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四月的乾隆帝发布一条上谕:
据阿桂等奏称,有哈萨克塔塔拜等十一人,恳请内附,现令暂居雅尔。又有一二鄂拓克人户亦愿内附,可否令其在珠勒都斯空地居住等语。伊犁等处土地辽阔。人烟愈多愈善,哈萨克如不得游牧地方。或畏惧劫掠情愿内附者即行收留。派员弹压,日久人众,即可编设佐领昂吉[26]。
第二年,即乾隆三十二年八月,乾隆帝又给阿布赉发去了一份敕谕,表示:“数年尔等渐近内地游牧,经我将军大臣等具奏欲行治罪,朕加恩曲为宽免兹复降旨,卡座以内空闲地方,准尔等穷民游牧,此特因尔等均属恭顺之藩夷。”[27]正式通知阿布赉,哈萨克穷苦牧民可到伊犁等地游牧。此后,陆续有一些哈萨克人迁至塔城、吉木乃、和布克赛尔一带游牧。[28]清朝政府还曾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在塔尔巴哈台编设了一个哈萨克佐领。[29]正式确认了这部分内迁至卡座以内的哈萨克的清朝属民身份。
张永江先生也曾提出过1766年至1778年,清朝政府欲对哈萨克实行藩部化政策,他所提出的依据,就是清朝这一阶段曾接受过哈萨克的内属。但是他又将清朝向卡外界内哈萨克征收马匹,看作是清朝政府哈萨克政策进入了下一个阶段,即1779年至1864年,对哈萨克区分卡内卡外,分别对待阶段。[30]可是他却忽略了清朝政府对卡外界内哈萨克征收马匹的政策几乎是与接受哈萨克内属的政策同时颁布的,即都是乾隆三十二年前后颁布的。实际上,在笔者看来,几乎同时颁布的对哈萨克的这两项政策,其实都是乾隆帝考虑将卡外界内的哈萨克纳入到清朝的藩部体系之中的策略安排。因此,向卡外界内哈萨克征收马匹,恰恰可以被视作乾隆帝欲对哈萨克实行藩部化政策的另一个标志。而在此分析视角之下,我们才可以更好地理解,清朝对从卡外界内哈萨克那里征收来的马匹的一般称谓,从乾隆四十二年以前的“贡马”“贡赋”变为此后的“租马”这一细微变化的过程。
乾隆帝在1766年至1779年期间,为了应对越来越多、驱之不尽的大量涌入卡外界内的哈萨克的问题,曾经考虑过将这部分哈萨克纳入到清王朝的藩部体系之中。也就是说,既然哈萨克已入清朝版疆,那么乾隆帝就有理由尝试将其作为属民对待,但是考虑到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和风险,乾隆帝并没有直接宣布将这部分卡外界内哈萨克作为清王朝的正式的属民,而是通过接受少量进入到卡座以内的哈萨克内属并尝试编设哈萨克佐领,以及向卡外界内哈萨克征收马匹两项措施,来验证将卡外界内哈萨克纳入到清朝藩部体系之中的可行性。既然是将卡外界内哈萨克视作藩部,那么就应当像要求帝国境内的其他藩部那样,责其贡赋。因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乾隆四十二年以前的清朝的文献中,一般都将从卡外界内哈萨克那里征收来的马匹称为“贡马”或“贡赋”。实际上,此阶段,乾隆帝想借此强调的是在藩部模式下卡外界内哈萨克作为一个正在构建中的藩部所应尽的进贡义务。如此理解,则《大清会典事例》将此项哈萨克征收马匹放在“贡马”项下,与内外蒙古、四川土司、甘肃藏番等清王朝的各类藩部并列在一起,也就显得不那么突兀了。
不过,接受哈萨克内属的政策,到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就突然中止了。理由是伊犁等地“今人民渐多……即行收留,将来闻风踵至,多占土地,于是何益”[31]。张永江先生认为真正的原因在于1771年后土尔扈特部回归,填补了因剿灭准噶尔造成的人口真空,在清朝方面已经失去了接纳哈萨克的内在动力和兴趣。而且哈萨克的进入也造成了和土尔扈特蒙古的矛盾。1773年乾隆拒绝了阿布赉以所部中的土尔扈特人交换土尔扈特部中哈萨克人的要求[32]。类似问题使清朝政府不胜其烦,加速了清廷政策的倒退。[33]这样的认识当然是很有见地的,不过,这样的分析里面还存在一些疑问。我们知道,土尔扈特回归后,清朝主要是将他们分别安置在伊犁、塔尔巴哈台、科布多、阿勒泰等地区[34]。这些地区均在卡座以内,而清朝接受少量贫困哈萨克人内属,也都是将其安置在卡座以内,当土尔扈特未回归前,卡座以内附近地区尚有许多空旷牧地,可以用以安置少量内属之哈萨克,但当土尔扈特回归并被安置在上述地区后,牧地冲突就显现出来了。问题是,清朝政府为什么非要将土尔扈特安置在卡伦以内呢?又为何清朝政府只愿承认进入卡座以内的哈萨克的属民身份呢?其实,这里涉及的根本问题是,清朝如何才能真正有效控制那些一旦被承认是清帝国属民的外来者。这一问题还可以被转化为以当时的技术水平和帝国实力,清王朝实际可以有效控制的疆域极限是怎样的。这个疆域极限,在西北边疆地区,在笔者看来,就是最外围的卡伦所连成的那条卡伦线。卡伦都常驻或季节性地驻军,并且离清朝设官屯兵的城镇相距都并不太远,可以说,在卡伦以内地区,都是清朝可以有效控制的地区。而卡伦以外的附近地区,可以通过巡查卡伦,进行边防警戒,其实际控制效果比较有限。而卡伦以外比较遥远的地方,则只能通过每年一到两次整队巡边,进行最低限度的控制。这种控制,在笔者看来,实际上最重要的作用,莫过于对这部分卡外界内地区领土主权的宣示。
