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社会的荒谬,以及强权者的霸道与虚伪,还有社会价值体系对“人”的约制,所以以标新立异、悍然不顾的姿态与社会故意反着来,对着干。
魏晋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其身上就有鲜明的逆世的一面。当时作为正统意识形态的儒家礼法业已失去了在思想信仰上定于一尊的地位,但仍为统治者所宣扬和推崇,用以牢笼人心。阮籍看透了堂皇后面的虚伪,不屑一顾,极其厌恶礼法,他公然表示:“礼岂为我辈所设!”他以为像他这样优异的人有超脱礼法的自由裁量权,所以,他在生活中很多方面刻意与礼法规矩对着来。譬如,儒家伦理强调男女之大防,“男女授受不亲”是不容逾越的礼法;阮籍嫂子回娘家,阮籍却当面送行,毫不顾忌礼法中人异样的眼光。
对反世者而言,价值观自然也在攻击之列。孝,是儒家伦理的起点和基础。《论语》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汉武帝后,儒家思想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孝在社会生活中的位置越发突出。皇帝的谥号必加“孝”,以为天下人示范;《孝经》乃学者必读之书;国家选录人才,一个名目是“孝廉”。但孝道推行到极端,不可避免地出现普遍性的弄虚作假,所以东汉末年流行有俗语“举孝廉,父别居”,以讽刺大量的孝子名不副实。于是有人对此已然伪化的道德观念非常不满,攻击者不绝。名士孔融有“非孝”的言论,这后来成了他被杀的口实之一。(www.daowen.com)
与社会反着来、对着干,除了有意不守通行公认的社会规则、秩序外,还有“仇世”和“玩世”等两种变形的形态。
“仇世”,即仇恨社会。北大研究心理学的学者徐凯文曾介绍他的“反社会人格障碍”研究:他在监狱里为一个犯人做心理矫治,此人就是个典型的仇世者,只要心情不爽,路上看到有人行走,不管男女老少,不分情由,直接上去就一脚把人踹倒,打得皮开肉绽见血,才感觉舒服痛快。他因童年时受过强烈的羞辱,对社会心怀不满,等成年后身强力壮,自恃有了报复社会的资本。无辜的路人,被此人当成社会的靶子来攻击,所以在此人眼里,路人的痛苦激发不起他内心的同情与怜悯[3]。
“玩世”,是隐性的反世。从表面上看,玩世者并不直接和社会对着来,也不施暴报复社会,攻击性和逆反性都不强,但其实骨子里是不屑,所以故意用不恭的态度来处世。明代文人唐伯虎可谓标准的玩世者。他有著名的《桃花庵》诗,表明了他的心志:“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唐伯虎年少成名,却因科场舞弊案,断了科举之路,主流社会无情地向他关闭了大门。这条路既然走不通,“正果”此生无望,他索性放弃,以桃花仙人自期,选择了放荡不羁的生活,图自己开心,在旁观者看来未免疯疯癫癫,不像个样,不大正经,而在他自己看来,是把人生彻底看穿、看透的自然而然的结果。“疯癫”和“看穿”,一个是社会对游离者的评价,一个是游离者的自我评价,这两种评价方式的尖锐对立,恰好说明了玩世产生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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