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设全球海洋创新高地,关键在于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

建设全球海洋创新高地,关键在于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创新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所有创新要素有机联系、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社会网络系统。知识产生、传播、应用环流的产生,是创新网络化的核心问题。这与三螺旋创新理论的内涵也是不矛盾的。最后,三大创新主体的交互区域称之为“混序空间/混成组织”。混成组织应具有政府、产业、高校院所3个区域创新主体共有的一些属性和特点,体现了三者各自的一些角色与作用。

建设全球海洋创新高地,关键在于国家创新体系的构建

1. 国家创新体系

1987年,英国学者弗里曼(Freeman)率先使用“国家创新系统”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s)概念。之后,国内外学者对此进行了广泛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创新体系”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更成为各国推进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工具。美国科学院将“国家创新体系”编入词汇,并用此分析美国的科学技术政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997年的《国家创新体系》报告指出:“创新是不同主体和机构间复杂的互相作用的结果。技术变革并不以一个完美的线性方式出现,而是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互相作用和反馈的结果。这一系统的核心是企业,是企业组织生产和创新、获取外部知识的方式。外部知识的主要来源则是别的企业、公共或私有的研究机构、大学和中介组织。”国家创新体系是由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及政府等组成的网络,它能够更加有效地提升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使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融为一体,协调发展。

国家创新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所有创新要素有机联系、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社会网络系统。我国新时期国家创新体系主要体现为,在国家层次上推动持续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组织与制度。国家创新体系中“创新”的概念,主要包含了科学发现和创造、技术发明和商业价值实现的一系列活动,即科学创新、技术创新。

国家创新体系内在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研究机构(包括企业研究机构)、大学、企业、政府、各类行业、产业集群及中介机构等。各构成要素在一定的市场、法律法规教育、创新文化等创新环境中,借助于信息、资源、中介服务等支撑性因素相互作用形成知识产生、传播、应用环流。知识产生、传播、应用环流的产生,是创新网络化的核心问题。

2. 区域创新体系

区域创新体系(RISS)于1992年由英国加的夫(Cardiff)大学的库克教授最早提出并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他发表的《区域创新体系:新欧洲的竞争规则》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与研究。区域创新体系是指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相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其目的是推动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区域创新体系由主体要素(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区域内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环境要素(包括体制、机制、政府或法制调控、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条件等)三个部分构成,具有输出技术知识、物质产品和效益三种功能。区域创新定义强调一个区域的制度和文化环境怎么与影响创新过程的公司活动相互作用。它强调区域的创新过程的相互作用、社会性和学习性,强调区域的制度性结构。区域创新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整个区域文化、社会、经济发展创新,狭义仅指与区域新技术、新知识创造、产生、流动、应用有关的过程,即熊彼特所指的创新,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区域创新概念都在狭义上进行定义。为了实现区域经济增长,提高区域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发达国家纷纷实施区域创新战略,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一些国家已明确地制定了自己的创新战略,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欧盟在1996年启动了“欧洲创新行动计划”,在2000年启动了“里斯本战略” (创新是此战略的基础),按照此战略设置了“欧洲创新趋势图”,按一定指标每年给欧洲每个国家打分,以进行创新比较和评估。欧盟内部不同国家的城市之间,如意大利的米兰、德国不来梅、奥地利的上奥地利开展了跨区域创新研究项目。北爱尔兰亦制订了区域创新战略和行动计划。在我国,按照科教兴国战略,提出了建立国家创新体系,许多省也开始研究建立自己的区域创新体系计划。在这一轮区域创新体系研究与建设中,它体现了世界对创新意义的认识,对通过创新提高区域经济增长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的认识。

