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机械能量吸收主要由车钩缓冲装置起作用,设为四级。
1.第一级能量吸收
第一级能量吸收是由可复原的能量吸收装置,如车钩橡胶缓冲器完成。当一列AWO 工况的列车与另一列制动的AWO列车相撞,且速度在8km/h 以下时,所产生的机械能量由该级能量吸收装置吸收,可吸收冲击能22 kJ。第一级能量吸收装置吸收产生的机械能后,车辆的任何部件都不产生损坏。
2.第二级能量吸收
当两列车冲击作用力为1 000 kN 以下、冲击速度为8~15km/h 时,第一级能量吸收装置发挥作用后,仍然不能完全吸收两列车相撞所产生的机械能,则第二级能量吸收装置,如可压溃变形管开始发挥作用。可压溃变形管可吸收185 kJ 的变形能,是不可复原的能量吸收装置。第二级能量吸收装置吸收产生的机械能后,除可压溃变形管外,车辆的其他部件不产生损坏。
通过以上两级能量吸收装置,可以防止车体在上述冲击力及冲击速度的作用下发生永久变形,保护车体和乘客的安全。
3.第三级能量吸收(www.daowen.com)
当列车冲击力大于1 000 kN 且冲击速度超过15km/h 的两列车相撞时,前两级能量吸收装置无法完全吸收所产生的机械能,则第三级能量吸收装置如过载保护装置起作用。
在自动车钩系统上设有过载保护装置,即一个过载保护鼓形套筒,当冲击力超过一定范围且前两级能量吸收容量全部耗尽后它才起作用。该装置起到车体的过载保护作用,使车体不受损坏,它可吸收33 kJ 的撞击能量。
4.第四级能量吸收
第四级能量吸收则是通过适当设计驾驶室部位的底架及边梁的刚度使之成为能量耗散区,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客室和乘客的安全。
当发生撞车事故的冲击速度大于15km/h 且可压溃变形管产生永久变形后必须立即更换,同时要立即检查车体、转向架、通道、设备箱及支承,且必须对车辆尤其是电气连接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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