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的几种模式
在谈设计责任之前,先谈谈PC设计的几种模式和对应的工作内容,各单位对自己承担的工作内容负责是最基本的要求。
1)分离模式:主体设计(方案到施工图)+PC深化设计的模式。
这种模式要求主体设计单位有比较丰富的装配式建筑的设计经验,把方案到施工图阶段的装配设计内容全部闭合,PC深化设计单位只做构件图的深化工作。对于只有PC深化图设计能力的单位来说,他们往往缺乏传统综合设计院的项目管理、设计和专业间协作配合的经验,尚不具备从方案到施工图这些设计阶段的咨询顾问能力,很难把装配建筑的要求有机、合理地契合进去。这样的模式后续的深化设计完全建立在主体设计院的前期设计基础上,如果没有充分做好前期的装配方案,对于低预制率项目,还可以勉强“硬”做,但对于中高预制率项目,硬做的话,会带来PC一体化集成设计的极大困难,很难落地实施。
2)顾问模式:主体设计(方案到施工图)+PC专项全程咨询顾问与设计模式。
顾问模式建立在PC专项设计单位具备完全的咨询顾问能力的基础上,是对分离模式的界面壁垒的打破。PC专项的咨询顾问与设计要求的综合素质更高,不仅要熟悉设计各专业,而且对项目从设计、生产、安装各环节要了如指掌,对项目的成本、招采、管理各方面都要有相当的经验和知识储备,才能做好专项的咨询顾问和设计工作。
3)一体化模式:全专业全过程(含PC)均由一家设计单位来完成的模式,一体化模式比较有利于全专业全过程的无缝衔接、闭环设计。目前有一些综合型大型设计院已经具备了这种一体化的设计服务能力。而这种一体化的服务模式也是笔者所倡导的,在这种模式下,对于建设单位来说,设计管控界面也会减少,有利于设计项目的组织与管理,也有利于商务招标采购等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2)设计界面
1)主体结构设计:主体结构设计由主体设计单位完成,考虑结构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装配式结构的特点以及装配式结构设计的规程和标准的相关规定,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为PC结构设计打好先天基础。
2)拆分设计: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拆分设计要融合到建筑结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环节中去,不能孤立地分离成先后的阶段性设计,是一个动态连续渐进的过程。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就要把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充分地融合考虑,立面的规律性变化,平面的凹凸或进退关系,都要和装配式建筑特点有机地结合起来。结构方案也要前置考虑,把装配式结构方案的要点充分地融进结构方案里。
3)构件设计:交付工厂生产的构件图的设计,是个高度集成化、系统化的设计工作,结构构件本身只是个载体,在构件上的精装点位线盒、线管预埋、脱模吊装吊点埋件、斜支撑所需预埋件、模板固定用埋件、外墙脚手架所需的预留预埋、一体化窗框预埋、夹心保温拉结件布置等这些都要一体化集成到构件图上。
(3)资质要求
目前对于PC专项的咨询顾问和深化图设计是否需要资质,在政策法规上没有相关的规定。构件深化图的设计目前有的是由没有设计资质的深化设计单位承担的,有的甚至由构件厂进行“免费”的深化图的设计。《装规》3.0.6条文说明有关资质的表述“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可以由设计院完成,也可以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单独完成深化设计详图”。现在对深化图的设计需求越来越多,从建设主管单位来说,应该有个比较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或是设置专项管理规定来规范市场行为。
对于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图是否属于结构施工图的组成部分,在不同地方存在着不同理解,给很多人带来困惑,主要就是深化图是否需要送审图机构审图通过。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对于预制构件加工图的深化设计规定,深化图可由施工图设计单位设计完成,也可由其他单位设计完成,并经施工图设计单位审核通过后实施。按这个要求的理解,预制构件深化图是不需要另外经过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由施工图设计单位审核通过即可实施;现场安装相关的施工验算计算书也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做归档保存。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中明确规定:当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承担项目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时,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提出专项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对主体结构和整体安全负责。专项设计单位应依据本标准相关章节的要求以及主体建筑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并对设计内容负责。
所以PC结构的设计责任应当由主体建筑设计单位承担,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深化图是由其他单位设计的,会存在着主体设计单位不愿意配合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深化图不是他们完成的,如果出现问题,相关责任由他们来承担,而主体设计单位没有相应的利益,只担责没有利益的事情是行不通的;另一方面深化图内容太过繁杂,又不熟悉,对很多非本专业的内容,存在着不是我本专业的内容,为何要我承担责任的想法,这也是情有可原的,所以一体化设计的模式可以有效地规避上述责权利不明的问题。如果采用分离模式,可以通过商务的合理谈判来明确责权利的问题。作为建设单位,也应该主要考虑由主体设计单位一体化模式来发包业务,即使要把专项分包,也应由主体设计单位去分包给专业深化公司来做,或者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由主体设计单位来确立分包的责权利。(www.daowen.com)
(4)PC专项一体化设计与工厂“免费”设计优劣对比
对于PC工厂“免费”进行拆分设计和构件设计,这种做法会带来很多不可控因素,得不偿失,是不明智的选择,优劣对比简要分析见表15-2,供参考。
表15-2 PC设计模式优劣对比
(续)
(5)上海对设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的具体规定
1)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对设计质量负责。
2)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上海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图包括结构施工图和预制构件制作详图。
结构施工图除应满足计算和构造要求外,其设计内容和深度还应满足预制构件制作详图编制和安装施工的要求。
预制构件制作详图深化设计,应包括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存储、吊装和安装定位、连接施工等阶段的复核计算和预设连接件、预埋件、临时固定支撑等的设计要求。
3)设计单位应当对工程本体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控制进行专项设计,对涉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标注,在图样结构设计说明中明确预制构件种类、制作和安装施工说明,包括预制构件种类、常用代码及构件编号说明,对材料、质量检验、运输、堆放、存储和安装施工要求等。
4)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向有关单位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交底内容包括:预制构件质量及验收要求,预制构件钢筋接头连接方式,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安装阶段强度和裂缝验算要求,质量控制措施等。
5)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设计文件中明确的节点、事项和内容,提供现场指导服务,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当预制构件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其工况与原设计不符时,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工况进行复核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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