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规》7.3.4条,主梁与次梁采用后浇段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端部节点处,次梁下部纵向钢筋伸入主梁后浇段内的长度不应小于12d。次梁上部纵向钢筋应在主梁后浇段内锚固。当采用弯折锚固或锚固板时,锚固直段长度不应小于0.6Lab;当钢筋应力不大于钢筋强度设计值的50%时,锚固直段长度不应小于0.35Lab;弯折锚固的弯折后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2d(d为纵向钢筋直径)。
②在中间节点处,两侧次梁的下部纵向钢筋伸入主梁后浇段内长度不应小于12d(d为纵向钢筋直径);次梁上部纵向钢筋应在后浇层内贯通,具体见6章86问。
图5-24 钢企口接头示意
1—预制次梁 2—预制主梁 3—次梁端部加密箍筋 4—钢板 5—栓钉 6—预埋件 7—灌浆料
2)《装标》5.5.5条,次梁与主梁连接宜采用铰接连接,也可采用刚接连接。当采用刚接连接,并采用后浇段连接的形式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规》的有关规定。当采用铰接连接时,可采用企口连接或钢企口连接形式;采用企口连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次梁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且跨度不大于9m时,可采用钢企口连接(图5-24),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企口两侧应对称布置抗剪栓钉,钢板厚度不应小于栓钉直径的0.6倍;预制主梁与钢企口连接处应设置预埋件;次梁端部1.5倍梁高范围内,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②钢企口接头的承载力验算(图5-25),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规》《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钢企口接头应能够承受施工及使用阶段的荷载。
B.应验算钢企口截面A处在施工及使用阶段的抗弯、抗剪强度。
C.应验算钢企口截面B处在施工及使用阶段的抗弯强度。
D.凹槽内灌浆料未达到设计强度前,应验算钢企口外挑部分的稳定性。(www.daowen.com)
E.应验算栓钉的抗剪强度。
F.应验算钢企口搁置处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图5-25 钢企口示意
1—栓钉 2—预埋件 3—截面A 4—截面B
③抗剪栓钉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栓钉杆直径不宜大于19mm,单侧抗剪栓钉排数及列数均不应小于2。
B.栓钉间距不应小于杆件直径的6倍且不宜大于300mm。
C.栓钉至钢板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50mm,至混凝土构件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D.栓钉钉头内表面至连接钢板的净距不宜小于30mm。
E.栓钉顶面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
④主梁与钢企口连接处应设置附加横向钢筋,相关计算及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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