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那时商人往往驾船四处经商,并不拘于一地,因而商业税的征收成为难题。李秀成在苏南地区实行了厘金制度。据记载,商人在某一征地缴纳了税后,获取一张凭证[29],之后一路上都不必重复缴税,直到目的地,商人才再次纳税。[30]这种制度不仅符合苏南地区客商云集的实际情况,也促进了商人的商业活动。据记载,税卡的工作效率也是非常高的:
最近太平天国境内所设各税卡,其中包括监督一人,帮办一人,和能干的检察员数人,以及书记、司秤若干人。外国人经常往来之地则多半另增译员一两名。[31]
而清政府的厘金制度又是什么情况呢?清政府1853年为在战争地区谋取军费,同样对过路商贾征收厘金。但清政府普遍采取的是到卡纳税的制度,也就是说,商人每过一卡,都必须再次缴税,导致商人在进行贸易时承受巨大的交通成本。此外,清政府税卡的管理也相对混乱,人员组织也没有一定的章程,据记载“大江南北抽厘,收捐太杂,出入总数,毫无稽核”[32],此外,清政府直到光绪年间才出现了类似于李秀成所发“卡票”的“四连票”作为票据。从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李秀成的制度更为健全。实际上,在后来的统计中可以看出江苏在所设税卡的数量和分级管理制度方面在太平天国之后仍然在全国是先进的(光绪年数据)。[33]
图2:受天军主将钱桂仁发给苏州客商卡票(摄于苏州博物馆)
但是以上仅仅是呤唎的一家之言。呤唎的身份是外国人,又受到了李秀成的重视。呤唎获得了由李秀成亲自签发的“路凭”。“路凭”规定沿途太平军检查人员放行勿阻,并且在需要时给予米粮油盐柴等接济。[34]因此,必须参考其他的记载。涤浮道人《金陵杂记》也有“抽税之后,给以船票一张,如遇他军,可验票放行”“船尾并大书粉字某关查过字样”[35]的记载,但《自怡日记》却记载从常熟至浙江,“所贩米有七处完税”[36]。从而推断,这个政策确实普遍存在,但在执行上却存在一定问题。从《受天军主将发给苏州客商卡票》来看,太平天国的税卡对于船上装载货物的统计还是很细致的,这种高效的税卡是真实存在的。此外,从卡票又能看出,税卡的征税对象并不明确,不能断定是针对“船”收税还是针对“商品”收税,这就造成了实际操作中的随意性。实际上,即使是同一种商品,也存在不同的征税标准。这里以生丝为例来考察:
记载中生丝的三种税率统计表[37]
因此,也必须承认,李秀成的政策仍处于草创时期,存在着很多问题。这方面清政府则做得更好一些。清政府由户部颁订了统一的章程,并规定了统一的税率,但这已是太平天国覆灭一年之后之事[38]。此外,李秀成还有一个严重的缺陷在于政策的持久性上。李秀成本人由于还负责军事上的任务,1862年开始就征战四方,无暇顾及苏州的情况。他把苏州的政局交给了亲信慕王谭绍光、护王陈坤书,他们在苏州并没有将李秀成定下的秩序维持得很好。到李秀成回到苏州时,苏州的商业又陷入了混乱之中。甚至太平军内部也失去主心骨,人心不齐,导致最终苏州的太平军小首领杀死谭绍光后投降了李鸿章。(www.daowen.com)
图3:李秀成发给呤唎路凭图(原件现藏苏州博物馆)
李秀成的政策不仅给太平天国创造了良好的局面,使得太平天国的经济秩序有所改观。其政策的细致性和正规化也是值得赞许的。当然,政策不会是李秀成一人制定和执行的。因此,这一时期的良好局面还必须归功于各关卡的官员,如李秀成的亲信慕王谭绍光亲自控制的吴江芦墟关,规定“照例抽收,毋许浮滥多索”[39],这个关卡设立仅三天,就“利获千金”[40]。税卡制度确实为苏州受战争破坏的经济带来了复兴。苏州的商业从李秀成刚接手时“遭兵四散”[41]转变为一片繁荣的局面。山塘街是进入苏州的税卡,据记载,那里“列货云屯,流民雨集”“初不知其为乱世也”[42]。当然,上文也提到过,李秀成的制度并未因他的失败而停止,他所设的税卡在之后仍在发挥着作用,“同治八年到光绪二十年,江苏收入乃各省之冠”[43],这与李秀成打下的基础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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