3. 区域创新三螺旋理论

美国斯坦福大学亨瑞·埃茨科威兹等在美国“斯坦福大学—硅谷”和“麻省理工学院—128号公路”的基于知识的创新经济发展实践中提出了区域创新三螺旋模式,其关注焦点在于知识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和如何依靠知识创新实现区域产业升级。格兰特等从中微观层面也纷纷指出知识具有构建组织动态能力的战略性地位,在区域创新过程中,知识成为了关键性资产,是区域创新内在持续动力所在。区域创新三螺旋模式的突出之处在于强调大学院所—产业—政府三方都可以是区域创新主体(actor)、组织者(organizer)和发动者(initiator)。实际上三者的作用有强有弱,保持相对独立但和谐地相互作用,形成一幅螺旋上升的画面。它遵从开放创新(open innovation)理念,强调3个主要机构范围保持相对独立并以功能互补、利益互惠、成果共享为原则互动。只要互动得好,就有望实现以知识为基础的区域快速持续的增长,典型的像美国的硅谷、128号公路、英国的剑桥地区等。(www.daowen.com)

2010年,随着创新三螺旋的动力研究逐渐深入、延伸,劳埃特·雷迭斯多夫等指出除了结构关系动力模型外,创新三螺旋存在由3种选择环境作用而形成的进化动力作用,指出知识经济条件下,三螺旋创新模式中的知识生产功能将与市场交换、政治控制功能发挥重要作用,形成区域创新的复杂进化动力。

三螺旋创新理论本身来自美国的新经济发展背景,不可避免的具有美国当时的经济、科技、教育等历史烙印。中国的国情以及发展历史决定,中国政府的力量应该在区域三螺旋创新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而不是同等作用。这与三螺旋创新理论的内涵也是不矛盾的。其次,区域创新三螺旋是官产学研合作思想的进一步提升。从合作和网络关系到相互作用形成创新动力机制和成效是三螺旋模式的新特征。而产学研合作更多集中于具体项目的实施,三螺旋在于大学—产业—政府在区域/产业层次上的互动合作,为以知识为基础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最后,三大创新主体的交互区域称之为“混序空间/混成组织”。混成组织应具有政府、产业、高校院所3个区域创新主体共有的一些属性和特点,体现了三者各自的一些角色与作用。目前,我国各类科技园区就是政府、产业、高校院所在空间上相互作用和合作,形成的一种混成组织。由于各种历史、现实原因,各类科技园区“硬件”建设良好,“软件”有所缺位,导致混成组织在区域创新体系中没有完全体现应发挥的角色与作用。

4. 区域创新生态体系

伴随着人类创新实践的发展,人们对“创新生态”的认识不断深入。从20世纪初熊彼特提出“创新”概念,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学术界对国家创新系统的关注,逐渐突出创新是一个系统的概念。美国竞争力委员会在《创新美国:在挑战和变化世界中保持繁荣》一文中指出,把创新看作是经济和社会的许多方面具有多面性并不断相互作用的生态系统。之后,美国学者杰克逊将创新生态系统与生物学生态系统进行类比,认为“创新的生态体系由各种社群的人组合而成,科学家、政府官员、企业界领袖、工程师、作家、教育家、医疗保健专业人士等角色都有一席之地”。

与此同时,国内学者对创新生态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入,从较早的路甬祥主编的《创新与未来:面向知识经济的国家创新体系》,到2011年相关部委联合主办的“创新生态系统”专题会议,以及2012年浦江论坛聚焦的“产业变革与创新生态主体”专题讨论。这些研究围绕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如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协同发展提出各自观点,进一步丰富了“创新生态”的内涵和特征。

引入“生态”概念是在创新系统理论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融入了生态思想,将创新看作是内容更为丰富、要素间联系更为紧密、内部结构更为复杂、整体更为优化的自动系统。创新生态理念改变了过去只注重创新活动本身的狭隘观点,它更加突出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性,以及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依存性,而彼此之间关系的融洽程度可能会影响甚至决定着区域系统创新的成败。因此,加快创新生态体系建设不仅要培育相对齐备、有机联系、依存共生的创新主体,还应围绕创新链的各环节构建开放、多元、共生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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