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戈鲲化是传统中国文化教育下的文人,尽管他有着对于西方思想与理念的包容性,但是他对于本国文化、对于母语的自豪感使他不仅仅满足于做一个语言教师,更想要以一个文化的传播者的身份走进美国,走进西方的生活圈。诗是他的语言,而行为服饰是非语言,两者共同伴随着戈鲲化进入了美国社会,他身上的每一处细节与每一句言语都渗透着他对于传播者责任的认识。或许对于戈鲲化,他是语言与文化的传播者,却也在无意识中成为文化交流的开拓者。
这一次的赴美教书不仅仅对于戈鲲化来说是一次新的尝试,当时的美国人心目中也未曾对中国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以至于戈鲲化赴美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班上只有一位学生——George Martin Lane,是哈佛大学的拉丁文教授,戈鲲化为其取名为“刘恩”[29]。纯粹是出于对语言的兴趣偏好,这位已极富盛名的教授进入了戈鲲化的汉语教学课堂。初来乍到,戈鲲化在教授中文的同时也在向刘恩学习英语。1881年,戈鲲化赠诗刘恩:“未习殊方语,师资第一功。德邻成德友,全始贵全终。”[30]这一次,诗仍是作为载体,表达了他对刘恩这样一位亦徒亦师亦友者的感谢,却也不仅仅只是感谢,戈鲲化似乎很愿意以自己中国人、诗人的身份去向别人分享他的诗、他的精神。
在戈鲲化眼中,诗不仅仅是文字,更是一种文化、一种精神。他的一位美国朋友卡迪斯(Benjamin R.Curtis)在回忆起戈鲲化时曾这样说道:“我写信邀请他一同出席纸莎草俱乐部的一次聚会,他举止庄重地坐在首席,用英语流利正确地做了自我介绍,接着,他用中文朗诵了一首写在手稿上的诗,然后坐了下来,从容不迫。在场的每一个人被深深打动,他们热烈鼓掌,他重又起身,背诵了一首自己写的诗,复又深深鞠躬,表示谢意。”[31]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32]。诗与戈鲲化一样来自东方,戈鲲化将这样一种东方的文化通过朗诵的形式带入美国社会,也让美国人感到一种文化的平等与包容。(www.daowen.com)
在戈鲲化的课堂上,他所使用的教材《华质英文》(Chinese Verse and Prose)也是他自己所编著的。借助于诗歌的形式,戈鲲化将自己理解的诗歌的美感与音律,自身的观念与情感融入其中。从未有人探讨过西方人如何学习东方文化,而戈鲲化独树一帜的诗歌教学更是一种革新。《华质英文》中的诗歌皆为戈鲲化个人所作,其中的每一篇均有标注平仄及英文注解。西方语言中的翻译似乎无法完全地表述出诗歌中的音律与节奏,而戈鲲化通过对于平仄的教学,使音律能在两种语言中共通,能在两种文化中共通。他在教学上所做的远远不止这些,而其中的每一处细节都蕴含着他所负有的责任,或许这些举动本出自无意,但却有意义地为中美文化交流留下了印记。
而除了这些语言上的文化交流之外,戈鲲化的非语言上的传达似乎更是“无声胜有声”。穿着清朝官服上课、出席活动,戈鲲化的“绅士学者”气度似乎在其中一点点体现。无论是他对服饰礼仪的坚持,还是在美国显得格外与众不同的长辫,他的礼教服装无一不是坚守着中国的文化。这样浓郁的民族特色使得他的学生们认为他神秘的,却也是受尊重的汉语老师。从日常的一言一行中,戈鲲化不仅仅教授中文,更是以自己为代表,展示着这样一种来自中国的文化习俗与观念。他以中国的礼仪待人,以中国的诗歌教学,却也尊重西方的习俗,教授西方的学生,两者集于一体,在戈鲲化身上,看到了古老文明与现代文明的一次次交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