而当乾隆帝热情地接纳了土尔扈特部的回归之际,他也曾经为如何有效安置、驾驭这部分厄鲁特蒙古而犯愁。最初他曾经考虑过将土尔扈特安置在沙喇伯勒,这一厄鲁特蒙古的旧游牧地。但是又考虑到沙喇伯勒地处极西之地,担心其地“与西界较近,易于伊等逃窜”[35],而当初渥巴锡正是从沙喇伯勒进入清朝境内的。所以,乾隆帝很快便否定了将沙喇伯勒作为安置土尔扈特的地点,而将土尔扈特安置在卡座以内易于控制的游牧地。乾隆帝对于哈萨克的态度也是这样,如果要接受哈萨克的内属,就必须将其迁至卡座以内,能够对其实行有效统治的地区。而一旦卡座以内的大片游牧地被用以安置新旧土尔扈特部蒙古人,清朝政府就很难再单独划出留待接收安置哈萨克的游牧地了,因此清朝只能停止接收哈萨克内属的政策。而这一决定,也直接影响了清朝政府对卡外界内哈萨克的态度,这其实意味着,清朝政府一时半会儿还不会考虑,或者说还没有条件和能力对卡外界内的疆域实行诸如派诸官吏、常驻军队之类的有效控制,而清朝又不甘心任由哈萨克仅仅交纳一点象征性的贡赋就可以在天朝的疆域内自由游牧,清朝政府担心,长此以往,势必会模糊了此区域的属地权。很可能正是因为这样的担心,清朝政府在放弃了接收哈萨克内属政策后,开始格外地注意强调“卡伦外千余里之地”系“赏借哈萨克游牧”[36],而所征的马匹也往往不再用“贡马”“贡赋”指称,而改称“租马”。
以上笔者尽可能地回到清朝当时的语境下,通过分析此项征收马匹在称谓上从“贡马”“贡赋”到“租马”的前后变化,将清朝向卡外界内哈萨克征收马匹的政策做了一个细致的梳理,揭示出其背后清朝政府哈萨克政策的细微变化,以及清朝政府对卡外界内哈萨克的各种复杂思量。这样的梳理,虽然显得有些过于敏感,也许清朝哈萨克政策走向的背后,并没有本文所揭示的那样复杂的考虑,也许清朝在哈萨克政策上的调整,背后还有更为复杂的权衡,然而无论如何,在目前我们能够看到的档案、史料的条件下,笔者所做的努力毕竟提供了一种更新、更细的诠释。这样的解析,应该是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清朝中前期的哈萨克政策,并且也提示我们在给卡外界内哈萨克身份进行定位时,不能被清朝皇帝以及典章制度中有关哈萨克的各种宣示和定位所迷惑。在乾隆年间清哈之间建立朝贡关系的前期,难以定调的藩国和藩部的哈萨克地位之争,很多情况下,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大于内容的朝贡关系下的名分之争。对此,笔者更加关心的是清朝政府在清哈关系的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实”,这个“实”,就是乾隆朝清哈关系中实实在在地到底都发生了什么,以及它所产生的清朝政府对卡外界内哈萨克的实际的统治效果。而本文所讨论的“征收马匹”事项,从其实际操作和现实意涵而言,显示出的往往都是与清朝对徼外藩国态度和政策的相异,以及与清朝对境内藩部态度和政策的相似。而且从实际效果看,我们也基本上可以认为清朝政府对卡外界内哈萨克已经进行了有效的统治和管理。因此,在既往的研究中,将清朝政府对卡外界内哈萨克“征收马匹”,视作卡外界内哈萨克实际上已经成为清朝属民的一个重要依据,笔者以为是站得住脚的。
[原刊于《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注释】
[1]笔者没有在文献中见到“卡外界内”的准确字样,它应是当代研究者对清朝西北边疆卡伦以外、边界以内领土的一种概括性的表述。在文献中,笔者所见与之最接近的字样是“卡伦外边界内”,见萨迎阿:《摘录道光五年俄罗斯私入边界情形原案折》,载《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道光朝卷)》,第482页。但无疑“卡外界内”这样的概括是准确且方便论述的,因而也是被广为接受的。
[2]详见王希隆:《乾嘉时期清政府对哈萨克族之关系与政策》,载《新疆大学学报》1984年第1期;厉声:《哈萨克斯坦及其与中国新疆的关系(15世纪—20世纪中期)》,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53-154页。
[3]有关清朝政府对卡外界内哈萨克“封官授爵”的问题,笔者有另文讨论。
[4]此段材料,在嘉庆、光绪两朝《大清会典事例》中都有记载,分别见嘉庆朝《大清会典事例》卷526《兵部·马政·贡马》,光绪朝《大清会典事例》卷652《兵部·马政·贡马》。
