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英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商人与近代甘宁青社会变迁研究”(16BZS120)阶段性成果。(www.daowen.com)
1949年12月底,西北全境解放。1950年1月19日在原陕甘宁边区的基础上,成立了西北军政委员会,作为在中央与省之间设立的大行政区,辖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地。西北军政委员会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对西北地区进行领导,面对新中国初期的经济残破景象,如何因地制宜地对西北地区制定政策和实行管理,无疑是摆在西北军政委员会面前的迫切任务。
在长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特殊的气候和地理条件,西北地区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畜牧业生产基地,畜牧业经济则是西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无论是担负西北军政委员会主席的彭德怀,还是后来的代理主席习仲勋,都有着多年经略西北的经验,他们对西北地区人民赖以存在的重要物质基础有着明确的认识,因此早在1950年1月26日的西北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时,彭德怀就明确提出:“在一定时期内,西北地区的经济建设,应以农业和畜牧业为主。甘、宁、青、新等省,牲畜生产不应低于一九四九年的水平。为此,必须注意培养兽医干部;在牧畜区应有重点地设置兽医站及巡回防疫队等,并积极进行改良畜种。”[1]同年3月,在习仲勋的建议下,西北军政委员会畜牧部成立,此后各省市县都相继设立了畜牧业管理机构。习仲勋说:“这个机构除内蒙古外,其他大行政区是没有的。而西北大行政区再一成立,畜牧这个机构就占了很重要的部分,这说明西北各地畜牧事业在人民生活里占有很重要的地位。”[2]从1950年1月成立到1953年撤销的3年多的时间里,西北军政委员会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不仅促进了西北地区畜牧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增强民族团结、巩固新生政权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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