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马利奴斯、托勒密和亨利·玉尔等早期研究赛里斯之路的学者最大的不同点是,李希霍芬是较早亲自到中国进行考察的著名西方学者。在1861年和1868年,李希霍芬先后两次到中国进行考察,特别是第二次来中国的考察,历时四年,在参考大量中外文献的基础上,他制定了详细的研究方向和工作方法,设计了七条考察路线。从1868年到1872年,他以上海为基地,对中国进行地理、地质考察,足迹遍布广东、江西、湖南、浙江、山西、山东、陕西、甘肃南部、四川、内蒙古诸省区,其“踏查之普遍,著述之精深博大”,均非他人所及。[13]1869年底,李希霍芬得到上海西商会提供的在中国旅行四年的经费,条件是他必须用英文写出关于中国经济,特别是煤矿资源的报告。[14]1872年,李希霍芬的旅行报告在上海出版。其中《关于河南和陕西的报告》中这样记载:“河南府和黄河之间隔着一道低矮的山丘,黄河深入西北方黄土层的盆地构成了通往中亚的通道,而东边则直到中部的平原和大海。从地图上看,这就是东部通往中亚的天然入口,昆仑山和我们即将前往的山西的丘陵地带在此处形成了一个空档。虽然四周都无路可走,但是这条两侧都是崇山峻岭段的道路构成了自东至西的唯一通道。而河南府正好位于各条大路的节点之上,因此地理位置十分重要。”[15]进而认为货物从河南“再转运到西安府、兰州府和中亚地区”。[16]由此可见,在李希霍芬正式命名“丝绸之路”之前,就提及了从洛阳通往中亚的商道。当时,由于陕甘两省的回民起义和新疆的阿古柏事件,李希霍芬未能到中国“丝绸之路”的核心区域进行实地考察。他对“丝绸之路”的描述以及命名除了依据文献记载和前人的研究成果外,在中国,特别是在河南和陕西的考察,使得他从地理学的角度上能够自信地提出从洛阳到中亚这段商路的存在。
在《中国》一书中,李希霍芬根据亨利·玉尔《中国和通往中国之路》一书,再次讨论了马利奴斯记录的“赛里斯之路”,并两次提到“马利奴斯的丝绸之路”(Seidenstrasse des Marinus),这是历史上第一次使用Seidenstrasse
(“丝绸之路”)一词,他还在此基础上绘制了历史上第一幅“丝绸之路地图”。[17]从“丝绸之路”一词出现的具体语境中可知,该词源于马利奴斯的“赛里斯之路”。这样,李希霍芬就历史性地完成了由“赛里斯之路”到“丝绸之路”的转化。正如杨建新所言:“中国古籍对丝绸之路境内路线描述虽然很具体,也曾概括出了一定的名称,但由于特点不明显,并未能被广泛使用。而西方学者们对丝绸之路的具体走向虽然长期处于摸索之中,但一开始就把这条路与蚕丝——赛里斯联系起来,给它围上了一层神奇、美妙的帷幕,引起无数人的向往与追求。终于在19世纪70年代由李希霍芬概括出了‘丝绸之路’这一具有鲜明特点的名称,并立即得到学术界的响应关注和赞同,此路遂以‘丝绸之路’而名传于世。”[18]
如何理解李希霍芬“丝绸之路”的含义,学界有不同的认知,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李希霍芬提出的“丝绸之路”本义为“通往丝国之路”[19];第二种观点认为,李希霍芬提出“丝绸之路”的本义为“丝绸贸易之路”[20]。比较而言,第二种观点影响较大,且逐渐成为主流的观点。尽管如此,明确李希霍芬的本义在于强调“丝绸之路”是中国与中亚的沟通之路是十分必要的。
首先,就汉代张骞凿空西域而言,当时汉武帝的初衷是通过张骞的出使,联合月氏沟通西域各国,夹击匈奴,巩固汉朝的西北边疆安全。所以说,汉王朝开辟“丝绸之路”本意是要建立一条政治意义上的“外交之路”,而其中的经济、文化交流只是随之产生的“副产品”。在《中国》一书中,李希霍芬对丝绸贸易的叙述极少,不足一页的篇幅,大多篇幅用来记载黄金、宝石和香料贸易。由此可见,丝绸贸易并非李希霍芬关注的重点。美国学者米华健指出,欧亚跨大陆交流——这一现象被概括为“丝绸之路”一词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丝绸贸易本身,“丝绸之路”一词所指的不仅仅是中国和罗马之间长达几个世纪的丝绸贸易,而是指通过贸易、外交、征战、迁徙和朝圣加强了非洲—欧亚大陆融合的各种物品和思想的交流,有时是有意为之,有时则是意外收获,在时间上始自新石器时期,一直延续到现代。武士、传教士、游牧民、密使和工匠都和商人一样,为这一持续的碰撞交流做出了贡献,这种交流在帝国和宗教统一的时期愈加兴盛。[21](www.daowen.com)