[5]王钟翰先生曾谓:“自来史学专家知矜贵档案矣,殊不知则例或事例即昔日档案之择要汇存并收入五朝会要之后,档案照例焚毁。今舍则例或事例即无以取微,是则例或事例不啻接近档案的第一手资料”,见王钟翰:《清会典的官制史资料价值》,载《清史续考》,台北:华世出版社,1993年,第318页。
[6]《伊江汇览》的作者格琫额在书序标明的时间是乾隆四十年,但书中却记有乾隆四十一年的事。
[7]〔清〕格琫额:《伊江汇览·差徭》,载《清代新疆稀见史料汇辑》,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第66页。
[8]见格琫额的自序,以及吴丰培的书跋,《清代新疆稀见史料汇辑》,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第1、87页。
[9]厉声、张永江在其各自的著作中都直接在“伯勒克”之后注明“贡马”“贡物之意”,见厉声:《哈萨克斯坦及其与中国新疆的关系(15世纪—20世纪中期)》,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210页;张永江:《清代藩部研究:以政治变迁为中心》,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64页。这应当是没有问题的,在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一则记录蒙古进贡的满文档案中就提到过:“兹进年班九白之贡,献伯勒克马二十匹。”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编:《清初五世达赖喇嘛档案史料选编》,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0年,第98页。
[10]有关清哈之间绢马贸易中的伯勒克马的频次、数量、价格等方面的资料和论述,详见林永匡、王熹:《清代西北民族贸易史》第五章《清代中期的哈萨克贸易》,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年,第131-430页。
[11]〔日〕佐口透著,凌颂纯译:《18—19世纪新疆社会史研究》上册,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90页。
[12]此点认识,更接近于滨下武志关于朝贡贸易的观点,见〔日〕滨下武志:《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29-54页。
[13]《清高宗实录》卷780,乾隆三十二年三月己卯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
[14]费正清依据他自己构建的“内藩—外藩”理论,认为内藩也有进贡,贡品包括像从长江三角洲各省运来的“贡米”(漕贡)那样的地方赋税。详见〔美〕费正清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译室译:《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35页。需要说明的是,目前中国学者对费氏的“内藩—外藩”理论,有很多疑义,认为其与中国历史的实际有很大距离。详见张永江:《清代藩部研究:以政治变迁为中心》,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3-36页。(www.daowen.com)
[15]具体内容可分别参阅嘉庆朝《大清会典事例》卷526《兵部·马政·贡马》,光绪朝《大清会典事例》卷652《兵部·马政·贡马》。
[16]见伊犁将军伊勒图的一份译自军机处满文《月折档》的奏折,译本有两份,译文稍异,译作“官赋”的,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锡伯族档案史料》下册,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89年,第567页;译为“税马”的,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清代西迁新疆察哈尔蒙古满文档案译编》,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4年,第201页。
[17]据马大正在《〈总统伊犁事宜〉跋》一文的考证,见《清代新疆稀见史料汇辑》,第273页。
[18]〔清〕永保:《总统伊犁事宜·印房折房应办事宜》,马大正、吴丰培编:《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道光朝卷)》,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11、218页。
