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峰张荣
自从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清朝政府允许哈萨克进入西北卡伦以外,边界以内的清朝领土游牧之后,清哈关系史上就产生了一个身份特殊的哈萨克群体——清朝卡外界内哈萨克[1]。尽管其身份特殊,但是在此后将近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岁月中,这部分哈萨克一直都比较平静地生活在清朝西北卡外界内的土地上,其身份问题虽然曾经被清朝政府反复斟酌过,但却很少遭到来自外部有威胁的激烈争议。直到19世纪20年代,俄罗斯在基本吞并哈萨克小玉兹、中玉兹,开始向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清朝领土渗透时,声称在此区域内的哈萨克为俄国臣民。从此以后,在清朝西北卡外界内游牧的哈萨克到底是不是清朝的属民,才日益成为一个重大问题,并且极大地影响了此后咸丰、同治年间清朝与俄罗斯划定两国西部边界的谈判结果。虽然清朝政府希望通过划界谈判让俄罗斯接受自己早就划定的国界线,但是俄罗斯却以清朝卡伦外的哈萨克是俄国属民为由,提出所谓“地随人归”的划界原则。对此,清朝虽然也强调自己对卡外界内的哈萨克征收赋税,封官授爵,但是并未强硬坚持这部分哈萨克为清朝的属民,只是反复强调卡外界内地方是清朝的疆土,是清朝政府在乾隆年间因哈萨克恭顺而将卡外界内地方赏借给他们游牧的。可问题是,当清朝意识到卡外界内的哈萨克其实早已归附了俄国之后,却既无意与俄国争夺对这部分哈萨克的所有权,也不敢将这部分哈萨克从卡外界内地方赶出边界之外。清朝政府这一软弱态度,既导致卡外界内大片疆土被俄国侵吞,同时也使得在此之前的一个世纪内,卡外界内哈萨克与清朝的关系变得模糊起来。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地梳理一下《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签订之前,特别是乾隆年间,清朝政府对卡外界内哈萨克的主要政策措施。(www.daowen.com)
从现存的历史文献来看,除了少量得到清朝政府允许,迁入卡伦以内游牧并被清朝政府编为牛录的哈萨克被清朝明确视为属民外,我们没有发现乾隆、嘉庆年间清朝政府明确将卡外界内哈萨克视作清朝属民的宣示。清朝政府一直强调卡外界内的牧场是借给哈萨克游牧的,同时又一再回避明确承认这部分哈萨克的清朝属民的身份。但是中国学界对这一问题的既往研究,基本上又都是认为清朝西北边疆卡外界内哈萨克人应该可以被视作清朝的属民,给出的理由大多是如下三条:一是这部分哈萨克在清朝的疆域内游牧,二是他们向清朝政府缴纳赋税,三是其首领接受清朝政府的封官授爵。[2]清朝在进入晚清以前,作为一个前近代的国家,其对中国和世界的认识与态度,体现在其历史悠久、自成一格、影响广泛的,建立在朝贡制度基础上的“天下观”之中,很难用近代才产生的国际法的精神和原则去解释和评判。当我们今人要去处理在清朝领土内生活的居民的身份归属问题时,上述三条理由,其实也就构成了我们通常所认可的三条理由,因而是具有很强说服力的。不过,以往的研究,只是比较简单地列举出清朝对卡外界内哈萨克征收马匹,以及给予卡外界内哈萨克头目封官授爵这两个历史事实,用以证明清朝政府已经对卡外界内的哈萨克进行了明确的统治与管理,却并未对征收马匹和封官授爵这两类事项做具体深入的分析。这影响了我们更加深入细致地理解清朝哈萨克政策。因此,有必要对清朝向卡外界内哈萨克征收马匹,以及对卡外界内哈萨克头目封官授爵这两类事项做一点细致分析。限于篇幅,本文将主要讨论清朝政府对哈萨克的“征收马匹”问题,并对清朝西北卡外界内哈萨克的身份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3]不当之处,敬请诸方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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