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因子选取
农业用地与生态绿化用地主要区别是对土壤环境质量有较高的要求,在重金属、农药、有机污染物等污染严重的地区,这些有害物质在农业种植过程中通过迁移转化,在最后的农产品中也会有一定的富集,食用这些受污染的农产品后会对人的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在农业用地适宜性评价中除考虑土壤属性、水资源条件等要素外,土壤和灌溉水的环境质量和污染程度也必须考虑。其中土壤重金属属于敏感因子,重金属较高地区应直接归为不适宜区。
综上所述,在海岸带农业用地规划和开发利用中,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环境质量等地质环境因素必须考虑。
图7-9 海岸带生态绿化用地适宜性评价分区图
2.因子权重确定
根据海岸带农业用地特点,将海岸带农业用地二级评价因子分为4级,即适宜、较适宜、适宜性差、不适宜(表7-11)。根据二级评价因子在本区特点,对各个评价因子的量化见表7-12。
表7-11 海岸带农业用地评价因子分级表
表7-12 海岸带农业用地评价因子及其等级划分表
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价因子权重,见表7-13。(www.daowen.com)
表7-13 海岸带农业用地评价因子权重取值表
3.分区评价
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进行计算,根据本区特点,海岸带农业用地适宜性评价分级见表7-14,海岸带农业用地适宜性评价分区如图7-10所示。
表7-14 海岸带农业用地适宜性评价分级表
(1)适宜区。主要包括陆域的西南区域和东部区域,面积约441km2。区内地势较高,但水资源环境好,土壤质量好。
(2)较适宜区。主要毗邻于适宜区,面积约574km2。区内地势较低,地下水条件较好。
(3)适宜性较差区。主要位于陆域沿海地带,面积约1 394km2。区内地势较低、坡度较缓,但地下水条件较差,土壤质量较差。
(4)不适宜区。主要零散分布,陆域面积约79km2。区内地势较低、坡度较缓,但地下水条件差,土壤质量差,不适宜农业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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