[19]《回疆则例》卷4,载《中国边疆史地资料丛刊综合卷——〈蒙古则例〉〈回疆则例〉》,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中心,1988年,第526页。
[20]〔清〕松筠:《钦定新疆识略》卷10,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第6页。
[21]《庆祥奏俄罗斯私入边界建房请查办折》,载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史料旬刊》第4册,北京:京华印书局,1930年,第280页。
[22]《清宣宗实录》卷245,道光十三年十月丙辰条,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6年。
[23]比如,乾隆五十六年四月的一则材料有如下文字:“巡查哈萨克边界,征收税马官兵,较往年多派数百。”见《清高宗实录》卷1376,乾隆五十六年四月乙卯条,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6年。
[24]〔清〕萨迎阿:《摘录道光五年俄罗斯私入边界情形原案折》,载《萨迎阿新疆奏稿》(原名《新疆龙堆奏稿》),《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道光朝卷)》,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82页。
[25]笔者没有查到阿桂的原折,但是《清高宗实录》中记有当初乾隆帝针对阿桂建议对越卡过冬哈萨克征税马匹的谕旨,其中用的是“贡赋”,《大清会典事例》中记载乾隆三十二年对卡外界内哈萨克征收马匹用的是“贡马”,《伊江汇览》中也是用的“贡马”,再结合本文前面曾做过的分析,笔者推测当初阿桂奏折中恐怕不会用到“租马”一词。此处暂作存疑待查。
[26]《清高宗实录》卷759,乾隆三十一年四月丙辰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
[27]《清高宗实录》卷793,乾隆三十二年八月己丑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
[28]《新疆大事记》(初稿),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室编印,1964年,第63页。
[29]参阅《钦定新疆识略》卷2,第57页,《北路舆图·塔尔巴哈台·疆域》条内记载。关于此一佐领的研究,可参阅〔日〕小沼孝博:《论清代惟一哈萨克牛录之编设及其意义》,朱诚如编:《清史论集——庆贺王钟翰教授九十华诞》,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第568-575页。
[30]详见张永江:《清代藩部研究:以政治变迁为中心》,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60-161页。
[31]《清高宗实录》卷1075,乾隆四十四年正月辛丑条,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6年。
[32]《清高宗实录》卷945,乾隆三十八年十月癸丑条,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6年。
[33]详见张永江:《清代藩部研究:以政治变迁为中心》,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60-161页。
[34]详见马汝珩、马大正:《漂落异域的民族——17至18世纪的土尔扈特蒙古》,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213页。
[35]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研究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部合编:《满文土尔扈特档案译编》,北京: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33页。
[36]〔清〕萨迎阿:《摘录道光五年俄罗斯私入边界情形原案折》,载《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道光朝卷)》,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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