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预埋件作用预制构件在制作、堆放、运输、安装环节都需要对应功能的预埋件。不同的预埋件承受的荷载也不同,相同预埋件在不同工况下也有不同的荷载。预埋件作用的组合预埋件作用的组合见表13-2。表13-2 埋件作用组合荷载组合荷载组合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要求进行组合。
(1)预埋件作用
预制构件在制作、堆放、运输、安装环节都需要对应功能的预埋件。不同的预埋件承受的荷载也不同,相同预埋件在不同工况下也有不同的荷载。
1)脱模荷载。
①《装规》关于脱模荷载的规定:预制构件进行脱模验算时,等效静力荷载标准值应取构件自重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与脱模吸附力之和,且不宜小于构件自重标准值的1.5倍。动力系数与脱模吸附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A.动力系数不宜小于1.2。
B.脱模吸附力应根据构件和模具的实际状况取用,且不宜小于1.5kN/m2。
②脱模时构件和吊具所承受的荷载包括模具对混凝土构件的吸附力和构件在动力作用下的自重。
A.构件自重。对于夹心保温构件或装饰一体化构件,脱模时构件自重应包括保温层、外叶板、装饰面材等全部重力。
B.脱模吸附力。脱模吸附力与构件形状、模具材质、光洁程度和脱模剂种类及涂刷质量有关,实际吸附力的大小可以通过脱模起重设备的计量装置测得。PC工厂应当有吸附力经验数据,脱模设计时设计人员应当予以了解。(www.daowen.com)
2)翻转、运输、吊运、安装荷载。《装规》规定:预制构件在翻转、运输、吊运、安装等短暂设计状况下的施工验算,应将构件自重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后作为等效静力荷载标准值。构件在运输、吊运时,动力系数宜取1.5;构件翻转及安装过程中就位、临时固定时,动力系数可取1.2。
(2)预埋件作用的组合
预埋件作用的组合见表13-2。
表13-2 埋件作用组合
(3)荷载组合
荷载组合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要求进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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