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ING ART” AND “NATURE INTERVENTION” OFFENDS SOCIAL ETHICS
今天人类拥有干预自然的技术和培育活的生命体的能力,但在此技术和能力下从事生物艺术实验则面临着巨大的社会道德伦理、法律规范上的争议和困惑,现在如此,未来依然。虽然人类对其接受程度在逐渐改变,但远远落后于技术指数式发展速度和艺术演变频率。
现代生物伦理学诞生于生物艺术家介入之前,特别是在实践守则方面,它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生物伦理学”一词在20世纪70年代初由生物学家范伦斯勒·波特(Van Rensselaer Potter)首次使用,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生物伦理学已是大学里一门学科。随着生物艺术的发展,生物伦理学在艺术史和视觉艺术课程中都已成为必修部分。这种发展使生物伦理学的含义得以重新审定,也提出了许多有关生命的新涵义以及人类与动物生物间关联的新讨论。
卡茨在其论文《生命转化——艺术变异》(Life Transformation—Art Mutation)结论中阐述得非常清楚:“转基因也是‘自然’规律的重要观念。最常见的例子是称为‘农杆菌’的细菌,它进入植物的根部并将其基因传递给它。农杆菌能够将DNA转移到植物细胞中,并将该DNA整合到植物染色体中。转基因艺术将对‘自然’的概念提出质疑,并且人类在其他物种进化历史过程中的作用(反之亦然)必须得到承认,同时要尊重和虚心地惊叹于这种令人惊叹的现象,我们称之为‘生活’。”[1]
克隆技术遇到的挑战是最早最激烈的。因其大型哺乳类培育取得成功,由此引发激烈的伦理争议,人们忧虑克隆技术会被用于人类行为中。其次,DNA技术也面临着社会质疑,由于目前没有统一的DNA使用规范,制作出拥有同一DNA的生物将在法律上和医学上产生难以判断和区别的困境。为此,许多西方国家已明文规定不许克隆人类,而胚胎的培育也有生存时数的限制。作者好友罗伯特·史密斯(Robert Smith)[2]近年想使用自己的DAN序列来打印出艺术家本人雕塑,但此设想面临许多法律限制,一直无法实现。(www.daowen.com)
头痛(Headache)(2008),艺术家:海伦·皮诺尔(Helen Pynor),摄影:丹尼·基尔代尔(Danny Kildare)
图源:www.helenpynor.com
卡茨一系列基因作品的问世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争论。与卡茨合作的法国生物遗传实验室迫于大众压力,在一段时间内就拒绝了卡茨领养转基因白兔子——“阿尔巴”(Alba)。人们普遍认为基因实验应停留于实验室里,如果转基因变种生物从实验室走到社会生活中,人们便会产生恐惧和焦虑的心态。其次,人类(也包括一部分艺术家)对生物艺术所运用媒介、观念表达一时还难以接受。卡茨在他《生命标志:生物艺术与未来》一书中阐述道:“人们普遍认为转基因不是自然其实是不正确的。非常清楚,运动基因从一个物种到另一个物种的转换过程是远古以来野生物种生活的一部分(无需人为参与)。”[3]从生物的发展历史和演变过程而言,卡茨的论述无疑是正确的,人们也许需要改变其思维方式来适应人为参与的自然发展规律。
生物艺术家埃那特·祖尔(Ionat Zurr)[4]也有同样感受。他在澳大利亚西澳大学的SymbioticA实验室[5],用其半活的组织培养制造艺术品,他们的作品《无被害人皮》半生命系统是森美术馆的展览“医学与艺术”的一部分。祖尔说:“许多实验都发生在我们所不了解的实验室中,而艺术家则使这些研究工作变得可见。这让他们很容易受到评论界的批评,也很容易变成别人的替罪羊。其实我们并不应该迁怒这些‘信息传达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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