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培养基础智能型人才成果-《智能教育: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探讨》

培养基础智能型人才成果-《智能教育: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探讨》

时间:2023-10-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培养优秀的高素质老百姓的底线之上,大众化高等教育还需要负责为全社会培养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这四类工作都属于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这四大方面人才担当的工作任务都是全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任务,所以在大众化高等教育培养的智能型人才方面,将这四类人才统称为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培养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是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责任,明确这一点很重要。

培养基础智能型人才成果-《智能教育: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探讨》

在培养优秀的高素质老百姓的底线之上,大众化高等教育还需要负责为全社会培养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首先,必须明确,在现阶段,大众化高等教育必须培养的是智能型人才,而不能是技能型人才。“智能”与“技能”,虽只一字之差,却代表了两个不同的时代。技能是过去的要求,而智能则是当今智能时代的要求。在高等教育培养什么类型人才的问题上,一定要明确,当今的人类社会已经发展到了智能时代,在这一时代,各种使用的物品都智能化了,包括智能化的手机、智能化的冰箱、智能化的空调、智能化的电视、智能化的门锁,等等,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有智能化的无人驾驶汽车、各种各样的家用智能化机器人……因此,如果在高等教育方面,还只是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目标,那必定要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跟不上社会的发展需要,造成稀缺的高等教育资源使用方面的浪费。此外,还必须明确什么是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这里的智能型人才,主要是指师范类、语言类、司法类以及艺术类的智能型人才。师范类的智能型人才将担负着社会的基础教育工作任务,语言类的智能型人才将担负着各种语言翻译方面的工作任务,司法类的智能型人才将担负社会的司法实践工作任务,艺术类人才是社会从事艺术实践工作中的骨干成员。这四类工作都属于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这四大方面人才担当的工作任务都是全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任务,所以在大众化高等教育培养的智能型人才方面,将这四类人才统称为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

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不是研究性的智能型人才。一般来说,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是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培养对象,研究性的智能型人才是各类高等精英教育的培养对象。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担任的社会教育和社会语言工作,都属于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而研究性的智能型人才主要担任的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交叉科学等领域的研究工作,这些工作是决定社会发展的根本的推动力和为社会思想建设提供基本材料的工作,这些人都属于社会的栋梁。与研究性的智能型人才不同,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还都属于老百姓范畴,不论是师范类还是语言类的人才,也不论是司法类还是艺术类人才,他们的工作都是具有社会普遍性的,不是在社会的宝塔尖上,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直接面向社会大众的。因此,他们自己也属于社会大众中的一部分。所以,对于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的培养,也属于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责任。而培养研究性的智能型人才,那是远远超出大众化高等教育责任的,那是各类高等精英教育的任务,包括本科精英教育和研究生精英教育。对于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与研究性的智能型人才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的方式,要加以区分,对于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的责任也要进行区分。

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也不同于应用性的智能型人才。尽管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与应用性的智能型人才都是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培养对象,但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与应用性的智能型人才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能将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包括在应用性的智能型人才之内。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的单独分类是强调这一类人才的社会基础作用,这一类人才的社会需求数量少于应用性人才,但大于研究性人才,是属于研究性人才与应用性人才之间的中间层,明确这一点,才能更好地通过大众化高等教育培养这方面的人才,而不是将对这方面基础性人才的培养混同在对研究性人才的培养中,或是混同在对应用性人才的培养中。在现代大众化高等教育中,无论是对基础性人才的培养,还是对应用性人才的培养,都要强调其培养的是智能型人才,而不是对于基础性人才按智能型人才培养,对于应用性人才按技能型人才培养。可以说,基础性人才的培养与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的区别不在智能型与技能型的区分,而只在于基础性与应用性的区分,现代大众化高等教育必须将各类基础性人才和各类应用性人才都培养成智能型人才,只是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负责社会的基础教育、语言、司法、艺术等工作,相对面窄;而应用性的智能型人才的社会工作面是非常宽的,几乎是承担社会基础教育、语言、司法、艺术等工作以外的所有领域的社会实践工作。(www.daowen.com)

培养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是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责任,明确这一点很重要。这一方面说明,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与研究性的智能型人才不同;另一方面,也区分了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与应用性的智能型人才的差别。在以前高等教育界的认识中,似乎只有研究性人才与应用性人才的划分,或者说只有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研究型与技能型的划分,没有基础性人才的说法,但这样来认识是有一定偏颇的。事实上,基础性人才的存在是无须解释的,将这一方面人才的培养归于研究型和技能型都是不妥当的,必须承认其是单独的一个方面,才有利于对基础性人才的培养。不能因为基础性人才不属于研究性人才,基础性人才是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培养对象,就将基础性人才等同于应用性人才,将其划入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范围,不将其列为单独一个方面的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培养对象。所以,经过一定的时间实践之后,现在应该形成一种统一的认识了,也就是说,应该将基础性人才的培养单独列为一个方面,而且要明确基础性人才的培养同应用性人才的培养一样,归大众化高等教育负责。这样的认识深化和划分的细化有利于高等教育改革的推进,有利于对基础性的智能型人才的培养,有利于促进社会基础工作的方方面面更为稳定和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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