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遵循程序正当要求、实行校务公开与接受监督

遵循程序正当要求、实行校务公开与接受监督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同样强调程序正当的必要性与重要性。遵循依法行政的“程序正当”要求,“校务公开”是继“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之后,延伸到教育领域中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政治建设举措。高等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应注意以下几点。据此,各高校应在党委领导下,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并确定有关部门承担校务公开办公室工作。

遵循程序正当要求、实行校务公开与接受监督

依法行政有一项重要的基本要求——程序正当。程序正当,又称为正当程序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宪法行政法和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我国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同样强调程序正当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程序正当主要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遵循依法行政的“程序正当”要求,“校务公开”是继“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之后,延伸到教育领域中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政治建设举措。实行校务公开的意义在于:首先,实行校务公开是加强高校民主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举措。实行校务公开可以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和有关方面的人员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对领导班子的民主作风、决策水平、政策观念、群众观念也是一个新的考验和督促。其次,实行校务公开是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权力制约,从源头上制止腐败现象的治本之策。再次,实行校务公开,可以增大各项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防止以权谋私、化公为私等现象的发生。高等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应注意以下几点。

1.校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向社会公开与校内公开相结合的原则,高校的“校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两大类:(1)面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和内容。主要包括:重大事项(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方针、政策等),收费事项(收费项目、标准等),招生事项,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事项(学籍、奖学金、评优等)。(2)面向校内教职工公开的事项和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事项(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各项改革措施和方案等),财务管理事项,建设工程事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事项,教职工奖惩事项,人事工作事项,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工资、住房、保险等),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工作述职、民主评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

2.校务公开的形式

高校校务公开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会议形式。以教代会代表大会和教代会团长双月报告会为主要公开渠道,也可在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校务公开报告会、各层次教职工大会、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学生大会及各种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会议上进行公开。(2)书面形式。定期以校报、校情简讯、信息简报等形式反映学校主要的行政工作情况。在学校设立永久性的校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在橱窗、黑板报上定期或不定期地张贴通知、通告、情况通报等,在公开专栏旁设立举报意见箱。(3)其他形式。通过学校广播台、热线电话、校园网络、闭路电视等公开。

3.校务公开必须遵循的原则

高等学校坚持校务公开必须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在许多高校实践的基础上,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指出:“校务公开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委、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据此,各高校应在党委领导下,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并确定有关部门承担校务公开办公室工作。(2)坚持校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原则。必须抓住重点问题,关注热点问题,解决好难点问题。所谓重点,是与学校、院处两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所谓热点,是群众反映强烈,容易产生腐败的工作领域,如教育收费、学校基建等工作;所谓难点,是群众反映强烈而又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只有下功夫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保证学校工作的健康发展。(3)强调校务公开真实性、及时性原则。公开内容是否真实,是校务公开取得成效的关键。对于群众密切关注的重大事项,必须抓住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公开。具体包括:一是方针政策公开;二是办事依据公开;三是办事程序公开;四是办事标准公开;五是办事纪律公开;六是办事结果公开。为保证校务公开的及时性,就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进行校务公开。凡是《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的重大事项,都应按期召开教代会进行公开。而对于群众反映强烈、不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的热点问题,可随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校园网、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和手段及时公开。

廉政法制建设涉及的范围很广,我们仅对高等学校管理工作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探讨,提供的研究成果不够成熟,尚有不足之处,欢迎领导、专家和同仁不吝赐教。我们愿意继续学习,积极研究,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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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4]《中国2004年查处教育违规收费高达4.75亿》,载《教育文摘周报》200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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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敏、杨绍辉:《论高校校务公开》,载《光明日报》2000年5月24日。

[7]王洪瑞:《校务公开,学校发展的坚实动力》,载《中国教工》2002年第8期。

[8]《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读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年10月版。

[9]《〈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学习问答》,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版。

[10]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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