的人生境界。清代小说《儒林外史》里写过一个叫权勿用的伪高人,此人常把一句话挂在嘴上——“我和你至亲相爱,分甚么彼此!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尽管作者吴敬梓对权勿用这个人物充满着讽刺的笔调,但权勿用的这句话颇为典型,揭示了传统社会中一个不言而喻的共识:唯有在财物上打破私有的界限,才能够表现出彼此“至亲相爱”的情分,才能达到道德的胜境。
而我们现在越来越习惯“分彼此”了。例如,日常生活中朋友聚餐,实行AA制,这个从前被认为是“不近人情”的模式如今也逐渐被广泛接受。这个模式,看似待人“生分”,可尊重了彼此的尊严——不使人无端欠下人情债;保护了彼此的情感——没人占便宜;更重要的是公平——每个人都出了他该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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