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共伯和摄政称王问题的研究成果

共伯和摄政称王问题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显而易见,司马迁是把“共和行政”看作了两周之际社会开始发生巨大变革的标志性事件。但未知何故,司马迁在《史记》记述中,对“共和”与“共和行政”问题语焉不详。目前学界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对于共伯和摄行王政一事几无疑义,但对于共伯和是否称王却仍然存有异议。本文试图对共伯和摄政称王问题做一考辨,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共伯和摄政称王问题的研究成果

陶兴华

【作者简介】陶兴华,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西周厉、宣之际的“共和行政”是西周历史上的大事件,它是两周之际社会变革的产物;同时,也可以说,“共和行政”徐徐拉开了两周之际更为剧烈社会变革的巨大帷幕。

司马迁极为看重“共和行政”的历史意义及其社会影响,《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即以“共和元年”(前841年)作为起始之年,从此中国悠久的历史有了确切的历史纪年。同时,司马迁还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言中最早提及了“共和行政”一词,其文曰:“及至厉王,以恶闻其过,公卿惧诛而祸作,厉王遂奔于彘,乱自京师始,而共和行政焉。是后或力政,强乘弱,兴师不请天子。”[1]显而易见,司马迁是把“共和行政”看作了两周之际社会开始发生巨大变革的标志性事件。但未知何故,司马迁在《史记》记述中,对“共和”与“共和行政”问题语焉不详。(www.daowen.com)

近年新出清华简《系年》内容为战国时期学人的历史记录,《系年》开篇第一章即记述了“共伯和”参与“共和行政”的历史事件,其文曰:“至于厉王,厉王大虐于周,卿李(士)、诸正、万民弗忍于厥心,乃归厉王于彘,共伯和立。十又四年,厉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共伯和归于宋(宗)。”[2]该记述是目前我们所见有关“共和”与“共和行政”问题最为全新的记录,它明确提到了“共伯和”这一关键性历史人物,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东周时期人们对“共和行政”的历史记忆和认识,对诸如《竹书纪年》《吕氏春秋》《庄子》等古籍中有关“共和”与“共和行政”的记述起到了很好的印证作用。

伴随着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和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认为“共和”是指“共伯和”这一特别历史人物,“共和行政”是指共伯和摄政当国的历史局面。目前学界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对于共伯和摄行王政一事几无疑义,但对于共伯和是否称王却仍然存有异议。本文试图对共伯和摄政称王问题做一考辨,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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