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木结构防火防护规范及适用温度

木结构防火防护规范及适用温度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1.0.4条,“未经防火处理的木结构不应用于极易引起火灾的建筑中;未经防潮、防腐处理的木结构不应用于经常受潮且不易通风的场所”。≥30℃ ≥40℃ ≥45℃ ≥50℃ 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表4.2.14中“长期生产性高温环境,木材表面温度达40~50℃的木材的强度设计值要乘以调整系数,说明在温度从40℃到50℃之间的环境,可以采用木结构。但超过50℃,表4.2.14中没有给出调整系数,说明不宜采用木结构,所以答案为。

木结构防火防护规范及适用温度

《木结构设计规范》规定:

1.0.4 承重木结构宜在正常温度和湿度环境下的房屋结构中使用。未经防火处理的木结构不应用于极易引起火灾建筑中;未经防潮、防腐处理的木结构不应用于经常受潮且不易通风的场所。

【12.5.1】 处于下列何种情况下的房屋和构筑物不应采用木结构?

(A)受生产性高温影响,木材表面温度高于30℃

(B)受生产性高温影响,木材表面温度高于40℃

(C)受生产性高温影响,木材表面温度高于45℃

(D)极易引起火灾的建筑中,采用未经防火处理的木结构;经常受潮且不易通风的场所采用未经防潮、防腐处理的木结构

【答案】 (D)(www.daowen.com)

【解答】

(1)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表4.2.1⁃4第二项,“长期生产性高温环境,木材表面温度达40~50℃”,木材的强度设计值要乘以调整系数,也就是(A)、(B)、(C)条件下可以采用木结构。

(2)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1.0.4条,“未经防火处理的木结构不应用于极易引起火灾的建筑中;未经防潮、防腐处理的木结构不应用于经常受潮且不易通风的场所”。所以答案为(D)。

【12.5.2】 当木材表面温度为下述何项数值时,不宜采用木结构?

(A)≥30℃ (B)≥40℃ (C)≥45℃ (D)≥50℃

【答案】 (D)

【解答】 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表4.2.1⁃4中“长期生产性高温环境,木材表面温度达40~50℃的木材的强度设计值要乘以调整系数,说明在温度从40℃到50℃之间的环境,可以采用木结构。但超过50℃,表4.2.1⁃4中没有给出调整系数,说明不宜采用木结构,所以答案为(D)。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