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空间思哲:媒介语言的同构与互换

空间思哲:媒介语言的同构与互换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就是视觉媒介在空间物化中的同构与角色互换。

空间思哲:媒介语言的同构与互换

空间语言的存在服务于空间的抽象关系。语言自身在空间中没有独立性,并且彼此之间可以被服务于空间目标的其他语言所替换。只有语言背后的秩序编辑,才是终极存在的本相。

基于上述缘由,不同的表述媒介,即不同的空间视觉语言,均持有同一的服务目标,并服从于整体空间抽象关系。语言作为物化媒介的共同使命,可谓是条条道路通罗马

因此,不同语言媒介与空间关系的目标之间,存在两条更为抽象难解的现象:其一,由于目标使命趋同,相互之间的不同语言媒介,可以彼此互换。只要保持表象背后的关系不变,即使剥离了特定的形、色、质、光等物化媒介,留下的仍是“之间”的逻辑联系:如方向、位置、大小、对峙、平衡等秩序,互换后的媒介语言,依然能够完成表述空间的使命。其二,在某些空间中,某一特定对象的造形往往会对应其固定的色彩或材质表现。进而言之:有什么样的形,即对应什么样的色调或质感。而且,一般都是以一组色彩与材质的组合,对应一组形态的构成。倘若打破这种来自天然默认的对应搭配,时常会使人陷入茫然不适。这一现象说明:形、色、质之间的表达同样服从于背后的逻辑默认。

前一现象说明:使命的同一性,使语言可彼此互换;后一现象说明:使命的服从性,使语言失去互换的自由。两者现象共同揭示出空间语言的非自主性特征,及空间语言的依属性角色。

理解这一现象,有助于设计师,尤其是室内设计师在对待设计语言表达中,能步入更加自由的表现境界,直抵空间语言背后的关系建构。

于是,形就是空间、色就是空间、质就是空间、光就是空间……在空间里,其形、色、质、光的独立性价值退居次要,甚至消解。

进而,在空间媒介的逻辑中:

形即色,色即形(www.daowen.com)

色即光,光即色

质即形,形即质

光即形,形即光

色即质,质即色

光即质,质即光

……

这就是视觉媒介在空间物化中的同构与角色互换。发现这个现象,使我们不再将这些视觉语言简单分裂开来对待,它们本质上是一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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