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调节民族内部纠纷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调节民族内部纠纷

时间:2023-10-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北地区民族众多,各民族分散杂居,经常因草场、地界、水利、债务等发生纠纷。[24]让少数民族自己管理本民族的民族事务,对各民族之间的纠纷予以调解。到1953年,西北军政委员会仅在青海一省调解解决的纠纷就达3千多起。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调节民族内部纠纷

西北地区民族众多,各民族分散杂居,经常因草场、地界、水利债务等发生纠纷。这种情况有的存在了四五十年,有的常达百年之久,长期演变为互相械斗,人畜死亡无数。甘肃河县的甘加和同仁县的甲吾是山水相连、睦邻相亲的两个世世代代都以牧业为生的藏族部落,牛羊和草山牧场是其主要生产资料。大约从清朝乾隆年间起,双方为争夺长约15公里、宽2.5公里的赛钦沟交界草山,展开武力争斗。此后,相互明抢暗盗牲畜,强力占有草场,械斗仇杀事件屡屡发生,连年不断。仅从清朝末年起至1949年前的40多年中,大械斗就发生过5次,双方群众死伤78人,损失牛羊达1万多头(匹、只)。[22]甘青新三省边境散居着的蒙、藏、哈萨克等族人民,“由于历年械斗而损失的牲畜在二百万头以上,其他财产损失更难以估计”。[23]为解决这些问题,西北军政委员会根据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的指示,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蒙族聚居的阿拉善旗、额济纳旗和肃北地区,藏族聚居的夏河、卓尼、天祝、武坪,东乡族聚居的东乡,均已先后分别建立的区域自治政权,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之下,管理自己民族的事务。更多的地方(如甘、青、宁三省许多回民聚居的区、乡甚至县以及新疆维、哈等族聚居地),虽然没有宣布区域自治,但实际上也已由本民族干部,负责管理自己民族的事情”。[24]

让少数民族自己管理本民族的民族事务,对各民族之间的纠纷予以调解。到1953年,西北军政委员会仅在青海一省调解解决的纠纷就达3千多起。[25]而“藏族内部加吾部落与甘加部落的草山纠纷,甘肃永昌县沙沟寺藏民与青海门源县皇城滩回民间的牧户土地纠纷,新疆莎车与泽普、麦盖提与叶城的水利纠纷,昌吉汉族与哈族的牧场纠纷”基本都得到了解决。[26]这些纠纷的解决,不仅大大提高了新中国建立初期各级人民政府的威信,加强了各民族内部与各民族之间的团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扫除了牧业区各民族人民发展畜牧生产的障碍。(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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