其次,作为一名地理学家,“在涉及中国领土的各方面情报时,其地理学的学科背景及思维方式始终贯穿他对中国的研究”。[22]刘东生认为李希霍芬正是以地理学为视角,按空间和时间变化的序列,从中西方交流之路的自然环境及其变化入手,讨论了人与环境的关系之后,将以上所述综合起来,最终把东部和西部的交通与交流之路称为“丝绸之路”。[23]从李希霍芬的学科背景及其学术观点出发,他提出“丝绸之路”这一概念以及他对此所做的研究,都是基于地理学和地质学的综合研究。因此,李希霍芬提出的这个概念并不是强调丝绸贸易的交流,而是出于一个地理学家对道路的探索,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将“丝绸之路”理解为“中国与中亚的沟通之路”更加符合他的本义。
虽然李希霍芬已经认识到广义的“中国与中亚的沟通之路”不仅仅是一条路,而是多条路构成的一张网,这其中不仅仅包括陆路,还应有海陆可沟通中国和西方世界,但就“丝绸之路”这一具体的概念而言,他仅仅将其限定在这些众多道路中的核心通道之上,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赋予了特定的含义。在时间上,李希霍芬根据《史记》中汉武帝于公元前138—前115年间两次派张骞出使西域之史实,为这条道路加以具体的时间限定,即公元前114年到公元127年。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回到汉朝,带来了乌孙国的使者。次年,即公元前114年,张骞在乌孙国所遣持节副使也与西域诸国使者相继归汉,汉与西域诸国正式开始友好的交往,汉与西域诸国外交活动的第一个高潮开始到来。公元127年,即东汉汉顺帝永建二年,是东汉再次统一西域的时间。基于此,他认为在汉朝以后,陆路丝路贸易严重衰落,西方商人很少再与中国人打交道,使得西方世界逐渐淡忘了他们之前所了解的中国,因此两汉以后“丝绸之路”的概念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24]在空间上,李希霍芬提出的“丝绸之路”将其范围划定在中国与中亚,充分意识到了该段在东西方商品贸易核心通道的作用和地位。这一认识与201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上通过的中国、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世界遗产线路基本吻合,可以说是对丝绸之路这一黄金路段的再次肯定,自然也是对李希霍芬学术贡献的充分尊重。
从上述中可以看出,“丝绸之路”一词最终由李希霍芬提出并不奇怪,而是丝绸对西方长久产生巨大影响力的必然反映。李希霍芬明确肯定了汉代凿通“丝绸之路”的开创性贡献,也充分肯定了中国到中亚在沟通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中所起的关键通道作用。对李希霍芬的这一特殊贡献,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和积极的肯定。后人对于这一概念的不断丰富,也都是围绕着李希霍芬的核心思想展开的。即使在今天,西方历史学家与李希霍芬的认识一样,对汉代开通丝绸之路之功给予充分的肯定,并一再凸显这一历史之举。如英国历史学家彼得·弗兰科潘认为:汉帝国“首先夺取河西走廊,控制农业富庶的西域地区,接着经过近十年的多次征战(结束于公元前119年),将游牧部落赶回到他们原来的地方。河西走廊通向西部的帕米尔高原,高原以西就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中国为一条横跨大陆的交流通道打开了大门——‘丝绸之路’就此诞生。”[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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