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发展中的海洋大国,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利益,同时面临严竣的海洋安全威胁和发展压力。长期以来,我国注重开发陆地资源,轻视海洋资源的开发及利用,尤其是海洋意识不强,海洋科技装备落后等,导致开发和利用海洋及其资源的政策及措施明显不强,延滞了我国推进海洋事业发展进程。
建设海洋强国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具有重大的意义。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我国应“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建设海洋强国,要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着力推动海洋权益向统筹兼顾型转变。
“十二五”以来,我国海洋经济保持持续增长势头,总体实力不断提升,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大大增强,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海洋综合开发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海洋经济已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2011~2013年,国务院相继批复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上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和《天津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规划》,加上2008年批复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形成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海峡西岸、环北部湾和海南六大海洋经济区。各经济区充分利用区位和产业优势,错位发展,互为补充,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海洋新兴产业新格局。2015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为64 669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6%。海洋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为7%,与“十二五”初期相比有回落,但仍保持中高速增长。海洋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占海洋生产总值的5.1%、42.5%和52.4%。(www.daowen.com)
2015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提出,要针对内水和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等的不同特点,根据不同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合理确定不同海域主体功能,科学谋划海洋开发,调整开发内容,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能力和效率,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构建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
2016年,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要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十三五”期间,我国将继续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发展远洋渔业,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扶持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海洋服务业。发展海洋科学技术,重点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推进智慧海洋工程建设。创新海域海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深入推进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天津等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区建设,支持海南利用南海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海洋经济,建设青岛蓝谷等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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