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年宫之变是不是史实,是我们讨论蕲年宫之变性质、意义的前提。《史记》卷八五《吕不韦列传》正文记述嫪毐覆灭的原因,是秦王知道嫪毐与帝太后“私乱,生子二人”并谋以嫪毐子为秦王后,通过司法途径,“下吏治,具得情实”,终夷嫪毐三族。按照这个记载,秦王政消灭嫪毐集团利用的是司法途径,而非军事剿灭,嫪毐被动接受了司法惩处,并未发动叛乱。换句话说,就是根本不存在蕲年宫之变。这个记载与具体记录了蕲年宫之变经过的《秦始皇本纪》差别极大。更有意思的是,《吕不韦列传》最后的“太史公曰”中,司马迁又补充了蕲年宫之变的情况,与本传正文矛盾。这说明司马迁所见关于此事的记载有互相矛盾的多个版本,而司马迁本人对此也是难以抉择的。这也说明,我们在谈蕲年宫之变过程、性质等问题前,必须先有个基本判断,即是否认可蕲年宫之变的真实存在,在嫪毐被杀这件事情上,我们是相信《秦始皇本纪》,还是《吕不韦列传》正文,抑或是《吕不韦列传》“太史公曰”中的弥合版本?笔者认为,从基本史实的有无来看,《秦始皇本纪》可能更为可靠,无论蕲年宫之变的真相如何,其曾经发生过应无大的问题。原因如下:第一,司马迁生活的时代距蕲年宫之变发生的时间不算太久,且撰述《史记》,尤其是“表六国时事”有《秦记》可供参考,尽管《秦记》有“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的缺陷,[22]但关于蕲年宫之变是否曾经发生,应该有简单交代;第二,从《秦始皇本纪》对蕲年宫之变镇压者、追捕嫪毐之令、被株连的高级官员官职姓名的记载详尽程度来看,司马迁手头应该有可资利用的较权威材料。当然由于此事涉及宫闱丑闻、秘闻,且《秦记》具有“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的缺陷,故司马迁对该事件的前因后果、具体过程的把握不一定非常准确,因此在《吕不韦列传》中采取了调和两说的做法。(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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