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上海,当人们经过浙江北路和七浦路路口时,很可能并不知道这个地方曾经是上海滩风云际会之处。这是晚清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所在地,是当时报刊新闻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这里发生了许多著名的案件,还引发过全市性的罢市风潮。在历史的变迁中,会审公廨的南楼和北楼都被拆除了,只剩下代替会审公廨的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的楼房。
会审公廨是租界内由中国政府官员和外国领事官员会同审理案件的办公场所。会审公廨在英文中被称为“mixed court”,意即“混合的法院”。笔者感兴趣的就是在上海这个中西文化交汇的城市里这个法院的混合色彩。
它不同于租界内的领事法庭。在领事法庭,领事具有所谓领事裁判权,审理以在华侨民为被告的案件,适用外国的法律和诉讼程序,完全是一个西方法庭。
它也不同于租界之外中国政府设立的衙门。那里,完全是由中国官员审理案件,适用中国的法律和诉讼程序。
在这个混合的法庭,中西是如何混合起来的?这种混合关系是如何安排和运作的?中国和外国官员是如何共同审理案件?他们是如何分配权力的?他们适用什么诉讼程序和实体法律?弄清这些问题对于我们了解会审公廨的运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www.daowen.com)
但是笔者将研究对象局限于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在旧上海,有两所会审公廨,一是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一是法租界会审公廨。鉴于笔者懂英文而不懂法文,同时希望论题更集中,选择公共租界公审公廨作为研究的对象。
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是由英美租界会审公廨演变而来,1901年英美租界会审公廨更名为公共租界会审公廨。英美租界会审公廨是由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演变而来。1869年,撤销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成立英美租界会审公廨。这种混合法庭的由来背景是,在英美租界里的华人越来越多,与华人有关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而领事法庭不愿解决与华人有关的纠纷,所以就有了在租界内设立混合法院的举措。1868年,上海道台同英国、美国驻上海领事订立《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十条,报经总理衙门和公使团核准,经修改于次年4月20日公布生效,会审公廨正式成立。当时,原定《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有效期仅1年,但自颁布后,该章程一直沿用至公廨被撤。
研究会审公廨里的中西关系,通常采用政治的视角,从政治权力斗争的角度研究问题。政治的视角把会审公廨里权力的争夺看作是政治利益的斗争,一方面是受到损害的中国国家主权以及司法主权,另一方面是外国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和对中国司法主权的干预。政治的视角是分析会审公廨中西关系的重要视角。它可以适用于大部分的情形,可以看得非常深刻,但是它不是唯一的视角。文化的视角也是一个适切的视角,有时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甚至更细致地看待问题。从文化的视角,我们可以看到制度安排、运作方式和行为背后的文化动因和背景。政治与文化紧密相关,它们相互塑造。政治的视角和文化的视角也紧密相关,相互补充。从政治的视角研究会审公廨的成果很多。相比较而言,文化视角的研究较少。
本文将侧重于从文化的视角去研究公共租界会审公廨里的中西关系,主要是会审公廨的人员构成、权力配置、诉讼程序和适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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